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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项重点任务!2023年云南这样加强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建设→
  • 发布日期:2023-07-04
  • 来源:云南省农业农村厅
  • 阅读量:893

近日,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印发《云南省2023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任务实施方案》,明确在全省16个州(市)、90个县(市、区)、3个国家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和省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开展农技推广,打造325个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等年度目标,并提出推动大豆先进适用技术集成落地、确保稳产保供重点任务有效落实、提升基层农技推广队伍素质等八项重点任务。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指出的“基层农技推广体系要稳定队伍、提升素质、回归主业,强化公益性服务功能”等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省委农村工作会议部署和省委一号文件精神,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以深化农技推广体系改革建设为主线,强化基层农技推广体系促转化、推技术、做示范等公益性职责履行,推动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发展,加大优质品种和先进适用技术示范展示和推广力度,加快信息化服务手段普及应用,大力提升农技推广服务效能,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建设特色农业强省提供坚强的科技支撑和人才保障。


二、实施原则 

(一)聚焦重点,服务大局。聚焦大豆玉米等主要粮油作物,打造技术集成创新平台,以县域为单元筛选推广适宜品种、形成综合技术解决方案,落实大豆玉米等推广技术提高单产技术要求。重点支持实施意愿强、完成效果好的县(市、区),向大豆玉米单产提升整建制推进县、生物育种产业化应用试点县、农业科技现代化先行县、国家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等重点工作任务县倾斜,支持省绿色食品发展中心牵头开展构建省市县乡四级联动、产学研推用协同推广服务新机制试点。


(二)明确导向,分块实施。以强化公益性服务功能为导向,完善技术推广服务配套设施设备,确保专人专岗加强农技推广服务力量,加大力度培育农技推广骨干人才,促进基层农技人员更好履责。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发展壮大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力量,鼓励拓展服务领域,提供个性化、全流程、高质量农业科技服务。以助力产业发展为导向,实施农技推广服务特聘计划,招募一批关键时刻顶得上、技术服务有特长的特聘农技员(含特聘防疫员、家畜繁殖员)。


(三)过程管理,注重实绩。以农技推广服务实效、服务对象满意度等为核心内容,通过集中交流、在线点评、实地核查、交叉评估等方式开展全过程全覆盖绩效评价,确保评价过程、评价结果更具客观公正性、更体现财政绩效目标。


三、年度目标

在全省16个州(市)、90个县(市、区)、3个国家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和省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开展农技推广,打造325个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每个粮食生产县建立不少于1个粮食科技(品种、技术、机具集成)示范展示基地,开展年度主推技术展示示范活动,推广400项(次)以上农业主推技术,在全省项目县遴选1/3以上的基层农技人员参加5天以上异地脱产培训,培育450名以上的基层农技推广骨干人才,在全省项目县招聘700名以上特聘农技员(防疫员、家畜繁殖员),培育325个以上技术能力较强、帮扶意愿较高的农技推广社会服务化服务组织或个人作为示范主体,实施17项重大技术集成示范与推广。依托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基地、示范主体开展绿色先进适用技术示范推广,全省不低于95%的基层农技人员使用中国农技推广App开展指导服务。


四、重点任务

围绕我省粮食和大豆油料等重要农作物生产和“1+10+3”现代农业产业发展,加强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建设,发挥国家现代农业科技展示基地引领作用,激发农业科研院校、社会化服务组织等推广主体活力,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


(一)推动大豆先进适用技术集成落地。贯通农业科研、推广和高素质农民培育体系,主要依托市县农技推广机构、地市农科院所、大豆产业技术体系试验站等,建立健全大豆技术集成创新平台体系,聚焦大豆单产提升整建制推进县,落实高油高产品种筛选、技术集成创新及推广普及应用等任务。


