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脱贫攻坚关乎你我他,这些政策你要知道
  • 发布日期:2018-04-13
  • 来源:曲靖乡村振兴网
  • 阅读量:431

2017年10月,曲靖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曲靖市脱贫攻坚政策》,全文 如下,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脱贫攻坚纳入“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摆到治国理政重要位置,作出了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重大部署,提出了一系列新思想、新论断、新要求,形成了新时期扶贫开发战略思想,为脱贫攻坚指明了方向、提供了基本遵循。


曲靖是全省脱贫攻坚主战场之一,市委、市政府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把脱贫攻坚作为第一民生工程、重大的政治责任和战略性任务来抓,深入贯彻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制定系列政策,采取过硬措施,举全市之力推进脱贫攻坚,2020年,确保贫困人口脱贫,贫困县摘帽,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


为便于广大干部更好地学习、了解脱贫攻坚政策,市扶贫办会同相关部门梳理了国家、省、市出台的政策要点,涉及产业、易地搬迁、农村危房改造、教育、健康、生态、金融、社会保障、督查考核等方面内容,形成脱贫攻坚政策“一本通”。


 政策适用以相关职能部门正式印发的文件为准。


 


 


目录


1.全国脱贫攻坚的总体目标是什么?


2.“两不愁、三保障”指的是什么?


3.习近平总书记2015年6月在贵州考察时提出扶贫开发工作“六个精准”的基本要求是什么?


4.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上提出的精准扶贫“五个一批”有哪些?


5.不断提高脱贫攻坚成效要重点解决好哪四个问题?


6.打赢脱贫攻坚战要坚持哪些基本原则?


7.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上就打赢脱贫攻坚战对各级党委政府是如何要求的?


8.习近平总书记把我国脱贫攻坚的成功经验精辟概括为哪几个方面?


9.习近平总书记对进一步做好东西部扶贫协作和对口支援工作提出的4点要求是什么?


10.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审议2016年省级党委和政府脱贫攻坚考核情况汇报时对考核工作有何要求?


11.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三十九次集体学习强调要从几个方面把握好脱贫攻坚的正确方向?


12.习近平总书记在山西太原主持召开的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座谈会上提出的8条要求是什么?


13.脱贫攻坚的工作机制是什么?


14.省委、省政府在脱贫攻坚工作中的主要责任是什么?


15.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的主要责任是什么?


16.省级有关部门在脱贫攻坚工作中的主要责任是什么?


17.市委市政府在贫攻坚工作中的主要责任是什么?


18.县级党委和政府在脱贫攻坚工作中的主要责任是什么?


19.社会各方在合力推进脱贫攻坚中有什么责任?


20.我国扶贫标准中的收入标准是多少?


21.贫困对象动态管理工作中哪些是“应退尽退”的?


22.贫困对象动态管理工作中哪些是“应纳尽纳”的?


23.贫困对象动态管理工作中哪些是“应扶尽扶”的?


24.贫困对象动态管理工作中农民家庭人均年纯收入如何计算?


29.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脱贫的退出标准有哪些?


30.建档立卡贫困户退出程序是什么?


31.贫困村退出的标准有哪些?


32.贫困村退出的程序有哪些?


33.贫困县退出的标准有哪些?


34.贫困县退出的程序有哪些?


35.产业扶贫的内涵是什么,由哪个部门牵头组织实施?


36.产业扶贫的发展目标是什么?


37.贫困地区如何选准选好扶贫产业?


38.如何发挥新型经营主体的带动作用?


39.怎样引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多模式完善利益分享机制?


40.如何完善企业与贫困户利益联结机制?


41.如何帮助贫困户获得技术和市场服务?


42.如何健全产业扶贫的支撑保障体系?


43.什么是旅游扶贫,由哪个部门牵头组织实施?


44.旅游扶贫的目标任务是什么?


45.旅游扶贫组织方式主要有哪些?


46.贫困人口可以通过哪些方式参与乡村旅游扶贫?


47.旅游扶贫开发模式主要有哪些?


48.旅游扶贫示范县发展要求是什么?


49.旅游扶贫示范乡镇发展要求是什么?


50.宜居宜业宜游的旅游扶贫村发展要求是什么?


51.什么是光伏扶贫,由哪个部门牵头组织实施?


52.光伏扶贫的建设方式有哪些?


53.什么是电商扶贫,由哪个部门牵头组织实施?


54.如何实施电商扶贫?


55.怎样加大电商扶贫扶持力度?


56.通过什么项目开展电商扶贫?项目的重点支持方向有哪些?


57.什么是资产收益扶贫,由哪个部门牵头组织实施?


58.资产收益扶贫的方式主要有哪些?


59.财政支农资金形成资产收益扶贫的实施范围有哪些?


60.财政支农资金形成资产收益扶贫的资金支持机制是什么?


61.财政支农资金形成资产收益扶贫的实施程序有哪些?


62.什么是技能扶贫,由哪个部门牵头组织实施?


63.技能扶贫的目标是什么?


64.技能扶贫专项行动“四个一批”是什么?


65.贫困人口在技能培训和创业方面可获得哪些支持?


66.人社部门组织的职业技能培训主要有哪些?


67.如何报名参加人社部门组织的职业技能培训?


68.有外出务工意愿的贫困人口可通过哪些渠道获得就业信息?


69.县、乡、村在组织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中各有哪些职责?


70.政府组织输出到省外、境外务工的,可以获得交通补贴吗?


71.对乡、村组织劳动力到县外就业的,有什么鼓励措施?


72.在省外务工的农民工如何维护自身的权益?


73.对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进行转移输送的途径和方式有哪些?


74.什么是易地扶贫搬迁,由哪个部门牵头组织实施?


75.易地扶贫搬迁对象是哪些?


76.易地扶贫搬迁对象认定的程序有哪些?


77.易地扶贫搬迁的安置方式有哪些?


78.易地扶贫搬迁的建房面积标准是什么?


79.易地扶贫搬迁有哪些补助和奖励政策?


80.易地扶贫搬迁的建设方式有哪些?


81.安置房建好入住后,原住房和宅基地可以保留吗?


82.易地搬迁后,搬迁户可享受哪些社会保障政策?


83.什么是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由哪个部门牵头组织实施?


84.增减挂钩结余指标是否可在全省有偿流转使用?


85.增减挂钩结余指标收益的用途有哪些规定?


86.农村危房改造项目的“C”级危房指的是什么?


87.农村危房改造项目的“D”级危房指的是什么?


88.农村危房改造的4类重点是哪些,由哪个部门牵头组织实施?


89.农村危房改造建设方式是什么?


90.农村危房改造的建筑面积有哪些规定?


91.农村危房改造后要达到什么标准?


92.申请农村危房改造的农户应具备哪些条件?


93.申请办理农村危房改造的程序是什么?


94.什么是生态保护脱贫,由哪个部门牵头组织实施?


95.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如何申请生态护林员公益岗位?


96.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的补助政策有哪些?


97.草原生态保护奖励补贴的对象和标准是什么?


98.陡坡地生态治理的补助政策是什么?


99.造林补贴的标准是多少?


100.木本油料提质增效的补助标准是多少?


101.低效林改造的补助标准是多少?


102.农资综合直补的对象和测算依据是什么?


103.粮食直补的对象和测算依据是什么?


104.农作物良种补贴的对象和标准是什么?


105.农机购置补贴的补助范围和标准是什么?


106.农村能源建设的补助标准是多少?


107.什么是教育扶贫,由哪个部门牵头组织实施?


108.教育扶贫的主要任务是什么?


109.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学前教育资助对象、标准是什么?


110.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学生就读普通高中教育享受国家助学金的标准是多少?


111.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学生就读高中免除学杂费如何规定?


112.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学生就读中等职业学校享受国家助学金的标准是多少?


113.中职教育农村学生全覆盖试点的政策是什么?


114.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学生就读普通本专科可享受国家助学金的标准是多少?


115.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学生如何申请国家助学金和补助金?


116.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大学生学费奖励标准是多少?


 


119.什么是健康扶贫,由哪个部门牵头组织实施?


120.健康扶贫的主要目标是什么?


121.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有哪些优惠政策?


122.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报销政策有哪些?


123.健康扶贫“三个一批”实施的对象主要是哪些?


124.健康扶贫“三个一批”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125.什么是社会保障兜底脱贫?


126.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衔接有什么要求?


127.社会保障兜底脱贫的任务是什么?


128.什么是“两线合一”?


129.“两线合一”有什么要求?


130.农村低保对象是否实行动态管理?


131.农村低保对象分为几种类型?


132.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实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兜底脱贫有哪些规定?


133.申请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的步骤有哪些?


134.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实行特困人员供养救助兜底脱贫有哪些规定?


135.申请特困人员供养救助的步骤有哪些?


136.哪些人可以申请实施临时救助?


137.申请实施临时救助的步骤有哪些?


138.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实施医疗救助有何规定?


139.对农村贫困残疾人有哪些扶持政策?


140.什么是扶贫小额信贷?


141.扶贫小额信贷的主要用途有哪些?


142.扶贫小额信贷的特点是什么?


143.扶贫小额信贷是救济款吗?


144.什么条件的人能获得扶贫小额信贷呢?


145.需要通过什么程序才能得到扶贫小额信贷?


146.乡、村怎么审查扶贫小额信贷申请?


147.贫困户申请扶贫小额信贷的额度和期限是多少?


148.在银行有不良信用记录的贫困户还能申请扶贫小额信贷吗?


149.可以在哪些银行申请扶贫小额信贷?


150.如何确保建档立卡贫困户扶贫小额信贷专款专用?


151.如何确保扶贫小额信贷回收?


152.贫困户扶贫小额信贷偿还是否有宽限期?


153.财政资金怎样贴息?


154.贫困户不偿还扶贫小额信贷有什么后果呢?


155.县级怎样建立风险补偿资金?


156.扶贫小额信贷贫困户如何通过保险方式防范风险?


157.如何弥补扶贫小额信贷发放银行的坏账损失?


158.什么情况下可以启动风险补偿资金?


159.扶贫小额信贷的哪些内容需要公示公告?


160.扶贫项目贷款贴息资金重点扶持哪些企业?


161.扶贫龙头企业如何申请扶贫项目贴息贷款?贴息标准是多少?


162.什么是扶贫再贷款?


163.扶贫再贷款的支持范围和发放对象是哪些?


164.扶贫再贷款用途是什么?


165.扶贫再贷款有哪些优惠政策?


166.哪类“公司+农户”企业可享受减免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167.贫困地区企业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有何优惠政策?


168.贫困地区企业申请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有何优惠政策?


169.对贫困地区企业申请发行债券有何优惠政策?


