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党委、政府,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县委及县级国家机关各部委办局,各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央、省市驻罗单位:
经县委、县政府同意,现将《罗平县精准脱贫金融扶贫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罗平县精准脱贫金融扶贫实施方案
为全面落实好中国人民银行等7部委联合下发《关于全面做好扶贫开发金融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银发〔2014〕78号)文件精神,根据《中共罗平县委 罗平县人民政府关于举全县之力推进精准扶贫提前脱贫摘帽的实施意见》(罗发〔2015〕26号)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2015至2017年协调罗平县银行业机构融资3.6亿元,用于全县3个贫困乡镇,24个贫困行政村基础设施等项目建设。
(二)2016、2017年每年向建档立卡贫困户贷款5亿元,累计贷款10亿元。
(三)到2017年底,3个贫困乡镇,24个贫困行政村、12285户贫困对象能享受到现代金融业提供的所有服务和便利。
二、重点支持方向
(一)加大对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建设支持。重点是危房改造、乡村道路、饮水安全、电力保障、农田水利、信息网络等基础设施建设及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的金融支持力度,研究金融如何支持贫困地区新农村和小城镇建设,增强贫困地区发展后劲。
(二)加强对贫困地区特色产业发展支持。重点支持生姜、油菜、烤烟、核桃、蔬菜、魔芋、水果、林下经济、观赏苗木等特色产业链群开发,切实增强金融对贫困地区旅游、民族文化等产业开发的支持,促进贫困地区产业开发加速发展。
(三)强化对小微企业发展支持。实施更加具有针对性的政策措施,创新服务方式,强化征信支持,帮助小型微型企业提振信心、稳健经营,提高盈利水平和发展后劲,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重点加大对管理规范、操作合规的家庭农场、专业大户、农民合作社、产业化龙头企业等经营组织的支持力度。
三、金融扶贫措施
(一)合理规划布局网点。各驻罗金融机构要合理规划网点布局,优先在三个贫困乡镇规划设置物理网点,力争2017年内全覆盖。统筹增设正常营业的固定网点、定时服务的简易服务网点(或固定网点)和多种物理机具,每个贫困村至少要有一个惠农支付服务点,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开展流动服务车、背包银行等流动服务。
(二)健全金融机构。积极引进金融机构到我县发起设立村镇银行;引导民间资本在我县发起设立小额贷款公司、股权投资类企业、资本管理公司和融资登记服务机构等新型小微金融机构。
(三)创新产品和服务。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创新产品和服务,大力发展大型农机具,林权抵押、仓单和应收账款质押等信贷业务,稳妥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和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工作。
(四)建立长期有效信贷扶贫机制。鼓励金融机构对全县12285户建档立卡贫困农户统一授信,发放小额信用贷款,贷款期限3年,10万元以下无须担保抵质押,即已婚的提供:贷款申请;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单身的提供:贷款申请;身份证、户口簿。承办银行应在1个工作日内办完贷款手续,建档立卡贫困农户贷款执行6%以内的利率,其他农户危房改造、产业增收等方面的贷款参照此标准执行,各承办银行应在每年的一季度发放完扶贫贷款。
(五)建立互联网金融。充分利用互联网金融普惠性,拓展金融服务边界,推动互联网金融与贫困地区产业相融合,让贫困地区所有市场主体都能分享金融服务的雨露甘霖。
(六)加快推进农村深入开展“信用户”“信用村”“信用乡镇”以及“农村青年信用示范户”创建活动。2014年我县通过验收的信用乡镇有阿岗、长底、大水井、老厂,2014年创建马街、钟山、旧屋基,曲靖市将于2015年组织验收;2015年创建富乐、九龙,2016年创建罗雄、腊山、板桥,通过创建加强电子信用档案建设,完善信用评价与共享机制,实现信用管理社会化,切实发挥农村信用体系在提升贫困农户信用等级、降低金融机构支农成本和风险、增加农村经济活力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增强金融服务可获得性。
(七)加强金融知识宣传。金融系统要加强贫困地区金融知识宣传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公平对待贫困地区金融消费者,依法合规向贫困地区提供金融服务,完善贫困地区金融投诉受理、处理工作机制,切实维护贫困地区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四、目标分解
