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顶部
首页 > 正文
昆明动员干部回乡规划乡村振兴
  • 发布日期:2021-07-14
  • 来源:曲靖乡村振兴网
  • 阅读量:612

乡村振兴,规划先行。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接续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全面提升全省村庄规划编制水平,日前,昆明市印发《“干部回乡规划乡村振兴行动”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动员组织干部回到乡村,高质量编制一个“科学实用、权威管用、易懂好用”的实用性村庄规划,助推全市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为全省乃至全国乡村振兴作出示范。

开展“1+5”乡村振兴规划编制

鼓励哪类人回乡?《实施意见》规定,参加主体是出生地、成长地或籍贯所在地为昆明市农村地区的昆明市在职在编机关企事业单位公职人员;出生地、成长地和籍贯所在地为昆明市农村地区,但在省级和其他州市工作的公职人员,以及中央驻滇各单位公职人员;有参与回乡规划家乡愿望的社会各界有识之士。

规划哪些内容?《实施意见》规定,动员组织干部回到102个涉农乡镇(街道),1222个行政村、农村社区(以下简称“涉农行政村”)开展“1+5”乡村振兴系统规划编制:编制1个村庄规划、5个乡村振兴单项方案。城镇开发边界以外的行政村原则上每村编制1个“多规合一”的实用性村庄规划、每个涉农行政村围绕“五大振兴”编制5个单项方案,较大的自然村可根据实际需要单独编制乡村振兴方案。其中,5个乡村振兴单项方案在2021年11月底前完成;实用性村庄规划按2021年50%、2022年40%、2023年10%的进度完成。

对于回乡干部的职责,《实施意见》也作出规定,组建3个工作组,即回乡干部工作组、业务工作组和村庄规划编制组。其中,回乡干部工作组发挥协调配合、支持推动作用,助力乡村振兴方案和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工作;业务工作组负责编制“五大振兴”单项方案;村庄规划编制组负责编制“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

“四个一”定下“路线图”

在具体工作推进中该干什么?《实施意见》规定,回乡干部要以开展一轮调研、提出一张清单、编制一个规划、谋划一套方案“四个一”工作,明确“时间表”和“路线图”。

具体而言,把察村情、访民意作为开展“干部规划乡村振兴行动”的先期工作,对村庄进行深入细致调研。聚焦“是什么、干什么、怎么干”,梳理提出村庄发展清单,对村庄空间布局、产业布局、生态建设布局、交通路网基础设施布局等进行整体规划,编制“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围绕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五大振兴”,编制5个单项方案,打造各具特色、风格各异的美丽村庄,实现基层党建有提升、村庄发展有目标、产业发展有布局、耕地保护有实效、重要项目有安排、生态环境有管控、自然景观和文化遗产有保护、农村人居环境有改善、乡村治理有成效。

《实施意见》明确干部回乡的7个步骤,即组织动员、组建分组、调查研究、提出清单、形成方案、规划编制、产出成果。7月10日前,以乡镇(街道)为单元组建回乡干部工作组,每个乡镇(街道)所需人数原则上在17人左右(市级10—11人,县级5—6人),组长原则上由职务职级高的回乡公职人员担任,副组长原则上由回乡的县处级干部担任。7月底前开展调查研究;8月底前,形成群众广泛认可的“村庄发展清单”;11月底前,结合所在村的资源禀赋、特色优势等编制“能落地”的方案。

纳入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

为保证此项工作顺利推进,市级成立“干部回乡规划乡村振兴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市委副书记担任,副组长由市级相关领导担任,成员由市级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组成。各县(市)区、乡也将对照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

市级层面集中安排10—15个工作日,保障回乡干部、业务工作组人员全脱产参与乡村振兴规划工作,回乡干部充分利用各种节假日回乡参与乡村振兴规划。市、县两级财政对乡村振兴规划编制给予一定的奖补资金。干部回乡工作期间产生的差旅费用,由所在单位按差旅费管理有关规定报销。

将干部回乡规划乡村振兴推进情况纳入市对县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市级层面适时开展优秀规划成果评选活动,将优秀规划成果作为评先评优、职务晋升、职称评定的参考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