170.对贫困地区的上市公司并购重组项目有何优惠政策?


171.农业保险的享受标准和办理流程是什么?


174.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分配的因素有哪些?


175.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支出范围有哪些?


176.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是否可以列支项目管理费?


177.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含项目管理费)不得用于哪些支出?


178.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范围的财政涉农资金如何下达?


179.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的实施主体是谁?


180.可以统筹整合使用的涉农资金有哪些?


181.统筹整合的财政涉农资金如何使用?


182.财政涉农资金使用管理情况如何监督?


183.什么是社会扶贫?


184.如何动员社会力量参与脱贫攻坚?


185.全国“扶贫日”是哪一天?


186.“万企帮万村”精准扶贫行动的目标任务是什么?


187.“万企帮万村”的帮扶途径主要有哪些?


188.企业进行扶贫捐赠在纳税上有哪些优惠政策?


189.企业结对帮村有哪些优惠政策?


190.个人扶贫的主体和渠道主要有哪些?


191.建立扶贫荣誉制度的目的是什么?


192.全国脱贫攻坚奖奖项分为几类?


193.全国脱贫攻坚奖评选的基本条件是什么?


194.全省脱贫攻坚奖奖项分为几类?评选具体范围是什么?


195.“挂包帮”的总体要求是什么?


196.部门包村的主要任务是什么?


197.结对帮扶的主要任务是什么?


198.哪些干部职工可以作为帮扶责任人,最多帮扶多少贫困户?


199.领导干部每年住村不少于多少天?


200.驻村扶贫工作队员如何选派?


201.驻村扶贫工作队的主要职责有哪些?


202.驻村扶贫工作队队长的职责有哪些?


203.驻村扶贫工作队如何管理?


204.驻村扶贫工作队队员主要有哪些保障?


205.驻村扶贫工作队队长及队员如何考核?


206.对驻村扶贫工作成绩突出的工作队员如何奖励?


207.在哪些情形下驻村扶贫工作队员应召回?


208.对召回的驻村扶贫工作队员如何处理?


209.各级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脱贫攻坚工作报告的内容分别有哪些?


210.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应向本级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报告的工作有哪些?


211.全省建立脱贫攻坚政策落实情况抽查工作机制的目标任务是什么?


212.脱贫攻坚政策落实情况抽查工作的方式和重点内容是什么?


213.全国检察机关、扶贫部门集中整治和加强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的重点是什么?


214.集中整治和加强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建立了哪些协作配合机制?


215.脱贫攻坚督查的重点有哪些?


216.脱贫攻坚巡查的重点有哪些?


217.脱贫攻坚督查巡查工作主要采取什么形式进行?


218.民主党派开展脱贫攻坚民主监督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219.对州市党委和政府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的内容有哪些?


220.对州市党委和政府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的步骤是什么?


221.对州市党委和政府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结果应用有何规定?


222.贫困县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经济社会发展实绩考核范围有哪些?


223.贫困县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经济社会发展实绩考核内容有哪些?


224.贫困县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经济社会发展实绩考核指标有哪些?


225.贫困县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经济社会发展实绩考核结果评定为几个等级?


226.对贫困县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经济社会发展实绩考核的步骤是什么?


227.贫困县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经济社会发展实绩考核结果如何运用?


228.开展贫困退出考核工作的步骤是什么?


229.第三方评估的重点有哪些?


230.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识别准确率如何计算?


漏评率=调查的漏评人口数/调查的非贫困人口数×100%


231.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退出准确率如何计算?


232.综合贫困发生率如何计算?


233.因村因户帮扶群众满意度如何计算?


234.对部门行业扶贫的考核内容有哪些?


235.对部门行业扶贫的考核方式和步骤是什么?


236.部门行业扶贫考核结果如何运用?


237.《云南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规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国有或者国有控股企业和国家工作人员有哪些行为的将依照有关规定给予问责或者依法给予处分?


 


 


 


 脱贫攻坚政策


 


1.全国脱贫攻坚的总体目标是什么?


到2020年,稳定实现扶贫对象“两不愁、三保障”,实现贫困地区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幅度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基本公共服务主要领域指标接近全国平均水平,确保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


2.“两不愁、三保障”指的是什么?


不愁吃、不愁穿,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住房有保障。


3.习近平总书记2015年6月在贵州考察时提出扶贫开发工作“六个精准”的基本要求是什么?


扶持对象精准、项目安排精准、资金使用精准、措施到户精准、因村派人精准、脱贫成效精准。


4.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上提出的精准扶贫“五个一批”有哪些?


发展生产脱贫一批、易地扶贫搬迁脱贫一批、生态补偿脱贫一批、发展教育脱贫一批、社会保障兜底一批。


5.不断提高脱贫攻坚成效要重点解决好哪四个问题?


扶持谁、谁来扶、怎么扶、如何退。


6.打赢脱贫攻坚战要坚持哪些基本原则?


(1)坚持党的领导,夯实组织基础。


(2)坚持政府主导,增强社会合力。


(3)坚持精准扶贫,提高扶贫成效。


(4)坚持保护生态,实现绿色发展。


(5)坚持群众主体,激发内生动力。


(6)坚持因地制宜,创新体制机制。


7.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上就打赢脱贫攻坚战对各级党委政府是如何要求的?


脱贫攻坚任务重的地区,党委和政府要把脱贫攻坚作为“十三五”期间头等大事和第一民生工程来抓,坚持以脱贫攻坚统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


8.习近平总书记把我国脱贫攻坚的成功经验精辟概括为哪几个方面?


加强领导是根本、把握精准是要义、增加投入是保障、各方参与是合力、群众参与是基础。


9.习近平总书记对进一步做好东西部扶贫协作和对口支援工作提出的4点要求是什么?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2)完善结对,深化帮扶。


(3)明确重点,精准聚焦。


(4)加强考核,确保成效。


10.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审议2016年省级党委和政府脱贫攻坚考核情况汇报时对考核工作有何要求?


要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把求真务实的导向立起来,把真抓实干的规矩严起来,让真干假干不一样、干多干少不一样、干好干坏不一样,确保脱贫攻坚工作成效经得起实践和历史检验。


11.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三十九次集体学习强调要从几个方面把握好脱贫攻坚的正确方向?


(1)防止层层加码,要量力而行、真实可靠、保证质量。


(2)防止形式主义,扶真贫、真扶贫,扶贫工作必须务实,脱贫过程必须扎实,脱贫结果必须真实,让脱贫成效真正获得群众认可、经得起实践和历史检验。


(3)实施最严格的考核评估,开展督查巡查,对不严不实、弄虚作假的,要严肃问责。


(4)加强扶贫资金管理使用,对挪用乃至贪污扶贫款项的行为必须坚决纠正、严肃处理。


12.习近平总书记在山西太原主持召开的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座谈会上提出的8条要求是什么?


(1)合理确定脱贫目标。


(2)加大投入支持力度。


(3)集中优势兵力打攻坚战。


(4)区域发展必须围绕精准扶贫发力。


(5)加大各方帮扶力度。


(6)加大内生动力培育力度。


(7)加大组织领导力度。


(8)加强检查督查。


13. 13.党的十九大报告脱贫攻坚内容有哪些?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开幕会上的报告,站在历史和时代高度,紧紧抓住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这条主线,科学判断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提出了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阐明了基本方略,描绘了宏伟蓝图,体现为民宗旨,强化从严治党要求,是我们党迈进新时代、开启新征程、续写新篇章的政治宣言和行动指南。


特别在部署保障和改善民生时,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让贫困人口和贫困地区同全国一道进入全面小康社会是我们党的庄严承诺。要动员全党全国全社会力量,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坚持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强化党政一把手负总责的责任制,坚持大扶贫格局,注重扶贫同扶志、扶智相结合,深入实施东西部扶贫协作,重点攻克深度贫困地区脱贫任务,确保到2020年我国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做到脱真贫、真脱贫。”将脱贫攻坚作为决胜全面小康三大攻坚战之一,摆到治国理政的重要位置。这些重要论述,是我们党关于扶贫开发的重大理论创新,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内容,是我们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基本遵循


13.脱贫攻坚的工作机制是什么?


脱贫攻坚按照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州(市)、县(市、区)抓落实的工作机制,省、市、县、乡、村五级书记抓扶贫,党政同责,构建责任清晰、各负其责、合力攻坚的责任体系。


14.省委、省政府在脱贫攻坚工作中的主要责任是什么?


(1)对全省脱贫攻坚工作负总责,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脱贫攻坚的大政方针和决策部署,制定脱贫攻坚政策措施,脱贫攻坚滚动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每年向中央报告脱贫攻坚进展情况。


(2)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建立扶贫资金增长机制,统筹使用东西部扶贫协作、定点扶贫和企业集团帮扶等资源,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脱贫攻坚。


(3)加强对扶贫资金分配使用、项目实施管理的检查监督和审计,及时纠正和处理扶贫领域违纪违规问题。


(4)加强对贫困县的管理,组织落实贫困县考核机制、约束机制、退出机制、督查巡查机制。保持贫困县党政正职稳定,做到不脱贫不调整、不摘帽不调离。


15.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的主要责任是什么?


(1)负责全省脱贫攻坚的综合协调,统筹省级行业扶贫考核,组织实施对州(市)、县(市、区)党委和政府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组织开展脱贫攻坚督查巡查、第三方评估和贫困退出评估验收,有关情况向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报告。


(2)依托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以信息化推动扶贫开发工作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结合全省特点,拓展应用领域,建设云南省精准扶贫大数据管理平台,建立事先预警、事中监控、事后评估的精准扶贫管理机制。建立部门间信息互联共享机制,完善农村贫困统计监测体系。


16.省级有关部门在脱贫攻坚工作中的主要责任是什么?


省级有关部门按照《〈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脱贫攻坚重大战略部署的决定〉重要举措实施分工方案》《云南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下达2017年省级行业(部门)扶贫目标任务的通知》要求,制定政策措施,组织推进落实。每年按照有关规定向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报告本行业、本部门脱贫攻坚工作情况。


省纪检监察机关对脱贫攻坚进行监督执纪问责,省检察院对扶贫领域职务犯罪进行集中整治和预防,省审计厅对扶贫资金管理、使用等情况进行跟踪审计。


17.市委市政府在脱贫坚工作中的主要责任是什么?