(二)确保稳产保供重点任务有效落实。各地农技推广机构要结合职能职责,围绕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的要求,开展主导品种主推技术试验示范、动植物疫病虫害监测防治、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农业防灾减灾等技术服务,强化推广体系公益性职责履行。着力支撑生物育种产业化试点、豇豆农药残留治理等重点工作。大豆玉米生产大县要针对大田单产偏低等问题,每县明确5名科技骨干,开展线上线下培训不少于10次、人员不少于500人次。


(三)提升基层农技推广队伍素质。各州(市)农业农村局要督促指导各项目县,结合本地农业生产实际制定基层农技推广人员培训计划,各项目县要遴选5名以上业务能力强、带动影响力大的农技推广年轻骨干人才,分批参加省级组织的农技推广骨干人才培训,建立骨干人才数据库。各项目县要结合粮食和大豆油料等重要农作物生产和本地主导产业发展需要,与省农业农村厅认定的培训基地双向选择,自主开展5天异地脱产培训,其中实训课程不少于3天。建立培训基地第三方考评机制,促进培训基地提高教学管理水平,提升培训质量。要逐步完善农技人员绩效评价机制,推动绩效评价结果与农技人员收入分配挂钩。支持有条件项目县通过“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的培养方式,吸引高素质人才进入农技推广队伍。


(四)打造先进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平台。一是加强国家基地建设管理,明确年度技术示范和服务,开展绩效考核。国家基地要围绕重大技术集成示范与推广任务计划,组织在基地开展优质新品种对比展示,先进技术试验示范和实训活动,组织示范观摩,组织非项目县农技人员参加培训。二是各项目县要聚焦粮棉油糖等主要农作物和规模养殖全程机械化,依托家庭农场、农机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养科技带动户;加强农机农艺融合集成应用展示示范,加快全程机械化推广,着重打造区域亮点。要围绕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发展地方特色优势产业,按照技术示范到位、农民培训到位、产业引领到位的要求,建设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每个粮食生产县建立不少于1个粮食科技(品种、技术、机具集成)示范展示基地;基地选址要求交通便利,统一竖立“全国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标牌,标明示范内容、技术负责人、实施单位等信息,结合农时季节组织农技人员、示范主体进行观摩及实训。项目县要依托基地开展集成示范、推广应用、教育培训等工作,通过印制技术手册、技术“明白纸”等方式,将简单易懂的技术说明进行宣传推广,成为农业绿色先进适用技术的展示窗和辐射源、基层农技人员开展指导服务的综合平台。


(五)加强先进适用技术落地应用。围绕保障粮食安全和发展特色产业目标,结合农业生产实际,参考省农业农村厅发布的农业主导品种主推技术和生产技术指导意见、省农科院发布的十大品种和十大技术,发布本地区的农业主导品种主推技术形成操作规范或技术指南以指导农业生产;组建项目县技术指导团队,对接省级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和各级科技特派团(队、员),依托示范基地和示范主体落实示范任务,开展观摩培训活动,为农业生产经营者提供有效的技术指导,提高农业主推技术到位率,加快先进技术进村入户到田。加强对脱贫地区的分类技术指导,加大良种良法、新机具、新模式的推广力度,将农技服务与特色产业紧密衔接,促进产业提质增效。要把农技推广项目与27个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工作开展有机结合起来,共同推进农技推广工作。


(六)促进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发展。引导支持农业科技服务公司、专业服务组织、科技水平高的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创新代耕代种、代管代收、全程托管、“互联网+农机作业”等服务模式,为农户提供生产管护、存储加工等全程科技服务。鼓励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组织牵头建设区域性综合服务平台,带动小农户合作经营、共同增收。引导推动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主体规范作业标准,特别是农机手技术服务标准等,集成综合技术方案,不断提高农机作业、统防统治、投入品精量施用等科技服务水平。结合县(市、区)产业发展和技术推广需要,遴选技术能力较强、帮扶意愿较高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种养大户、高素质农民等作为示范主体,引导其积极参与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通过公开招标、定向委托等方式搭建社会化科技服务平台,构建“产学研推用”利益联结机制。遴选推介技术水平高、服务效果好的科技社会化服务组织,发挥典型示范和引领带动作用。支持各地建设星级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组织,加强社会化服务组织规范化管理。引导农业科研院校发挥人才、成果、平台等优势,通过院地合作、校地合作等方式开展农业技术服务,加快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落地。