(一)扶贫项目资金3.6亿元。分别由工行罗平县支行、农行罗平县支行、建行罗平县支行、农发行罗平县支行、曲靖商业银行罗平县支行负责组织,2016年5月组织到位。
(二)建档立卡贫困户贷款。2016、2017年分别由农行罗平县支行发放1.5亿元,县信用联社发放7亿元、邮储银行罗平县支行发放1.5亿元。
五、保障机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进一步加强全县金融扶持工作的领导,决定成立精准脱贫金融扶持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吕品红 县委书记、县政府县长
副组长:王国斌 县委副书记、统战部部长、党校校长
侯开苑 县政府副县长
桂镜海 县政府副县长
皇甫昌平 县政协副主席、财政局局长
成 员:贺永权 县委办公室副主任
念吉儒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中低产田地改造办主任
满家启 县政府扶贫办主任
保光权 人行罗平县支行行长
田登玉 农发行罗平县支行行长
何 平 工行罗平县支行行长
崔祖华 农行罗平县支行行长
俞明周 建行罗平县支行行长
钱兆宇 曲靖商业银行罗平县支行行长
高云山 县信用联社理事长
李丽琼 邮储银行罗平县支行行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人行罗平县支行,由保光权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处理日常工作。
(二)加强财政政策与金融政策的良性互动。县财政每年安排不低于3000万元贴息资金,按6%以内年利率用于建档立卡贫困户贷款贴息,贴息期3年(即2016、2017、2018年),本金由贷款农户一次性还请,利息由县级财政按季归还(其他农户危房改造、产业增收等方面的贷款参照此标准执行);引导鼓励银行机构从信贷规模、授信审批等方面给予扶贫贴息贷款优先支持,实现倍增扶贫贴息贷款规模。
(三)建立罗平县扶贫贴息贷款风险基金。对确因大病、大灾不能按期归还贷款的,经过乡村、承办银行、监督部门核实后按7:3的比例进行风险分担,既罗平县扶贫贴息贷款风险基金承担70%风险,承办银行承担30%风险。
(四)完善保费补贴政策。县级财政要适当提高贫困地区保费补贴比例,拓宽农业保险补贴范围,合理确定对主要粮食作物、罗平特色经济作物保险的保费补贴比例,最大限度降低农村贫困群众生产生活风险。
中共罗平县委办公室 2015年9月2日印发
经县委、县政府同意,现将《罗平县精准脱贫金融扶贫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罗平县委办公室
罗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9月2日
罗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9月2日
罗平县精准脱贫金融扶贫实施方案
为全面落实好中国人民银行等7部委联合下发《关于全面做好扶贫开发金融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银发〔2014〕78号)文件精神,根据《中共罗平县委 罗平县人民政府关于举全县之力推进精准扶贫提前脱贫摘帽的实施意见》(罗发〔2015〕26号)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2015至2017年协调罗平县银行业机构融资3.6亿元,用于全县3个贫困乡镇,24个贫困行政村基础设施等项目建设。
(二)2016、2017年每年向建档立卡贫困户贷款5亿元,累计贷款10亿元。
(三)到2017年底,3个贫困乡镇,24个贫困行政村、12285户贫困对象能享受到现代金融业提供的所有服务和便利。
二、重点支持方向
(一)加大对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建设支持。重点是危房改造、乡村道路、饮水安全、电力保障、农田水利、信息网络等基础设施建设及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的金融支持力度,研究金融如何支持贫困地区新农村和小城镇建设,增强贫困地区发展后劲。
(二)加强对贫困地区特色产业发展支持。重点支持生姜、油菜、烤烟、核桃、蔬菜、魔芋、水果、林下经济、观赏苗木等特色产业链群开发,切实增强金融对贫困地区旅游、民族文化等产业开发的支持,促进贫困地区产业开发加速发展。
(三)强化对小微企业发展支持。实施更加具有针对性的政策措施,创新服务方式,强化征信支持,帮助小型微型企业提振信心、稳健经营,提高盈利水平和发展后劲,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重点加大对管理规范、操作合规的家庭农场、专业大户、农民合作社、产业化龙头企业等经营组织的支持力度。
三、金融扶贫措施