(1)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关于脱贫攻坚的决策部署,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脱贫攻坚政策措施、滚动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做好脱贫目标任务落实、扶贫项目实施、扶贫资金管理使用等领域的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等工作。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人向省委、省政府签署脱贫攻坚责任书,确保脱贫责任层层落实,向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报告本级和年度计划摘帽贫困县脱贫攻坚工作进展情况。


(2)结合本地区脱贫攻坚任务需要,科学安排、精准使用财政扶贫资金,确保扶贫投入力度与脱贫攻坚任务相适应;统筹用好东西部扶贫协作、定点扶贫和企业集团帮扶等资源,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脱贫攻坚。


(3)加强对脱贫攻坚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及时研究解决重大问题,推动所辖贫困县开展脱贫攻坚工作;按照扶贫开发成效考核、督查巡查、贫困退出以及依托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推动基础工作规范化的要求组织落实有关工作,有关情况向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报告。


18.县级党委和政府在脱贫攻坚工作中的主要责任是什么?


(1)承担脱贫攻坚主体责任,负责制定脱贫攻坚实施规划,优化配置各类资源要素,组织落实各项政策措施,县级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


(2)指导乡(镇)、村组织实施贫困村、贫困人口建档立卡和退出工作,对贫困村、贫困人口精准识别和精准退出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3)制定乡(镇)、村落实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指导意见并监督实施,因地制宜,分类指导,依托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推动基础工作,保证贫困退出的真实性、有效性和稳定性。


(4)指导乡(镇)、村加强政策宣传和引导,注重发挥贫困地区干部群众内生动力,充分调动贫困群众的主动性和创造性,把脱贫攻坚政策措施落实到村到户到人。


(5)坚持抓党建促脱贫攻坚,强化贫困村基层党组织建设,选优配强和稳定基层干部队伍,确保基层脱贫攻坚力量的稳定;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加强对驻村扶贫工作人员的管理和考核。


(6)县级政府应当建立扶贫项目库,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建立健全扶贫资金项目信息公开制度,对扶贫资金管理监督负首要责任。


19.社会各方在合力推进脱贫攻坚中有什么责任?


(1)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加强东西部扶贫协作的组织领导,推动沪滇、粤滇扶贫协作,建立精准对接机制,强化产业带动、劳务协作、人才交流等方面的合作,落实帮扶措施,提高帮扶成效。


(2)定点扶贫单位应当紧盯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细化实化帮扶措施,督促政策落实和工作到位,切实做到扶真贫、真扶贫,不脱贫不脱钩。要主动配合、支持派驻地党委和政府加强对本单位驻村扶贫工作队的管理。


(3)驻滇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应当发挥组织严密、突击力强等优势,积极参与地方脱贫攻坚,并承担定点帮扶任务。


(4)各民主党派应当充分发挥在人才、智力扶贫上的优势和作用,做好脱贫攻坚民主监督工作。


(5)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制定政策措施,鼓励和支持民营企业、社会组织、公民个人参与脱贫攻坚,履行社会责任。


20.我国扶贫标准中的收入标准是多少?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多次上调国家扶贫标准。2011年11月29日召开的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决定将农民人均纯收入2300元(2010年不变价)作为新的国家扶贫标准。


21.贫困对象动态管理工作中哪些是“应退尽退”的?


现有建档立卡贫困户中,已经实现“两不愁、三保障”的应正常退出。有下列情形的应按程序剔除。其中,1—5项按正常脱贫程序退出的建档立卡人口。


(1)有家庭成员或户主的父母、配偶、子女为国家公职人员的。


(2)有家庭成员任“村三委”干部的。


(3)拥有购买价格3万元以上机动车的。


(4)在城镇拥有自建房或购买商品房、门面房以及其他经营用房的。


(5)在工商部门注册登记公司、企业并实际开展经营活动的。


(6)种植、养殖大户或雇佣他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


(7)为享受扶贫支持,故意分户、并户,不符合贫困对象识别条件的。


(8)空挂户或为套取扶贫支持将户口迁入村组的空挂人口。


(9)死亡人员、服刑人员、失踪人员、与户主不共享开支或收入的人员。


(10)优亲厚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信息失真以及其他不符合贫困对象识别条件的人员。


22.贫困对象动态管理工作中哪些是“应纳尽纳”的?


非建档立卡农业户籍农村常住人口,2016年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2952元(相当于2010年2300元不变价),且满足以下任一条件的,按程序纳入建档立卡贫困对象管理:


(1)实际居住C级、D级危房且自身无力改造;


(2)家庭因病致贫,且成员未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3)家庭适龄成员因贫辍学或家庭因学致贫。


符合低保条件并享受低保政策,但仍符合国家扶贫标准的,也应纳入建档立卡贫困对象管理。


23.贫困对象动态管理工作中哪些是“应扶尽扶”的?


对2014年至2016年认定的脱贫户进行核查,凡是未实现“两不愁、三保障”的,标注为返贫人口,落实帮扶责任,继续采取帮扶措施,确保实现稳定脱贫。


24.贫困对象动态管理工作中农民家庭人均年纯收入如何计算?


农民家庭年人均年纯收入=农民家庭年纯收入÷农业户籍家庭常住人口


农民家庭年纯收入=全年种植、林业、渔业产品净收入+全年养殖业产品净收入+全年二、三产业产品净收入+全年家庭成员务工总收入+全年财产净收入+全年转移净收入-年度生产性固定资产折旧


25.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脱贫的退出标准有哪些?


(1)“两不愁”


 人均纯收入。2017年暂按3200元计算,确保收入有稳定性、持续性项目支撑。


 有必须的口粮、四季衣服和达标饮水。


(2)住房保障


 无住C、D级危房情况(易地扶贫搬迁和农村危房改造以入住为准)。


易地扶贫搬迁住房建设符合标准,建房自筹资金控制在1万元以内,无建房举债。


(3)就学保障


子女义务教育阶段无辍学。


对因学致贫、因学返贫家庭,把精准持续资助高中以上(含高中)学生就学作为脱贫措施,扣除就学负担后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仍达到脱贫标准。


(4)医疗保障


100%参加基本医疗和大病保险。


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率达到100%。


28种疾病门诊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达到80%;符合转诊转院规范的住院治疗费用实际补偿比例达到90%;确保个人年度支付的符合转诊转院规范的医疗费用不超过当地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有9类15种大病的优先得到全额救治。


县级医院先诊疗后付费政策全面落实,县内医院就诊无垫支医药费。


(5)养老保障


符合条件的家庭成员100%参加养老保险。


(6)扶持情况


精准帮扶措施,完整录入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和省精准扶贫大数据管理系统。


26.建档立卡贫困户退出程序是什么?


入户调查,填写《贫困户脱贫销号双认定表》或《贫困户帮扶情况认定表》→村“两委”商议→村评议公示→乡(镇)核查公告→县审定销号。


27.贫困村退出的标准有哪些?


(1)贫困发生率


建档立卡贫困户资料、数据、信息真实可靠,考核评估、实地检查、大数据系统抽查和电话抽查无差异。


被抽查村漏评率、错评率控制在1%以内,确保综合贫困发生率控制在2%以内。


(2)道路硬化到村。行政村到乡(镇)、县城通硬化道路,且危险路段有防护措施。


(3)贫困村通电。贫困村通10千伏以上的动力电。


(4)贫困村通广播电视。贫困村广播电视覆盖率达到99%。


(5)贫困村通网络宽带。网络宽带覆盖到行政村、学校和卫生室。


(6)农村饮水有保障。通自来水或饮水水源有保障,人力取水半径不超过1 公里。


(7)卫生室建设。以县为单位每千服务人口不少于1名的标准配备乡村医生;建有标准化农村卫生室,每所村卫生室至少有1名乡村医生执业。


(8)公共活动场所。行政村有公共服务和活动场所,党员10人以上或人口200 人以上的村民小组有活动场所。


(9)适龄儿童有学上。贫困家庭适龄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国家规定标准。


(10)集体经济收入。贫困村出列当年集体经济收入达2万元以上,2020年达到5万元以上。


28.贫困村退出的程序有哪些?


村申请→乡(镇)审核→县(市、区)审定公告→州(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备案。


29.贫困乡退出的标准有哪些?


(1)精准识别、精准帮扶、精准退出


建档立卡贫困户资料、数据、信息真实可靠,考核评估、实地检查、大数据系统抽查和电话抽查无差异。


错评率、漏评率、错退率控制在1%以内。


建档立卡贫困户项目资金到户覆盖率达100%。


群众满意度(抽查对象对党委政府帮扶措施、驻村工作队和帮扶责任人工作的满意度)达90%以上。


(2)道路硬化到村。县到乡(镇)、乡(镇)到行政村通硬化道路,且危险路段有防护措施;50户以上自然村内道路硬化。


(3)通电。乡镇有35KV变电站,行政村通10千伏以上的动力电。


(4)通广播电视。广播电视覆盖率达到99%。


(5)通网络宽带。网络宽带覆盖到行政村、学校和卫生室。


(6)饮水保障。通自来水或饮水水源有保障,人力取水半径不超过1 公里。


(7)卫生院和卫生室建设。建有标准化乡镇卫生院,村有合格卫生室。


(8)适龄儿童有学上。贫困家庭适龄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国家规定标准,全乡小学入学率达99.5%,辍学率控制在1%以下,巩固率达99%以上;初中毛入学率达99%以上,辍学率控制在3%以下,巩固率达97%以上。


(9)公共活动场所。行政村有公共服务和活动场所,村级集体经济收入达2万元以上。


   (10)城乡人居环境。集镇、村庄城乡环境明显提升,村容村貌整洁、干净、卫生。


   30贫困乡退出基础工作


   (1)乡村干部和驻村扶贫工作队员掌握扶贫政策,了解村情、贫情、民情,熟悉建档立卡贫困户致贫原因、到人到户精准帮扶措施和帮扶成效。


  (2)设立好建档立卡贫困户帮扶明白卡,实行帮扶项目清单,详细记录帮扶计划、措施和成效,让贫困户清楚帮扶事项。明白卡要入户上墙,做到有记录、可查询、易比对、能核实。


  (3)印发脱贫攻坚政策干部读本和群众读本,针对不同受众,突出针对性、指导性和可操作性。


  (4)认真开展“自强、诚信、感恩”主题实践活动,引导贫困群众增强进取意识、求富意识、积累意识和扩大再生产能力。


  (5)资金使用和项目实施中无违规违纪问题。


  (6)建立贫困户有产业帮扶帮带受益机制或稳定就业方式,保证持续增收,简单化种养项目要有循环再生产积累机制,不再实施简单发钱发物扶贫,通过政策激励、资金奖励、帮带鼓励,激发贫困户内生动力,自强自力脱贫。


  (7)加强扶贫领域信访信息收集和研判,及时受理群众举报,定人定责限时处置矛盾纠纷,依法依规妥善解决群众合理诉求,最大化减少信访和上访。


31.贫困乡退出的程序有哪些?


乡申请→县(市、区)审核→市审定公告→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备案。


32.贫困县退出的标准有哪些?