(七)加强特聘农技员队伍管理。各项目县要制定农技推广服务特聘计划实施指导意见,规范特聘农技员管理,核定招募计划、规范招募程序、完善续聘管理。逐步优化特聘农技员队伍,在从农业乡土专家、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技术骨干、种养能手中招募特聘农技员的基础上优化特聘农技员队伍。继续支持生猪大县招募特聘防疫员和家畜繁殖员,并发挥实效。特聘农技员的劳务费可从实施项目资金中列支,具体补助标准由各县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给予合理安排。项目县要公开选拔聘用特聘农技员,规范并签订服务协议,原则上一年一聘,明确根据生产季节开展的服务内容、对象和次数,明确标准,开展产业技术指导服务。要通过信息平台加强对特聘农技员的动态管理,遴选特聘农技员优秀典型广泛宣传。


(八)加强农技推广服务信息化建设。各级农技推广机构人员须安装使用农技推广App,并使用手机App开展线上线下农技推广服务,在线展示工作成效。农技人员、科研专家、特聘农技员等要围绕粮油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重要农时和防灾减灾技术服务等重点任务开展线上指导服务。继续将平台作为项目推进实施、绩效管理、经费安排的重要支撑,不断完善数据填报和更新工作,探索推进将农技人员回答问题情况作为绩效评价重要指标。鼓励各地健全部地协同、数据共享的农技推广服务模式,拓宽平台的覆盖面和使用率。2023年,各项目县要高度重视“中国农技推广”信息平台和农业农村部转移支付管理平台信息填报工作。要做好农技推广机构和人员的注册更新,确保农技人员数量保持稳定。要及时上传年度实施方案、组建技术团队、发布主推技术、安排部署农技推广工作等相关正式文件,每年须完成填报10条以上工作动态(其中组织管理类动态不少于2条),工作动态审核通过率达到90%,并争取1条工作动态被列为重要动态。在农业农村部转移支付管理平台上要及时更新项目资金支出进度,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实施。各州(市)、各项目县要充分认识实施好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任务的重要意义,围绕2023年的工作总体思路和重点任务,结合各地实际制定针对性强、操作性好的实施方案。建立省级统筹,州(市)级指导、督促和协调,项目县落实的上下联动机制。要统筹种植、畜牧、农机化、渔业等行业,明确职责任务,形成工作合力。要建立项目全过程闭环式管理,对重点任务动态跟踪,开展工作调度,掌握执行进度,及时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推动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二)加强绩效考评。各级各部门要积极通过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党政同责考核等推进任务落实,稳定基层农技推广队伍,提升农技推广服务效能。各项目实施单位要按照《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绩效管理办法》,明确绩效目标,要有实施方案、过程管理、绩效考核、效果宣传、可见成效,强化过程管理,严格绩效考核。建立健全项目执行定期调度督导机制,及时掌握项目执行进展和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实施单位要有序高效推进项目实施,及时妥善处理项目执行中遇到的各类问题。项目依托“中国农技推广”信息平台和农业农村部转移支付管理平台实施绩效管理,绩效评价结果与下年度预算安排挂钩。


(三)加强总结宣传。各地在任务组织实施中,要充分挖掘有效做法和成功经验,总结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模式,积极开展农业技术推广法实施30周年普法宣传等活动,通过现场观摩、典型交流等方式和网络、报纸、电视等渠道进行推介宣传,注重选树典型,对在稳产保供、带动产业发展、应急救灾中涌现的典型农技人员和事迹等进行宣传,扩大农技推广工作影响力,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支持农技推广工作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