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特约记者沈良斌) 目前,宣威市共培育新型经营主体2367个,带动贫困户4.2万户11.4万人,其中流转贫困户土地3.7万亩带动2.1万户5.8万人;劳务用工带动1.4万户2.1万人;合同订单带动3.2万户7.9万人。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作为新形势下的“帮贫带富”实体,具有鲜明的示范功能、组织功能和服务功能,能带动、支持广大农户共同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此,宣威市把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作为产业扶贫的重要载体,以专业合作社为依托,对流转土地、劳务用工、合同订单、入股分红带动建档立卡贫困户增收的农业经营主体给予奖补、贷款贴息等政策,充分发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带动作用。
如何“帮贫带富”?一是将贫困户土地出租给新型经营主体,获得租金收入;二是吸纳贫困户到新型经营主体生产基地或加工厂务工,获得工资收入;三是产前由合作社分别和龙头企业、贫困户签订生产协议,产中提供技术指导,产后按照订单协议如期收购贫困户的农特产品,带动贫困户增收;四是将贫困户产业扶持资金、土地、劳动力等要素量化入股到新型经营主体参与产业发展,获得分红收入。
今年是宣威脱贫攻坚除列之年,该市明确了贫困村和有20户以上贫困户的非贫困村均要成立一个集体合作社,目前已成立310个占92%左右,社员花名册基本完成,社员证、协议大多数乡镇正在制作,相关工作正在有条不紊开展中,带贫机制初步建立。相关部门指导新型经营主体建立“一证一册四协议”(社员证、社员花名册、订单协议、土地流转协议、劳务用工协议、入股分红协议)台账,规范带贫奖补痕迹,实现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贫困户利益联结机制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