(1)三率一度:贫困人口漏评率、错退率均低于2%,综合贫困发生率低于3%,群众认可度(满意度)达90%以上(2016年全国考核满意度平均值为95%)。






 


                                 


 









 


抽查和全面调查重点:薄弱环节(边远偏辟、交通不便、漏评错评可能偏高的村组)和盲区、死角,低保户、危房户、重病户、残疾人户等群体。这些群体中的非建档立卡户也要解决“两不愁、三保障”。


确保被抽查村无漏评、错退人口(国家专项评估每县抽查不低于1000户,并对抽查村的漏评人口进行全面调查)。


提高群众认可度(满意度)。公开村级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情况,形成全程透明、全民知晓的工作机制,让群众有获得感。尊重群众,凡与群众有关项目听取群众意见,在群众的呼应下实施,增强群众的认同感。


驻村扶贫工作队员,要遍访村民,宣传政策,解决突出问题,强化群众对驻村扶贫工作的存在感。


对动态管理中不完善的信息,在12月底前按规定进行补充补录完善。


(2)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贫困县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高于全省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以统计部门提供为准)。


(3)扶持情况


相关扶持到户措施,适时准确录入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和省精准扶贫大数据管理系统。


(4)实现县域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并通过国家认定。达到国家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评估验收标准,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辍学率在国家规定范围内。


33.贫困县退出基础工作有哪些?


(1)加快调整充实驻村扶贫工作队,选好配强第一书记,使工作队真正发挥作用。


(2)县乡村干部和驻村扶贫工作队员掌握扶贫政策,了解村情、贫情、民情,熟悉建档立卡贫困户致贫原因、到人到户精准帮扶措施和帮扶成效。


(3)设立好建档立卡贫困户帮扶明白卡,实行帮扶项目清单,详细记录帮扶计划、措施和成效,让贫困户清楚帮扶事项。明白卡要入户上墙,做到有记录、可查询、易比对、能核实。


(4)印发脱贫攻坚政策干部读本和群众读本,针对不同受众,突出针对性、指导性和可操作性。


(5)认真开展“自强、诚信、感恩”主题实践活动,引导贫困群众增强进取意识、求富意识、积累意识和扩大再生产能力。


(6)县乡人大代表、县政协委员,应知晓扶贫政策,了解本区域内脱贫攻坚工作。


(7)资金使用和项目实施中无重大违规违纪问题。


(8)建档立卡贫困对象精准识别、帮扶过程、脱贫退出等文书档案规范、完整、真实,纸质档案与录入信息系统数据一致。


(9)按时完成贫困县摘帽退出申报程序。摘帽县脱贫攻坚总体情况报告和申请,必须于当年12月20日前报州市初审,州市初审后必须在1月10 日报省,省级核查后于2月底前报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34.贫困县退出的程序有哪些?


县级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提出退出→州(市)级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初审→省级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核查,确定退出名单后向社会公示征求意见→公示无异议的,由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审定后向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报告→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进行专项评估检查→对不符合条件或未完整履行退出程序的,责成相关地方进行核查处理。对符合退出条件的贫困县,由省级政府正式批准退出。


35.产业扶贫的内涵是什么,由哪个部门牵头组织实施?


围绕贫困人口增收脱贫,发挥新型经营主体和龙头企业带动作用,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培育带动贫困户长期稳定增收的特色产业,促进贫困地区、贫困农户增收的根本举措,是扶贫开发的战略重点和主要任务。产业扶贫是其他扶贫措施取得实效的重要基础,易地搬迁脱贫、生态保护脱贫、发展教育脱贫都需要通过发展产业实现长期稳定就业增收。


特色产业扶贫由农业部门牵头组织实施,相关部门配合。


36.产业扶贫的发展目标是什么?


到2020年,贫困县扶持建设一批贫困人口参与度高的特色产业基地,建成一批对贫困户脱贫带动能力强的特色农产品加工、服务基地,初步形成特色产业体系;贫困乡镇、贫困村特色产业突出,特色产业增加值显著提升;贫困户掌握1-2项实用技术,自我发展能力明显增强。


37.贫困地区如何选准选好扶贫产业?


坚持市场导向,遵循市场和产业发展规律,在分析贫困县资源禀赋、产业现状、市场空间、环境容量、新型主体带动能力和产业覆盖面的基础上,进一步调整产业结构,优化产业布局,以特色种养业、设施农业、特色林业、加工业、传统手工业、休闲农业、乡村旅游、光伏产业等为主要内容,选准适合自身发展的产业。


38.如何发挥新型经营主体的带动作用?


培育壮大贫困地区种养大户、农民合作社、龙头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支持通过土地托管、牲畜托养、吸收农民土地经营权入股等途径,带动贫困户增收,与贫困户建立稳定的带动关系。支持新型经营主体向贫困户提供全产业链服务,切实提高产业增值能力和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能力。引导和鼓励返乡农民工、中高等学校毕业生、退役士兵等人员,开发农村特色资源,发展产业。


39.怎样引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多模式完善利益分享机制?


(1)引导和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新产业新业态,扩大就业容量,吸纳贫困户脱贫致富。总结土地经营权入股农业产业化经营试点经验,推广“保底收益+按股分红”等模式。进一步完善订单带动、利润返还、股份合作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贫困户的利益联结机制,让贫困户成为现代农业发展的参与者、受益者,防止被挤出、受损害。支持龙头企业与贫困户共同设立风险保障金。


(2)探索建立政府扶持资金既帮助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升竞争力,又增强其带动贫困户发展能力,让更多贫困户分享政策红利的有效机制。鼓励地方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动贫困户数量和成效作为相关财政支农资金和项目审批、验收的重要参考依据。允许将财政资金特别是扶贫资金量化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贫困户后,以自愿入股方式投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让贫困户共享发展收益。


40.如何完善企业与贫困户利益联结机制?


(1)把贫困户精准受益作为扶持产业发展的必备条件,对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给予财政投资的前置条件;


(2)鼓励开展股份合作,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农民住房财产权等可以折价入股,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受集体收益分配权;


(3)有关财政资金在不改变用途的情况下,投入设施农业、养殖、光伏、水电、乡村旅游等项目形成的资产,具备条件的可折股量化给贫困村和贫困户;


(4)推广订单帮扶模式,鼓励新型经营主体和有产业发展能力的贫困对象,共同开发特色产业,依法签订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合作协议。


41.如何帮助贫困户获得技术和市场服务?


技术服务主要通过村级组织来获得,村级组织负责人、帮扶责任人和驻村工作队员及时了解掌握贫困户技术服务需求,由驻村工作队、乡镇驻村干部、村第一书记衔接县、乡镇相关业务部门技术人员开展针对性的技术服务。市场服务主要通过帮扶单位、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积极运用批发市场或电商平台,获取市场信息和产品营销服务。


42.如何健全产业扶贫的支撑保障体系?


(1)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各级各类涉农专项资金向贫困地区特色产业倾斜。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进一步加大对产业精准扶贫的支持力度。使用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发展种养业的,扶贫部门应会同农业、林业等部门加强指导。


(2)健全金融服务体系。从扶贫小额信贷、扶贫再贷款等方面强化金融扶持,鼓励金融机构创新符合贫困地区特色产业发展特点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加大对贫困地区产业发展的保险支持力度,建立产业发展风险防控机制。


(3)健全科技和人才支撑服务体系。鼓励各级技术研发推广机构和技术人员以产业基地为依托,加快科研成果转化应用,加强地方特色农畜产品品种保护利用,推进信息进村入户。加大贫困地区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和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培养力度。


(4)健全市场支撑体系。改善流通基础设施,大力发展电子商务,建立农产品网上销售、流通追溯和运输配送体系,积极培育产品品牌,提高产品品质。


43.什么是旅游扶贫,由哪个部门牵头组织实施?


通过开发贫困地区旅游资源,兴办旅游经济实体,带动贫困地区居民增收脱贫。


旅游扶贫由旅游发展部门牵头组织实施,相关部门配合。


44.旅游扶贫的目标任务是什么?


以贫困县、贫困村、贫困户为重点,推进15个旅游扶贫示范县、30个旅游扶贫示范乡镇、500个旅游扶贫示范村建设,培育10000户旅游扶贫示范户,支持贫困农户通过参与旅游服务、农副土特产品经营、资产入股分红等方式实现脱贫。


45.旅游扶贫组织方式主要有哪些?


景区带动、“公司+贫困户”、“专业合作社+贫困户”、综合开发、整村推进等。


46.贫困人口可以通过哪些方式参与乡村旅游扶贫?


参与旅游接待服务、发展旅游商品加工、出售农副土特产品、资产入股分红、旅游信息服务等。


47.旅游扶贫开发模式主要有哪些?


城镇依托型、景区带动型、民族特色型、历史文化型、产业融合型、生态环境型、易地搬迁型、交通拉动型、科技助推型等。


48.旅游扶贫示范县发展要求是什么?


旅游功能完备、文化特色明显、通达条件便捷、公共服务完善、卫生环境整洁、市场吸引力强、扶贫带动效果好。


49.旅游扶贫示范乡镇发展要求是什么?


生态景观好、文化特色浓、街区有特色、产业有支撑、旅游全域化、服务品质化、扶贫带动强。


50.宜居宜业宜游的旅游扶贫村发展要求是什么?


自然景观优、乡村环境美、文化特色浓、市场前景好、扶贫带动强、乡风文明美。


51.什么是光伏扶贫,由哪个部门牵头组织实施?


在住房屋顶、农业大棚等场地上铺设太阳能电池板,“自发自用、多余上网”,农民可以自己使用这些电能,并将多余的电量卖给国家电网。光伏扶贫既可充分利用贫困地区太阳能资源丰富的优势,又可实现扶贫开发和节能减排相结合。


光伏扶贫由发展改革部门牵头组织实施。


52.光伏扶贫的建设方式有哪些?


(1)村级电站。每个村级电站占地约6亩,形成设施农业开发模式。村级电站产权归村集体和贫困户共有,发电收益除偿还贷款本息、支付运行费用外,村集体留成一部分,其余分配给贫困户。村集体留成主要用于公益事业。


(2)户用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安装3-5KW光伏发电系统,占地约30-50平方米,产权归农户所有,发电收益除偿还贷款本息、支付运行费用外,其余归贫困农户。


(3)集中式光伏电站。每户贫困户对应项目规模标准为25KW,产权归投融资主体和投资企业共有。


53.什么是电商扶贫,由哪个部门牵头组织实施?


营造农村电商发展环境,在当地政府的推动下,充分利用第三方电商平台,推进农产品上线,促进商品流通,不断提升贫困人口利用电商创业、就业能力,拓宽贫困地区特色优质农副产品销售渠道和贫困人口增收脱贫渠道。


电商扶贫由商务部门牵头组织实施,相关部门配合。


54.如何实施电商扶贫?


