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教育部通知,从2021年秋季学期起,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膳食补助国家基础标准由每生每天4元提高至5元,每生每年从800元提高至1000元。同时,经报请云南省政府同意,地方试点县将同步提标实施,全省各级财政每年预计新增2.7亿元对提标予以保障。
近日,中央财政下达学生营养膳食补助提标资金30.34亿元,2021年全年共安排学生营养膳食补助资金260.34亿元,比上年增长12.9%。云南省财政已下达85个中央试点县的营养餐提标资金4.1亿元。
我国自2011年秋季学期起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对欠发达地区学生给予营养膳食补助,补助标准由中央统一制定。其中,国家试点地区所需资金由中央财政承担;地方试点地区所需资金由地方财政承担,中央财政在地方落实膳食补助标准后按照每生每天3元给予定额奖补。2011年以来,中央财政累计安排学生营养膳食补助资金达1967.34亿元。目前,营养改善计划覆盖全国28个省份1552个县,每年受益学生约3795万人。其中,国家试点地区2092万人,地方试点地区1703万人。
云南省财政厅、省教育厅进一步明确实施要求,全面落实营养改善膳食补助资金提标要求;落实投入责任,足额落实地方配套资金;持续规范营养改善计划工作,加强学生信息管理,因地制宜统筹推进学校食堂供餐,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提高供餐质量;加强营养膳食补助资金监管,坚决杜绝克扣、截留、滞拨、缓拨、挤占和挪用营养膳食补助资金,确保学生应享尽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