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目前,资产收益扶贫改革已在云南省16个州市全面推开,不仅扩大了农户增收渠道,而且提高了农村资源使用效益,增强了市场主体发展能力,夯实了村集体经济发展基础,为贫困地区产业发展,促进贫困人口和贫困村整体脱贫摘帽发挥了积极作用。
实施资产收益扶贫,是中央和云南省委、省政府提出的重大扶贫举措,是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的具体体现形式。实践中,云南省财政厅通过建章立制,加强培训,积极推进改革。涉及改革的州市、县市区均制定了资产收益扶贫的相关方案,部分县市区还成立资产收益扶贫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各项工作。省级和州级财政部门多次联合相关部门开展专项调研,并结合挂牌督战,将资产收益扶贫作为其中一项重点工作,采取查阅资料、查看项目、实地走访以及和经营主体、贫困群众交流等方式,指导各地稳妥推进资产收益扶贫工作。全省于今年9月完成改革督查评估工作,并总结提炼出典型经验,形成案例上报财政部,同时在全省刊发案例,促进各地经验交流。
目前,云南省已开展资产收益扶贫改革的有117个县,其中,88个贫困县均不同程度地开展探索资产收益扶贫改革;29个非贫困县主动开展了资产收益扶贫探索。全省已实施资产收益扶贫项目4517个,涉及财政资金79.16亿元,其中,88个贫困县实施资产收益扶贫项目3985个,占全省项目的88.22%;涉及财政资金74.17亿元,占全省财政资金投入的93.7%。4517个项目共带动贫困人口364.06万人次,其中,88个贫困县带动贫困人口337.72万人次,占全省总带动人次的92.76%。
从主要运营模式看,各地采取的资产收益扶贫模式均是多种收益分配形式并存,呈现行业多元化、分配多形式、多种力量共同参与“统分相结合”的新局面,可大体归类为三类:
一是“龙头企业+基地+县平台公司+合作社(村集体)+贫困户”模式。该模式涉及31个项目,涉及财政资金6.28亿元,占项目总体的7.93%;形成资产规模6.41亿元,占项目总体的5.68%;带动贫困人口15.47万人次,占总带贫人数的4.25%。
二是“龙头企业+村集体(合作社)+党支部+贫困户”模式。该模式涉及2329个项目,涉及财政资金34.53亿元,占项目总体的43.62%;形成资产规模42.85亿元,占项目总数的37.95%;带动贫困人口199.73万人次,占总带贫人数的54.86%。
三是“致富带头人(合作社、村集体)+农户”模式。该模式涉及2157个项目,涉及财政资金38.35亿元,占项目总数的48.45%;形成资产规模63.64亿元,占项目总数的56.37%;带动贫困户人数148.85万人次,占项目总数的40.89%。
云南省财政厅有关负责人表示,云南各地推进此项改革的经验可以概括为6句话:选好实施主体是前提,贫困户能动性是基础,明晰资产产权是关键,建立利益联结是核心,加强风险防控是保障,发挥村两委作用是支撑。下一步,云南省将在加强自身产业发展的同时,引进国内较有实力的龙头企业参与经营,带动资产收益扶贫工作整体质量提升。针对资源型资产、非资源型资产、经营性资产等清产核资、确权登记、资产评估等工作在基层推进难度大等问题,结合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相关政策,以产权明晰为先导,做好资产核算、折股量化、确权颁证等工作,为制度良性运转提供坚实的产权基础。同时,进一步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强化村两委作为实施主体与贫困户之间纽带作用,增强带贫能力。 (云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