(1)支持贫困县建立电子商务服务中心(站点),推进贫困县利用互联网发展工业品下乡、农产品上行双向流通。


(2)支持贫困县农村物流体系建设。促进农产品通过互联网上行流通。


55.怎样加大电商扶贫扶持力度?


(1)贫困县可统筹使用各渠道资金支持电商精准扶贫工作,采取以奖代补、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扶持贫困村电商服务站点建设、电商扶贫示范网店建设、特色产业基地建设、电商扶贫人才培养、县乡村农村物流配送体系、仓储配送中心建设、宣传推广等。


(2)发挥支农再贷款、扶贫再贷款、再贴现等多种货币政策工具的作用,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对电商扶贫企业和建档立卡贫困户的信贷投入。


(3)各金融机构推进落实扶贫小额信贷、创业担保贷款、康复扶贫贷款等政策和产品,提高各项贷款产品的覆盖面。


56.通过什么项目开展电商扶贫?项目的重点支持方向有哪些?


目前,商务部、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支持在贫困地区通过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开展电商扶贫。鼓励各地采取股权投资、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以奖代补、贷款贴息等支持方式,通过中央财政资金引导带动社会资本共同参与。重点支持以下方向:


一是支持农村产品的标准化、生产认证、品牌培育、质量追溯等综合服务体系建设;农产品分级、包装、预冷、初加工配送等基础设施建设;县乡村三级具有服务农村产品上行功能的物流配送体系建设。


二是支持县域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和乡村电子商务服务站点的建设和改造,重点支持在贫困村建设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站点,拓展村级站点代收代缴、代买代卖、小额信贷、生活服务等功能。


三是结合农村双创和扶贫脱贫,支持对贫困户开展电子商务培训。


57.什么是资产收益扶贫,由哪个部门牵头组织实施?


引导贫困村、贫困农户依法、依规以扶贫资金、农房、土地经营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贫困户宅基地使用权,采用入股、租赁、互换、转让、托管、联营等方式与企业、个人等经营主体流转承包,发展多种形式的农业适度规模经营,鼓励工商资本进入农业,使贫困村、贫困户享受收益的扶贫措施。


资产收益扶贫由财政部门牵头组织实施,相关部门配合。


58.资产收益扶贫的方式主要有哪些?


(1)在不改变用途的情况下,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和其他涉农资金投入设施农业、养殖、光伏、水电、乡村旅游等项目形成的资产,具备条件的可折股量化给贫困村和贫困户,尤其是丧失劳动能力的贫困户。资产可由村集体、合作社或其他经营主体统一经营。


(2)支持农民合作社和其他经营主体通过土地托管、牲畜托养和吸收农民土地经营权入股等方式,带动贫困户增收。


(3)贫困地区水电、矿产等资源开发,赋予土地被占用的村集体股权,让贫困人口分享资源开发收益。


59.财政支农资金形成资产收益扶贫的实施范围有哪些?


(1)推进范围:从2016年起,全省88个贫困县(市、区),每个县(市、区)至少选择一种模式推进资产收益扶贫改革。


(2)资产范围:财政支农资金投入设施农业、养殖、光伏、水电、旅游等项目形成的资产,可以折股量化给贫困村和贫困户。


(3)主体范围:财政支农资金投入到村(组)或农民合作社、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用水合作组织等主体所形成的资产,原则上均可纳入改革范围。


60.财政支农资金形成资产收益扶贫的资金支持机制是什么?


(1)对纳入改革的资产收益扶持项目,各县可从省级下达的财政扶贫专项资金中安排部分资金支持实施主体生产经营,该项试点资金形成资产全部折股量化给建档立卡贫困户,投资收益直接分配到建档立卡贫困户。


(2)各县可通过贴息、建立风险补偿金等方式,支持实施主体撬动和引导金融资本,加大对建档立卡贫困户股权投入实体项目的投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3)建立激励机制,对财政支农项目资产收益扶贫实施工作开展好的县(市、区),省财政以奖代补的方式,在财政扶贫资金和其他财政支农资金安排上予以倾斜。


61.财政支农资金形成资产收益扶贫的实施程序有哪些?


(1)开展宣传动员。县级积极开展资产收益扶贫改革的相关政策宣传,加强对组织和参与资产收益扶贫工作的人员、乡镇和村社干部进行政策和业务培训。


(2)界定量化资产。根据财政支农资金形成资产的用途、性质逐项进行分类,准确界定适合量化的资产,明确资产运营管护责任。资产界定结果由实施主体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会议审定,并按规定办理资产移交手续。


(3)明确量化对象。县(市、区)主管部门和乡(镇)政府结合财政支农项目特点,负责指导实施主体制定财政支农项目资产股权量化方案,方案制定后,需广泛征求贫困群众意见,并提交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会议讨论,经三分之二的成员或代表同意后形成股权量化决议。


(4)颁发股权证书。实施主体须将股权量化方案、股权量化决议、股权分配台账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按照股权分配台账,向持股成员填制颁发记名的、持股成员享有收益处置权的股权证。


(5)实施定期报告制度。实施主体做好全过程文件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确保档案资料齐全完整;加强记名股权凭证的管理,建立台账和股权档案,实行动态管理,并定期向实施主体的成员(代表)大会报告股权转让及股额变动等情况。


62.什么是技能扶贫,由哪个部门牵头组织实施?


通过强化技能培训,让有需求有意愿的贫困群众至少掌握一门增收技能,增强其就业能力,实现自我“造血”摆脱贫困的重要扶贫措施。


技能扶贫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牵头组织实施,相关部门配合。


63.技能扶贫的目标是什么?


力争到2020年,对每个有劳动能力的适龄贫困人口开展1次以上技能培训,让每个有适龄劳动人口的贫困家庭至少有1名技能劳动者就业,将人口资源转化为人力资源和人才资本,帮助100万贫困人口脱贫。


64.技能扶贫专项行动“四个一批”是什么?


(1)根据企业劳动力需求,依托当地龙头企业,通过开展技术培训、技能竞赛、科学普及、岗位练兵等技能提升活动,培训一批适应当地产业发展需要的劳动者。


(2)对接省内外劳动力市场用工需求,依托定点培训机构,开展订单培训、定点培训、定向培训等,转移一批技能劳动力实现异地就业。


(3)落实贫困家庭子女免学费、助学金等扶持政策,依托技工院校、职业院校,培养一批适应我省重点产业发展的技能人才。


(4)依托全省创业园、园区众创空间、各大中专学校、技工院校等创业基地,扶持一批劳动者实现创业就业。


65.贫困人口在技能培训和创业方面可获得哪些支持?


(1)培训补贴。由相关部门按政策规定给予相应补助。如:农业部门“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扶贫部门“雨露计划”;工会“云岭职业素质提升工程”;科技部门“星火计划”;人社部门“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计划”;共青团“青年领头雁”等。


(2)学历教育补助。对就读技工学校、中等职业学校的我省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学生,除享受国家现有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助学金等资助政策外,可给予一定生活补助。对子女接受技工教育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从2016年起,按照每生每年3000元左右的标准给予补助。


(3)创业贷款扶持。对有创业能力并创业人员,可按规定享受10万元以内的‘贷免扶补’、创业担保贷款及微型企业培育工程等政策。


66.人社部门组织的职业技能培训主要有哪些?


(1)就业技能培训。培训对象为贫困家庭劳动力、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城镇登记失业人员。


(2)创业培训。培训对象为贫困家庭劳动力、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和毕业前2年的高年级学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城镇登记失业人员。


(3)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和技师培训。培训对象为符合条件的企业在职职工。


67.如何报名参加人社部门组织的职业技能培训?


人社部门在行政村建设的“最后一公里”服务平台可以提供政策咨询信息查询、就业、社会保障事务办理、权益保障、金融等服务。贫困群众有技能培训、就业等需求的,可到村协理员处咨询报名登记。如果人社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平台还没有覆盖所在区域的,可到当地乡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报名登记。


68.有外出务工意愿的贫困人口可通过哪些渠道获得就业信息?


(1)到所在的乡(镇)政府或县(市、区)就业局(中心)登记外出务工意愿和个人身份信息、专长及联系电话。


(2)到各类正规人力资源市场求职。


(3)在政府或正规中介机构的人才公共招聘网上搜寻岗位信息、填报求职意向。


69.县、乡、村在组织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中各有哪些职责?


县级主要负责对外衔接、统筹培训、集中输出;乡级主要负责落实人员培训、组织输出,后续帮扶;村级主要承担宣传发动、人员召集、跟踪反馈。


70.政府组织输出到省外、境外务工的,可以获得交通补贴吗?


鼓励各地积极开展多方协调,采取“政府补贴一点、用工企业出一点、社会筹集一点”等多渠道的筹资方式,对有组织跨省、跨境和长途输出的农村劳动力给予不超过500元的交通补助。


71.对乡、村组织劳动力到县外就业的,有什么鼓励措施?


乡、村组织本地劳动力到县外就业的,每成功输出1人可给予200-300元的就业创业服务补贴。


72.在省外务工的农民工如何维护自身的权益?


省政府驻外办事机构设有劳务服务站,专门负责劳务对接、滇籍农民工管理、突发事件处置、劳务纠纷调解、新市民待遇协调等工作。农民工在省外务工自身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可向省政府驻外办事机构寻求帮助。


73.对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进行转移输送的途径和方式有哪些?


充分发挥县、乡、村的组织引导作用,对组织规模性转移输出的,乡(镇)政府和县级人社(就业)部门负责人要亲自送达。


支持企业发展生产,增加就业岗位,鼓励招聘贫困农村劳动力。


鼓励、引导、帮助农村劳动力自发、帮带转移就业。支持技工院校、职业培训机构、人力资源公司、劳务服务机构在省外设立劳务服务工作站,鼓励同省内外企业合作,建立劳务合作对接机制。


引导省外企业、劳务服务组织与省内职业培训机构合作,在贫困地区建立劳务培训输出基地,开展好订单式培训,建立和完善输出地与输入地劳务对接机制。


74.什么是易地扶贫搬迁,由哪个部门牵头组织实施?


易地扶贫搬迁,是由政府组织引导,在充分尊重群众意愿的基础上,将居住在生存条件恶劣、生态环境脆弱等“一方水土养不起一方人”地区的农村贫困人口从原住地迁出并妥善安置,并配套后续发展的产业、就业等保障措施,使其逐步摆脱贫困的一项重大民生工程。


易地扶贫搬迁由发展改革部门牵头组织实施。


75.易地扶贫搬迁对象是哪些?


