“富源县脱贫摘帽大督查快报和周报已经下发,请各单位部门、各位领导、各驻村扶贫工作队和挂钩帮扶干部,对照督查存在问题和点名道姓突出问题,根据督查组提出的处理情况和工作建议抓好限期整改,并确保问题清零。”自7月启动脱贫摘帽大督查工作以来,富源县已开展两轮脱贫摘帽大督查,发布脱贫摘帽督查快报49期、周报6期,对督查中发现的一些工作推进缓慢、工作措施落实不到位、工作滞后、“挂包帮”单位及挂钩帮扶干部履职不到位等问题进行点名通报,县委大督查组进行整改跟踪,县委主要领导批示整改督办。
为确保如期脱贫摘帽,富源县采取召开誓师大会、“百日会战”攻坚、脱贫摘帽大督查等超常规举措,逐级、逐层、逐部门、逐岗位、逐人员压实责任,举全县之力合力攻坚、全力冲刺、决战决胜脱贫摘帽。县级领导包保12个乡(镇、街道),12个乡(镇、街道)领导干部包保贫困村及行政村,县直单位、乡镇干部、帮扶干部共7544名与所挂钩的建档立卡贫困户结对帮扶,切实将帮扶责任落实到村、到户、到人,156支509名驻村扶贫工作队驻村扶贫,有效推动脱贫攻坚工作重心下移、力量下放、资源下沉、责任压实到位。
该县出台《富源县脱贫攻坚工作责任落实60条规定》,县处级领导每半月到包保乡(镇、街道)、贫困行政村(社区)帮助指导工作一次,每次帮助指导工作至少解决一个实质问题,每月至少推进和完成一项重点工作,每两月向县委汇报一次工作情况,每月家访贫困户不少于5户。县直单位领导定期研究部署行业扶贫和帮扶工作,每月到挂钩村驻村不少于3天,每月家访贫困户不少于10户。乡(镇、街道)领导每周到包保行政村(社区)开展工作不少于3天,每月不少于15天,每月家访贫困户不少于15户。帮扶干部定期开展“家访暖心行动”,认真撰写帮扶日志,详细记录贫困户家庭基本情况、具体帮扶计划、每次入户走访、电话沟通情况、帮助解决困难问题情况、阶段性成效以及收获、感想、建议等。驻村工作队定期召开群众座谈会、庭院会,开展好“家访暖心行动”,听取群众意见,解决群众实际问题。
富源县委政府每15天召开1次脱贫攻坚现场观摩会,深入贫困乡、贫困村、贫困户解决具体问题。制定《富源县2018年脱贫摘帽大督查工作方案》,从脱贫摘帽大督查的方式、内容等方面进行细化、分解落实。从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等部门抽调工作责任心强、政策业务水平高、善于做群众工作的干部80名组建12个督查组。在强化脱贫摘帽各项工作任务、督查内容、督查工作纪律、督查报告撰写等业务培训提升的基础上,采取不打招呼、定期或不定期督查暗访等形式,对县直有关部门、12个乡(镇、街道)及所有村(社区)脱贫攻坚工作进展情况和危房改造、基础设施、人居环境、产业扶贫、健康扶贫、教育扶贫等重点工作进行全方位的督查,做到督查结果真实可靠,有记录、可追溯,为县委政府推进脱贫攻坚工作提供科学精准的决策依据,为全县如期完成脱贫摘帽任务提供有力保障。
12个督查组按照每月开展一轮督查工作要求,重点聚焦脱贫攻坚行业部门及12个乡(镇、街道),贫困村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队长、队员,村组干部,紧扣脱贫攻坚任务清单、“百日会战”工作台账和“户6条、村10条、乡10条”脱贫出列标准,认真对照危房改造、基础设施、人居环境、产业扶贫、健康扶贫、教育扶贫等重点工作,细化督查内容、规范督查程序、严格督查标准,采取逐村逐户走访、个别访谈、随机暗访、实地查看等方式,重点督查家底清不清、政策懂不懂、作风实不实,各项工作落实了没有、落实成效好不好、差距大不大。一项一项检查、一个内容一个内容督查,着力发现问题、剖析原因,督促责任单位、责任人对标对表狠抓工作落实。对督查中发现问题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并问责,真正推动县委政府脱贫摘帽各项部署要求不折不扣落到实处,确保脱贫攻坚各项工作稳步推进,高质高效完成脱贫摘帽各项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