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顶部
首页 > 正文
关于印发《宣威市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规划工作方案》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15-12-04
  • 来源:曲靖乡村振兴网
  • 阅读量:537

 
宣威市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规划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曲靖市关于开展脱贫攻坚“挂包帮”“转走访”系列文件及省政府领导的重要指示精神,确保宣威市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规划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开展脱贫攻坚“挂包帮”“转走访”工作,确保全市12个建档立卡贫困乡(镇)、98个建档立卡贫困村、6万余贫困户、20余万贫困人口到2019年底基本实现摘帽脱贫的目标,坚持集中力量、整合资源,因地制宜、合理调整,科学布局、优化配置的原则,扎实制定好各级精准扶贫和精准脱贫方案,加快脱贫攻坚工作进程,确保与曲靖市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二、目标任务
  在2015年9月30日前全面完成全市、10个建档立卡贫困乡(镇)、98个建档立卡贫困村精准扶贫方案。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规划工作的顺利推进,市委、政府决定成立宣威市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规划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胡选坤    市委副书记

  副组长:李  强    市委副书记、新农村建设驻村扶贫工作队总队长
      欧光彩    市政府副市长

  成  员:黄  一    市委办副主任
     唐乔良    市政府办副主任
     李睿杰    市委组织部副部长
     徐国云    市委农办主任
     舒仕奉    市扶贫办主任
     田春红    市发改局局长
     何  魁    市教育局局长
     张  荣    市民宗侨务局局长
     许尚敏    市民政局局长
     杨守邦    市财政局局长
     吕世宏    市人社局局长
     张  伟    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苏元光    市住建局局长
     朱家灿    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江庆位    市水务局局长
     李  锐    市农业局局长
     田志德    市林业局局长
            市卫计局局长
     余红梅    市文体广旅局局长
     侯  晓    市环保局局长
     付汝君    市畜牧局局长
         市规划局局长
     王裕喜    宣威供电有限公司经理

  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协调解决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规划的重大问题,督促检查各项工作的落实。各成员单位明确一名责任领导和业务人员(见附件)负责工作的开展。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扶贫办,舒仕奉兼办公室主任,沈立党、王会荣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材料的收集,起草全市精准扶贫方案,指导做好10个贫困乡(镇)、98个贫困村的精准扶贫方案和贫困户的精准脱贫方案。

  四、责任和时限安排
  (一)责任部门和乡镇(街道)
  1.领导小组23个成员单位的扶贫规划表、28个乡镇(街道)的基本情况材料于9月9日前报送。
  2.西泽乡、马戛村委会、马戛村委会第11村民小组精准扶贫方案及其部分贫困户的精准脱贫方案于9月10日前报送。
  3.其余除得禄乡、双河乡之外的9个贫困乡(镇),所有97个贫困村和乐丰乡店子村委会的精准扶贫方案于9月26日前报送。
  4.贫困户精准脱贫方案在10月底全面完成“转走访”第一次遍访后,按要求组织实施。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
  1.9月12日前草拟出全市,西泽乡、马戛村委会、马戛村委会第11村民小组精准扶贫方案及其部分贫困户的精准脱贫方案并提交领导小组审议。
  2.9月27日前对9个贫困乡(镇)、97个贫困村和乐丰乡店子村委会的精准扶贫方案进行审核,并将情况报领导小组后按有关要求抓好贯彻落实。
  3.根据“转走访”第一次遍访后的情况,及时提出贫困户精准脱贫方案制定工作措施,经领导小组同意后组织实施。
  (三)领导小组
  及时向市委、政府报告工作进展情况并提交有关材料,确保在9月20日前制定出台全市,西泽乡及有关贫困村、组、户的精准扶贫和精准脱贫方案。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人员保障
  按照“抽强人、强抽人”的原则,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人员由市扶贫办从相关部门或乡镇(街道)抽调,被抽调单位和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期间,被抽调人员属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乡镇工作岗位补贴。所有被抽调人员的工作安排、工作补助、考核奖惩由市扶贫办负责,人员年度考核由市扶贫办负责并将结果反馈给被抽调单位。

  (二)加强协调配合
  各乡镇(街道),市直有关部门(单位)要成立相应工作机构,在市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的指导下,抓紧制定具体工作方案,进一步分解任务、细化措施、落实责任,扎实做好所涉及精准扶贫和精准脱贫方案制定工作。有关部门(单位)及乡镇(街道)要加强协调沟通,着力形成上下联动、相互衔接、高效运转的工作机制,对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要及时研究解决。要认真分析研究,积极做好有关脱贫攻坚的各项重点项目和工程安排、重要政策及措施落实的衔接,统筹好上级和本级安排的各项具体工作任务,确保精准扶贫和精准脱贫方案优质高效完成。

  (三)严明工作纪律  
  精准扶贫和精准脱贫方案制定期间,各责任人员严禁擅离职守、中断工作、推诿扯皮、消极怠工,不得以任何借口拖延、干扰、妨碍方案制定。坚决查处顶风违纪行为,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违规违纪的,要进行严肃查处,对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要严肃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四)做好检查总结
  要加强对各阶段工作的检查总结,对出现问题的要及时处理和纠正。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统筹协调,安排专人负责,按照有关要求做好文件材料的立卷归档工作,确保档案资料齐全完备。
 
  附件:宣威市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规划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责任领导及业务人员名单
 
 中共宣威市委办公室                                
 2015年9月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