搬迁对象主要是“一方水土养不起一方人”6类区域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以及整村搬迁需要与建档立卡搬迁人口同步实施搬迁的非建档立卡人口。


(1)资源承载力严重不足地区。深山石山、边远高寒、荒漠化和水土流失严重,且水土、光热条件难以满足日常生活生产需要,不具备基本发展条件的地区。


(2)公共服务严重滞后且建设成本过高地区。交通、水利、电力、通信等基础设施和教育、医疗卫生等基本公共服务设施薄弱,工程措施解决难度大、建设和运行成本高的区域。


(3)地震活跃带和地质灾害多发易发地区。


(4)国家禁止或限制开发地区。云南省主体功能规划确定的禁止开发区或限制开发区。


(5)地方病高发地区。


(6)其他确需实施易地扶贫搬迁的地区。


工矿塌陷区、工程强制性搬迁区域不纳入易地扶贫搬迁范围。原址拆除重建等没有改变“一方水土养不起一方人”性质的不纳入搬迁范围。边境一线地区不纳入迁出范围。


76.易地扶贫搬迁对象认定的程序有哪些?


普查筛选→农户申请→村民小组评议→村委会初审及公示→乡镇政府审核及公示→县级政府审批及公告→乡镇(街道)负责与建档立卡搬迁对象签订搬迁协议、搬新拆旧、脱贫就业协议。


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信息在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标识,同步搬迁人口信息录入云南省易地扶贫搬迁动态信息管理平台。


77.易地扶贫搬迁的安置方式有哪些?


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统筹考虑水土资源条件、城镇化进程、美丽宜居乡村建设及搬迁对象意愿,坚持集中安置为主,集中安置与分散安置相结合,重点依托城镇、中心村、产业园区、乡村旅游区进行安置。严禁拆并传统村落,严禁在传统村落内“插花安置”或依托传统村落扩建新村。


集中安置方式包括行政村内安置、建设移民新村安置、小城镇或工业园区安置、乡村旅游区安置、其他安置等方式。超过200户或800人以上的大型安置点,应对选址进行水土资源平衡分析和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评价。


分散安置包括插花安置、其他安置等方式,分散安置应选择城镇或具有一定人口聚集规模、公共基础及公共服务设施相对较好、有增收致富条件的中心村进行安置。


依托小城镇或工业园区安置的,可酌情采取回购符合面积控制标准的城镇商品住房的方式进行安置,但不得回购公租房、廉租房等国家已补助投资建设的住房安置。


选择城镇安置的,要确保对象精准、防止搬富不搬穷,确保一户至少一人就业、保障长远生计,确保不因搬迁而举债或新增负债,防止因举债而难以脱贫。


78.易地扶贫搬迁的建房面积标准是什么?


按照“保障基本、安全适用”的原则,严禁“垒大户”“造盆景”,防止因建房面积过大而增加搬迁群众负担,使建档立卡搬迁人口因建房而负债。


建档立卡贫困户人均住房面积不超过25平方米,按照50、75、100、125、150平方米等户型进行设计和建设,最大户型面积不超过150平方米(6人及以上户),其中1人户和2人户安置住房可采取集中建设公寓、与养老院共建等方式解决。按照一户一宅方式安置的,可以在分配的宅基地预留续建空间,稳定脱贫后可自行扩建。


79.易地扶贫搬迁有哪些补助和奖励政策?


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人均补助2万元(藏区人均补助2.2万元),签订旧房拆除协议并按期拆除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人均奖励0.6万元,但建档立卡贫困户建房补助和奖励资金不得超过面积控制标准的建房成本。


同步搬迁建房户均补助不低于1.5万元,县(市、区)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对同步搬迁人口拆除旧房进行适当奖励,奖励标准由各地自行确定,奖励资金由各地自行筹措。


80.易地扶贫搬迁的建设方式有哪些?


易地扶贫搬迁的建设方式坚持统规统建为主、规范统规联建和自建。


集中安置区在统一规划设计、统一建设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基础上,建档立卡搬迁人口住房实行统规统建。


同步搬迁人口和分散安置的建档立卡搬迁人口住房,可采取统规统建、统规联建或统规自建等。


统规统建项目达到国家规定的招标规模标准的必须实行公开招标;统规联建或自建等依法能够自行建设的住房,可以不进行招标。


81.安置房建好入住后,原住房和宅基地可以保留吗?


不能保留。搬迁对象入住后,由县(市、区)人民政府组织拆除旧房,对旧宅基地进行复垦或生态修复。


82.易地搬迁后,搬迁户可享受哪些社会保障政策?


搬迁后,搬迁户转为城镇居民的,与当地城镇居民享有同等教育、养老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等社会保障政策;搬迁后仍保留农村户籍的,在原住地享受的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养老保险等政策不变,由迁出、迁入地县级政府安排做好转移接续工作。


83.什么是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由哪个部门牵头组织实施?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是指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将拟整理复垦为耕地的农村建设用地地块(即拆旧地块)和拟用于城镇建设的地块(即建新地块)等面积共同组成建新拆旧项目区,通过建新拆旧和土地整理复垦等措施,在保证项目区内各类土地面积平衡的基础上,最终实现建设用地总量不增加,耕地面积不减少、质量不降低,城乡用地布局更合理的目标。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由国土部门牵头组织实施。


84.增减挂钩结余指标是否可在全省有偿流转使用?


《云南省“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规划》中有易地扶贫搬迁任务的县(市、区),实施增减挂钩项目后产生的结余指标可在省域范围内有偿流转使用。对集中连片特困地区、省级以上扶贫开发重点县和开展易地扶贫搬迁的贫困老区产生的结余指标,优先安排流转使用。


85.增减挂钩结余指标收益的用途有哪些规定?


结余指标在本县范围使用的,在土地出让组价中按结余指标流转基准指导价计入成本,通过招拍挂方式供应土地后按结余指标流转基准指导价计提结余指标收益。结余指标跨县使用的,指标成交价原则不得低于流转基准指导价,以实际交易收入作为结余指标收益。结余指标收益金直接缴入县级财政金库,由同级政府管理使用,全部用于脱贫攻坚工作,优先安排拆旧复垦费用,不得挪作他用。


86.农村危房改造项目的“C”级危房指的是什么?


部分承重结构不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局部出现险情,构成局部危房。要点为:(1)地基基础:地基基础尚保持稳定,基础出现少量损坏。(2)墙体:承重的墙体多数轻微裂缝或部分非承重墙墙体明显开裂,部分承重墙体明显位移和歪闪;非承重墙体普遍明显裂缝;部分山墙转角处和纵、横墙交接处有明显松动、脱闪现象。(3)梁、柱:梁、柱出现裂缝,但未达到承载能力极限状态;个别梁柱节点破损和开裂明显。(4)楼、屋盖:楼、屋盖显著开裂;楼、屋盖板与墙、梁搭接处有松动和明显裂缝,个别屋面板塌落。


87.农村危房改造项目的“D”级危房指的是什么?


承重结构已不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房屋整体出现险情,构成整幢危房。要点为:(1)地基基础:地基基本失去稳定,基础出现局部或整体坍塌。(2)墙体:承重墙有明显歪闪、局部酥碎或倒塌;墙角处和纵、横墙交接处普遍松动和开裂;非承重墙、女儿墙局部倒塌或严重开裂。(3)梁、柱:梁、柱节点破坏严重;梁、柱普遍开裂;梁、柱有明显变形和位移;部分柱基座滑移严重,有歪闪和局部倒塌。(4)楼、屋盖:楼、屋盖板普遍开裂,且部分严重开裂;楼、屋盖板与墙、梁搭接处有松动和严重裂缝,部分屋面板塌落;屋架歪闪,部分屋盖塌落。


88.农村危房改造的4类重点是哪些,由哪个部门牵头组织实施?


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和贫困残疾人家庭。


农村危房改造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牵头组织实施,相关部门配合。


89.农村危房改造建设方式是什么?


经认定的“4类重点对象”C、D级危房,C级危房只能进行加固改造,达到抗震要求;D级危房中通过加固改造可以达到抗震要求的应当采取加固改造方式;经认定,通过加固改造达不到抗震要求的,进行拆除重建。


90.农村危房改造的建筑面积有哪些规定?


“4类重点对象”D级危房拆除重建后的新房面积原则上1至3人户控制在40-60平米内,且1人户不低于20平米、2人户不低于30平米、3人户不低于40平米;3人以上户人均建筑面积不超过18平米,不得低于13平米。对于自筹资金能力较弱和投工投料能力极弱、需要社保政策兜底脱贫的特困户,改造房屋面积按下限标准控制。


91.农村危房改造后要达到什么标准?


改造后必须达到主要部件合格、结构安全,应具备卫生厕所、人畜分离等基本居住卫生条件。地震高烈度设防地区的应达到当地抗震设防标准。


92.申请农村危房改造的农户应具备哪些条件?


拥有当地农业户籍且长期居住的房屋产权所有人,属于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和贫困残疾人家庭,且房屋经认定属于局部危险住房(C级)、整体危险住房(D级)。


93.申请办理农村危房改造的程序是什么?


户主自愿向所在村委会提出书面申请→村委会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进行民主评议,在村务公开栏公示不少于5天→乡镇政府及时组织人员核查→报乡镇领导小组进行联审→县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在10个工作日内予以审批,以正式文件下发到各乡镇→乡镇政府与批准农户签订农村危房改造合同或协议。


94.什么是生态保护脱贫,由哪个部门牵头组织实施?


结合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实施生态项目建设、生态产品供给、生态产业培育、生态补偿、贫困人口发展等综合举措,实现贫困群众稳定脱贫的扶贫措施。


生态保护脱贫由林业部门牵头组织实施。


95.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如何申请生态护林员公益岗位?


年龄在18—60岁之间、身体健康、能胜任野外巡护工作、责任心强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在乡(镇)人民政府发布公告后,可向所在行政村村民委员会提出报名申请,通过审核、考察、评定、公示等环节,由当地县(市、区)政府批准后聘用。按照每人每年0.8万元—1万元的标准,由当地政府具体确定生态脱贫护林员劳务费。


96.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的补助政策有哪些?


优先向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倾斜,自2017年起退耕还林每亩补助1600元,其中现金补助1200元、种苗造林费400元;退耕还草每亩补助1000元,其中现金补助850元、种苗种草费150元。退耕还林每亩第一年900元(其中种苗造林费400元)、第三年300元、第五年400元;退耕还草补助资金分两次下达,每亩第一年600元(其中种苗种草费150元)、第三年400元。


97.草原生态保护奖励补贴的对象和标准是什么?


