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靠着太阳能,大椿树下的“黄土地”变“金土地”
  • 发布日期:2018-06-05
  • 来源:曲靖乡村振兴网
  • 阅读量:292

在楚雄彝族自治州永仁县维的乡的鲁村有一棵古老的大椿树,传说已有上百年的历史,它在这片土地上扎根发芽,默默地守护着的鲁人民。在大椿树的下面是一片金灿灿的土地,纯朴的彝族儿女在这片土地上精耕细作,但是传统的耕作方法和模式已经不适应新时代农村发展的需要,低效、耗能、低产、落后制约乡村农业的发展。让这片土地发挥最大效益,让大椿树下的“黄土地”变成“金土地”,是每一个的鲁人的心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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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鲁村地处维的乡东北,距永仁县城25公里,全村耕地面积1739亩,人均耕地1.28亩。全村辖11个村民小组,有农户376户1440人,其中贫困户65户230人,2017年全村经济总收入1576.5万元,农民人均纯收入9432元。看到这样让人欣喜的成绩,谁又能想到,在2013年前的鲁村曾经是一个基础设施薄弱、产业发展滞后的贫困村,老百姓多以种烤烟和玉米为支柱,村里的青壮年迫于生计背井离乡外出打工,集体经济收入几乎为零。是什么让这个典型的贫困村实现了集体经济质的飞越?而在发展集体经济的过程中,的鲁村又是如何充分盘活好土地资源的呢?

的鲁村境内太阳能资源丰富,年平均日照时间2836.4小时,年平均太阳辐射总量6571兆焦/平方米,年平均日照百分率为61%,有集体林地3500多亩,闲置多年未开发,没有生产经济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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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充分利用的鲁丰富的光热资源,变“荒山” 为“宝地”,造福的鲁百姓,2013年,的鲁村两委结合本村实际,依托永仁县委政府对外招商平台,充分发挥村党总支领导核心作用,积极盘活村集体林地,招商建光伏发电厂。当时部分群众担心林地征出去后拿不到补偿款,甚至认为光伏电站建成后对生产、生活有影响,所以不愿意甚至抵制山林征用。面对群众的质疑,村党总支积极组织“三委”成员包村入户做群众工作,向农户宣传光伏产业发展优势、林地征用政策,协调农户林地界线纠纷,及时消除群众思想障碍,并由村干部带头签订山林征用补偿协议。

当地先后引进云南华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和协和风电集团有限公司,投资5.15亿元,以集体山林1500多亩出让入股给两家公司建设了光伏发电厂,一次性获得征地费补偿款77万元。企业按每年每亩100元的标准给予村集体分红,的鲁村每年可实现集体经济创收15万元。同时,两电厂吸纳本村农民打工,解决了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难题, 实现了村集体、农民、企业互利共赢。

目前,村两委抓住国家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机遇,搭载农村土地第二轮承包和土地经营权确权工作的“快车”,制定出了的鲁村未来发展规划——利用秧田箐组高山气候条件,依托1500多亩公益林发展生态种养殖业;发动农民保护生态植被,发展壮大的鲁特色黑山羊养殖,形成高山特色产业;利用的鲁坝子2000多亩集体荒山招商引资开发生态林果、蔬菜和渔业种养殖;对的鲁坝子田地实行整理改造,建设高产农田保护区,实行边片分区种植水稻等农作物和生态烟叶;对的鲁现有4000多亩板栗种植进行升级改造,成立专业合作社,开发板栗深加工;依托的鲁境内两个光伏电厂,开发光福新村屋顶太阳能光伏发电产业,将的鲁建设成为文明、和谐、富强的美丽乡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