(一)合理规划布局网点。各驻罗金融机构要合理规划网点布局,优先在三个贫困乡镇规划设置物理网点,力争2017年内全覆盖。统筹增设正常营业的固定网点、定时服务的简易服务网点(或固定网点)和多种物理机具,每个贫困村至少要有一个惠农支付服务点,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开展流动服务车、背包银行等流动服务。
(二)健全金融机构。积极引进金融机构到我县发起设立村镇银行;引导民间资本在我县发起设立小额贷款公司、股权投资类企业、资本管理公司和融资登记服务机构等新型小微金融机构。
(三)创新产品和服务。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创新产品和服务,大力发展大型农机具,林权抵押、仓单和应收账款质押等信贷业务,稳妥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和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工作。
(四)建立长期有效信贷扶贫机制。鼓励金融机构对全县12285户建档立卡贫困农户统一授信,发放小额信用贷款,贷款期限3年,10万元以下无须担保抵质押,即已婚的提供:贷款申请;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单身的提供:贷款申请;身份证、户口簿。承办银行应在1个工作日内办完贷款手续,建档立卡贫困农户贷款执行6%以内的利率,其他农户危房改造、产业增收等方面的贷款参照此标准执行,各承办银行应在每年的一季度发放完扶贫贷款。
(五)建立互联网金融。充分利用互联网金融普惠性,拓展金融服务边界,推动互联网金融与贫困地区产业相融合,让贫困地区所有市场主体都能分享金融服务的雨露甘霖。
(六)加快推进农村深入开展“信用户”“信用村”“信用乡镇”以及“农村青年信用示范户”创建活动。2014年我县通过验收的信用乡镇有阿岗、长底、大水井、老厂,2014年创建马街、钟山、旧屋基,曲靖市将于2015年组织验收;2015年创建富乐、九龙,2016年创建罗雄、腊山、板桥,通过创建加强电子信用档案建设,完善信用评价与共享机制,实现信用管理社会化,切实发挥农村信用体系在提升贫困农户信用等级、降低金融机构支农成本和风险、增加农村经济活力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增强金融服务可获得性。
(七)加强金融知识宣传。金融系统要加强贫困地区金融知识宣传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公平对待贫困地区金融消费者,依法合规向贫困地区提供金融服务,完善贫困地区金融投诉受理、处理工作机制,切实维护贫困地区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四、目标分解
(一)扶贫项目资金3.6亿元。分别由工行罗平县支行、农行罗平县支行、建行罗平县支行、农发行罗平县支行、曲靖商业银行罗平县支行负责组织,2016年5月组织到位。
(二)建档立卡贫困户贷款。2016、2017年分别由农行罗平县支行发放1.5亿元,县信用联社发放7亿元、邮储银行罗平县支行发放1.5亿元。
五、保障机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进一步加强全县金融扶持工作的领导,决定成立精准脱贫金融扶持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吕品红 县委书记、县政府县长
副组长:王国斌 县委副书记、统战部部长、党校校长
侯开苑 县政府副县长
桂镜海 县政府副县长
皇甫昌平 县政协副主席、财政局局长
成 员:贺永权 县委办公室副主任
念吉儒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中低产田地改造办主任
满家启 县政府扶贫办主任
保光权 人行罗平县支行行长
田登玉 农发行罗平县支行行长
何 平 工行罗平县支行行长
崔祖华 农行罗平县支行行长
俞明周 建行罗平县支行行长
钱兆宇 曲靖商业银行罗平县支行行长
高云山 县信用联社理事长
李丽琼 邮储银行罗平县支行行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人行罗平县支行,由保光权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处理日常工作。
(二)加强财政政策与金融政策的良性互动。县财政每年安排不低于3000万元贴息资金,按6%以内年利率用于建档立卡贫困户贷款贴息,贴息期3年(即2016、2017、2018年),本金由贷款农户一次性还请,利息由县级财政按季归还(其他农户危房改造、产业增收等方面的贷款参照此标准执行);引导鼓励银行机构从信贷规模、授信审批等方面给予扶贫贴息贷款优先支持,实现倍增扶贫贴息贷款规模。
(三)建立罗平县扶贫贴息贷款风险基金。对确因大病、大灾不能按期归还贷款的,经过乡村、承办银行、监督部门核实后按7:3的比例进行风险分担,既罗平县扶贫贴息贷款风险基金承担70%风险,承办银行承担30%风险。
(四)完善保费补贴政策。县级财政要适当提高贫困地区保费补贴比例,拓宽农业保险补贴范围,合理确定对主要粮食作物、罗平特色经济作物保险的保费补贴比例,最大限度降低农村贫困群众生产生活风险。
中共罗平县委办公室 2015年9月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