(1)对象:禁牧补助的对象是禁牧区域内承包草原并实施禁牧的牧民;草畜平衡奖励的对象是草畜平衡区域内承包草原并履行草畜平衡义务的牧民;牧民生产资料综合补贴的对象是承包草原且主要从事草原畜牧业生产的牧户;牧草良种补贴的对象是人工草场种植者,牧草良种包括多年生和一年生牧草良种,不包括青贮玉米等青贮饲料。


(2)标准:禁牧补助的测算标准为平均每年每亩6元,草畜平衡奖励补助的测算标准为平均每年每亩1.5元,牧民生产资料综合补贴标准为每年每户500元,牧草良种补贴标准为平均每年每亩10元。


98.陡坡地生态治理的补助政策是什么?


优先安排江河两岸、城镇面山、公路沿线、湖库周围等生态区位重要、生态状况脆弱、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15-25度以及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成果范围外25度以上的陡坡地进行生态治理,重点向建档立卡贫困户倾斜。陡坡地生态治理项目每亩补助1500元,其中现金补助1200元、种苗造林费300元,每亩第一年800元(其中种苗造林费300元)、第三年300元、第五年400元。


99.造林补贴的标准是多少?


造林补贴资金包括直接补贴和间接费用,直接补贴是对造林主体造林所需费用的补贴,乔木林和木本油料经济林200元/亩,灌木林100元/亩,水果、木本药材等其他经济林100元/亩,竹林100元/亩,迹地更新100元/亩。间接费用是县级林业部门组织开展造林补贴有关作业设计、技术指导等所需的费用,补助标准为造林补贴总额的5%。


100.木本油料提质增效的补助标准是多少?


省级按照100元/亩测算补助资金切块下达,具体补助标准由县级结合实际自行确定。


101.低效林改造的补助标准是多少?


省级按照100元/亩测算补助资金切块下达,具体补助标准由县级结合实际自行确定。


102.农资综合直补的对象和测算依据是什么?


(1)对象:全省从事粮食种植的农民和国有农场职工。


(2)测算依据:根据中央对我省的补贴资金总额,以各地近三年上报的粮食播种面积、粮食产量及商品量的平均数为测算因素,采用因素法核定补贴金额。权重比例为粮食播种面积占70%、粮食总产量占20%、粮食商品量占10%。


103.粮食直补的对象和测算依据是什么?


(1)对象:宜良、陆良、宣威、隆阳、腾冲、镇雄、永胜、宁洱、耿马、南华、蒙自、建水、景洪、勐海、勐腊、祥云、宾川、瑞丽、芒市、盈江等20个粮食主产县(市、区)的水稻、玉米种植的经营者及农户。


(2)测算依据:上年度稻谷和玉米的实际播种面积为测算依据,按照以下公式计算补贴资金:某县的补贴金额=该县稻谷、玉米实际播种面积÷20个粮食主产县的稻谷、玉米实际播种总面积×粮食直补资金总额。


104.农作物良种补贴的对象和标准是什么?


(1)对象:全省从事良种水稻、杂交玉米、良种小麦、良种油菜、青稞和棉花种植的农民和国有农场职工。


(2)标准:水稻分早、中、晚三季分别进行补助,每亩补助15元;玉米、小麦、油菜、青稞每亩补助10元;棉花每亩补助15元。


105.农机购置补贴的补助范围和标准是什么?


(1)范围:全省农牧业县(场)。补助机型在国家公布的农机购置补贴目录范围内,由项目区农户自愿选择。补贴对象为全省范围内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


(2)标准:一般农机每档次产品补贴额原则上按不超过该档产品上年平均销售价格的30%测算,单机补贴额不得超过5万元;挤奶机械、烘干机单机补贴额不超过12万元;100马力以上大型拖拉机、高性能青饲料收获机、大型免耕播种机、大型联合收割机、水稻大型浸种机催芽机程控设备单机补贴额不超过15万元;200马力以上拖拉机单机补贴额不超过25万元;大型甘蔗收获机单机补贴额不超过40万元。补贴操作与资金兑付实行自主购机、定额补贴、县级结算、直补到卡(户)。


106.农村能源建设的补助标准是多少?


自愿申请省柴节煤炉(灶)或太阳能热水器的建档立卡贫困户,省柴节煤炉(灶)每户补助300元,太阳能热水器每台补助1000元。


107.什么是教育扶贫,由哪个部门牵头组织实施?


通过发展教育让贫困家庭子女都能接受公平有质量的教育,提高其自我发展能力,是扶贫开发的重要任务,也是阻断贫困代际传递的重要途径。


教育扶贫由教育部门牵头组织实施,相关部门配合。


108.教育扶贫的主要任务是什么?


加快贫困地区学前教育发展,促进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推进贫困地区普及普通高中阶段教育,大力发展贫困地区职业教育,加大贫困家庭学生高等教育支持力度,加大边疆民族贫困地区民族教育扶持力度,关爱贫困地区特殊教育群体,支持贫困地区技能人才培养与培训,加强贫困地区教师队伍建设,提升贫困地区教育信息化水平,加大极度贫困地区和特殊地区教育扶持力度,建立和完善精准化贫困生资助体系,开展各级教育结对帮扶工作,落实贫困地区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在“直过民族”地区大力普及国家通用语言。


109.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学前教育资助对象、标准是什么?


在经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公办幼儿园就读的家庭经济困难儿童以及在提供普惠性、低收费的民办幼儿园就读的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予以每生每年300元资助。


怒江州、迪庆州以及镇雄县、彝良县、威信县建档立卡贫困户学前教育儿童按每生每年1000元标准给予资助。


符合条件的向所在幼儿园申请,由幼儿园初审,报上级教育部门审批。


110.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学生就读普通高中教育享受国家助学金的标准是多少?


每生每年2500元。


111.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学生就读高中免除学杂费如何规定?


从2016年秋季学期起,免除公办普通高中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含非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学杂费。


对在政府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批准的民办普通高中就读的符合免学杂费政策条件的学生,按照当地同类型公办普通高中免除学杂费标准给予补助。民办学校学费标准高于补助的部分,学校可以按规定继续向学生收取。


112.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学生就读中等职业学校享受国家助学金的标准是多少?


对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在校一、二年级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学生按每生每年2000元标准给予国家助学金资助。


113.我省中职教育农村学生全覆盖试点的政策是什么?


目前,在迪庆州、怒江州实施中等职业教育农村学生全覆盖试点。在执行国家中等职业教育现行免补政策的基础上,省财政对到承担试点任务的学校(27所)就读并纳入普通全日制学籍管理的迪庆州、怒江州农村户籍学生,初中起点中职学生在校期间第一学年、第二学年,高中起点中职学生在校期间第一学年,每生每学年再给予2500元的生活补助。


114.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学生就读普通本专科可享受国家助学金的标准是多少?


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学生就读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五年制高职第四年和第五年、普通高职预科生)可享受每生每年3500元标准的一等国家助学金资助,优先享受新生入学资助、勤工助学、校内奖助学金、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等资助政策。


115.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学生如何申请国家助学金和补助金?


符合条件的学生向所在学校申请,由学校初审,报上级教育部门审批。


116.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大学生学费奖励标准是多少?


对云南省考入一本院校(含预科)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在本科学习期间,除享受其他资助政策外,由省财政给予每人每年5000元的学费奖励。


117.什么是健康扶贫,由哪个部门牵头组织实施?


通过提升农村贫困人口医疗保障水平和贫困地区医疗卫生服务能力,保障农村贫困人口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推进健康中国建设,防止因病致贫、因病返贫,全面提高农村贫困人口健康水平。


健康扶贫由卫生计生部门牵头组织实施,人社、民政、扶贫等部门配合。


118.健康扶贫的主要目标是什么?


通过建立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医疗费用兜底“四重保障”机制,实现“九个确保”,努力让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看得起病,方便看病,看得好病,尽量少生病,有效防止因病致贫、因病返贫,制定曲靖市健康扶贫30条措施。


    到2020年,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基本公共卫生指标达到全国平均水平,人均期望寿命进一步提高,医疗卫生服务条件明显改善,服务能力和可及性显著提升,实现大病基本不出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个人就医负担大幅减轻,因病致贫、因病返贫得到有效解决。


119.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可享受哪些优惠政策?


(1)确保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00%参加基本医保和大病保险,参加基本医保个人缴费部分由财政全额补贴。 


(2)享受基本医保倾斜政策。全市对符合分级诊疗、转诊转院规范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在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实行以下倾斜政策:


门诊待遇倾斜。一般诊疗费个人自付部分由基本医保全额报销。普通门诊基本医保年度最高报销限额比其他城乡居民提高5个百分点。对高血压Ⅱ—Ⅲ期、糖尿病、活动性结核病、癌症、肉瘤、淋巴瘤、多发性骨髓瘤、黑色素瘤、生殖细胞瘤、白血病、需要放化疗的颅内肿瘤、终末期肾病、器官移植、系统性红斑狼疮、再生障碍性贫血、遗传性球型红细胞增多症、自身免疫性溶血性贫血、地中海贫血、精神分裂症、双向情感障碍症、帕金森氏病、血友病、儿童生长发育障碍、小儿脑瘫、重症肌无力、肌营养不良、运动神经元疾病、儿童免疫缺陷病等28种疾病,门诊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报销比例提高到80% (其中重性精神病和终末期肾病门诊报销比例达到90%)。


住院待遇倾斜。乡镇卫生院住院不设起付线,报销比例提高到90%;县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提高到85%;市级医疗机构和省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达到70%。确保县域内住院实际报销比例不低于70%。对符合转诊转院规范,到县域外住院的,单人单次住院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不低于70%。(牵头单位:市人社局,配合单位:市扶贫办、市财政局,责任主体: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扩大保障范围。2017年起,进一步扩大基本医保用药和诊疗项目报销范围,医保政策范围内报销药品达到2888种、诊疗项目达到5003项。将治疗恶性肿瘤的高值靶向药和中药,治疗高磷血症的口服药等36种国家谈判药品纳入癌症、肾透析、血友病、糖尿病、肺心病、精神病等医保报销范围。将康复综合评定、吞咽功能障碍检查、手功能评定、平衡试验、平衡训练、表面肌电图检查、轮椅技能训练、耐力训练、大关节松动训练、徒手手功能训练、截肢肢体综合训练、小儿行为听力测试、孤独症诊断访谈量表(ADI)测评、日常生活动作训练、职业功能训练、精神障碍作业疗法训练、减重支持系统训练、电动起立床训练、儿童听力障碍语言训练、言语能力筛查共20项康复项目纳入医保报销范围。对有康复需求的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各级残联优先提供康复训练、基本型辅助器具适配等康复服务。


(3)享受大病保险倾斜政策。医疗费用大病保险起付线降低50%,年度报销限额提高50%,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提高到70% 。将保障范围扩大到罹患癌症、肉瘤、淋巴瘤、多发性骨髓瘤、黑色素瘤、生殖细胞瘤、白血病、需要放化疗的颅内肿瘤、终末期肾病、器官移植、系统性红斑狼疮、再生障碍性贫血、遗传性球型红细胞增多症、自身免疫性溶血性贫血、地中海贫血、精神分裂症、双向情感障碍症、帕金森氏病、血友病、儿童生长发育障碍、小儿脑瘫、重症肌无力、肌营养不良、运动神经元疾病、儿童免疫缺陷病等25种疾病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门诊医疗费用。


(4)享受医疗救助制度。取消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医疗救助起付线,年度累计救助封顶线不低于10万元。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符合转诊转院规范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政策范围内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报销后达不到90%的,通过医疗救助报销到90%,县级政府可通过整合医疗救助和兜底保障实现。


(5)享受医疗费用兜底保障。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通过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报销后,符合转诊转院规范住院治疗费用实际补偿比例达不到90%和个人年度支付符合转诊转院规范的医疗费用仍然超过当地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部分,由县级政府统筹资金进行兜底保障。


(6)享受大病专项集中救治。各级卫生计生部门要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扶贫、民政等部门,通过确定定点医院、确定诊疗方案、确定单病种收费标准,加强医疗质量管理,加强责任落实,组织实施大病专项集中救治。2017年大病专项集中救治覆盖所有贫困县,对罹患儿童白血病(含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和急性早幼粒细胞白血病)、儿童先天性心脏病(含房间隔缺损、室间隔缺损、动脉导管未闭、肺动脉瓣狭窄、法式四联征以及合并两种或以上的复杂性先心病)、食管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终末期肾病、重性精神病、耐多药肺结核等9类15种大病的建档立卡贫困患者进行集中救治,做到”一人一档一方案”,确保2018年所有患者得到救治。救治费用实行按病种付费,由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实际报销85%,其中重性精神病和终末期肾病实际报销90%。实施”光明扶贫工程”,充分发挥基本医保的保障作用,整合社会资金兜底,对符合手术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白内障患者进行免费救治。


(7)实行县域内先诊疗后付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在县域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时,持社会保障卡、有效身份证件、健康扶贫证办理入院手续,并与医疗机构签订先诊疗后付费协议,无需缴纳住院押金,直接住院治疗。对确有困难,出院时无法一次性结清自付费用的建档立卡贫困患者可与医疗机构签订先诊疗后付费延期(分期)还款协议,办理出院手续。贫困人口看病就医实行“六定两免四优先”,即定对象、定病种、定机构、定费用、定方案、定专家,免挂号费、免门诊诊察费,优先接诊、优先挂专家号、优先检查、优先住院。 


(8)实行定点医疗机构”一站式”即时结报。建档立卡贫困户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发生的费用,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兜底保障通过统一窗口、统一信息平台实现”一站式”结算,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结算医疗费用时,定点医疗机构通过信息系统计算出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和兜底保障等政策措施报销补偿金额后,对各类报销补偿资金统一进行垫付,实行”一站式”即时结报,患者只需缴清个人自付费用。各级医保经办机构、民政等部门要加快医保资金、医疗救助费用和兜底保障资金的预付、对账、审核、结算和拨付进度,缩短拨款周期,实行按月拨付,年度内实际发生的应由医保基金和医疗救助资金支付的费用拨付率不低于85%。


(9)家庭医生签约全覆盖。到2017年底,实现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家庭医生签约服务100%覆盖。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发放健康卡。落实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为65岁以上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每年免费开展1次健康体检。对已经核准的高血压、糖尿病、严重精神障碍、肺结核等患者,提供公共卫生、慢病管理、健康咨询和中医干预等综合服务,并逐步扩大病种。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个人缴费12元由财政全额补贴。


 


 


120.什么是社会保障兜底脱贫?


依托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对不能通过产业扶持和就业帮助等措施实现稳定脱贫的贫困家庭实行政策性保障。


121.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衔接有什么要求?


(1)对符合农村低保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按规定程序纳入低保范围,并按照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的差额发给低保金。


(2)对符合扶贫条件的农村低保家庭,按规定程序纳入建档立卡范围,并针对不同致贫原因予以精准帮扶。对返贫的家庭,按规定程序审核后,相应纳入临时救助、医疗救助、农村低保等社会救助制度和建档立卡贫困户扶贫开发政策覆盖范围。


(3)对不在建档立卡范围内的农村低保家庭、特困人员,各地统筹使用相关扶贫开发政策。


(4)贫困人口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部分由财政给予补贴,对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支付后个人自负费用仍有困难的,加大医疗救助、临时救助、慈善救助等帮扶力度,符合条件的纳入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范围。


(5)对农村低保家庭中的老年人、未成年人、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等重点救助对象,要采取多种措施提高救助水平,保障其基本生活,严格落实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制度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


122.社会保障兜底脱贫的任务是什么?


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符合农村低保条件的贫困群众,按程序纳入农村低保进行兜底脱贫。做到对象精准、施保精准、应保尽保、应退尽退。


123.什么是“两线合一”?


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与农村建档立卡贫困群众扶贫标准相一致。由民政部门牵头制定农村低保和扶贫开发政策衔接方案。


124.“两线合一”有什么要求?


各地持续提高农村低保保障标准,到2018年实现全省农村低保保障标准与国家扶贫标准“两线合一”,鼓励经济条件好的地方农村低保保障标准高于国家扶贫标准。农村低保保障标准已达到国家扶贫标准的县、市、区,应按动态调整机制科学调整;低于全省农村低保平均保障标准的县、市、区,应提高到全省平均水平。其中,实现脱贫摘帽的县、市、区,应将农村低保保障标准提高到当年的国家扶贫标准。2019—2020年,继续巩固“两线合一”工作,合理提高保障标准;同时,根据保障标准调整情况,逐年提高低保补助水平。进一步完善农村低保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确保困难群众不因物价上涨影响基本生活。


125.农村低保对象是否实行动态管理?


农村低保重点保障户、基本保障户、一般保障户分别按年度、半年度或季度进行复核复审,根据低保对象家庭经济变化情况适时调整补助水平或按程序予以退出,并非“一保定终生”。


126.农村低保对象分为几种类型?


主要依据家庭收入、财产状况、劳动力状况、贫困原因等因素来确定,分为A、B、C三类,其中:A类为重点保障户,是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生活自理能力、家庭生活常年陷入困难的极困家庭;B类为基本保障户,是因年老、残疾、患重特大病或长期慢性病等原因,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或生活自理能力,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保障标准且家庭财产符合有关规定的比较困难家庭;C类为一般保障户,是因其他原因造成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农村低保标准且家庭财产符合有关规定的一般困难家庭。


127.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实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兜底脱贫有哪些规定?


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县级以上政府规定的家庭,给予最低生活保障。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按不低于上一年全省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的35%确定。


128.申请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的步骤有哪些?


(1)申请。由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家庭成员申请有困难的,可以委托村(居)民委员会代为提出申请。


(2)审核。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在接到最低生活保障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信函索证、群众评议、信息核查等方式,对申请人的家庭收入状况、财产状况进行调查核实,并经民主评议后提出初审意见。初审结果在申请人所在村、社区公示7天无异议后报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


(3)审批。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在收到初审意见和有关材料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批意见,对符合条件的在申请人所在村(社区)公示7天无异议后给予批准;对公示有异议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在10个工作日内重新组织核实上报,由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决定,并对拟批准的申请重新公示7天;对不符合条件的应在作出不予批准决定5个工作日内书面向申请人说明理由。


129.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实行特困人员供养救助兜底脱贫有哪些规定?


具有本地户籍的城乡老年人、残疾人以及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应依法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特困人员中的未成年人,符合孤儿养育政策的,按照孤儿保障工作有关规定执行。基本生活标准应当满足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所需,不得低于当地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照料护理应当根据特困人员生活自理能力和服务需求分类制定。


130.申请特困人员供养救助的步骤有哪些?


(1)申请。由本人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按照规定提交有关材料,书面说明劳动能力、生活来源以及赡养、抚养、扶养情况。本人申请有困难的,可以委托村(居)民委员会或者他人代为提出申请。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以及村(居)民委员会应当及时了解掌握行政区域内居民的生活情况,发现符合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条件的人员,应当告知其救助供养政策,对无民事行为能力等无法自主申请的,应当主动帮助其申请。


(2)审核。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信函索证、群众评议、信息核查等方式,对申请人的收入状况、财产状况以及其他证明材料等进行调查核实,于20个工作日内提出初审意见,在申请人所在村(社区)公示后,报县级民政部门审批。申请人及有关单位、组织或者个人应当配合调查,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3)审批。县级民政部门应当全面审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上报的调查材料和审核意见,并随机抽查核实,于20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决定。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予以批准,并在申请人所在村(社区)公布;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不予批准,并书面向申请人说明理由。


(4)终止。特困人员不再符合救助供养条件的,村(居)民委员会或者供养服务机构应当及时告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并报县级民政部门核准后,终止救助供养并予以公示。


131.哪些人可以申请实施临时救助?


(1)因火灾、溺水等意外事件,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或个人;


(2)因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在案件终结后,造成当事人及其家庭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


(3)因家庭成员突发重特大疾病,连续3个月月均支出的重特大疾病医药费自付费用达家庭人均月收入的3倍及其以上,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或个人;


(4)因基本生活费、基本医药费和子女基本教育费等生活必需支出突然增加,月人均生活必需支出连续3个月达家庭人均月收入的3倍及其以上,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困难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和低收入家庭或个人。


132.申请实施临时救助的步骤有哪些?


(1)申请。申请临时救助一般应以家庭或个人为单位提出,应当向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也可委托村(居)民委员会代为提出申请。


(2)审核。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自收到困难家庭或个人书面申请的10个工作日内,在村(居)民委员会协助下,通过入户调查、走访邻里等方式,对临时救助申请人的家庭经济状况、人口状况、遭遇困难类型等进行逐一调查核实,视情组织民主评议,提出审核意见,并在申请人所居住的村(居)民委员会张榜公示后,报县级民政部门审批。


(3)审批。县级民政部门收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交的调查材料和审核意见后,应在10个工作日内,对调查材料和审核意见进行全面审查,作出审批决定并张榜公示。对符合条件的,应及时予以批准;不符合条件不予批准,并书面向申请人说明理由。


133.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实施医疗救助有何规定?


(1)资助参保:建档立卡贫困对象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部分,由财政全额补贴。


(2)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对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重特大疾病患者,在政策范围内经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及各类补充医疗保险、商业保险等报销后,仍难以负担的住院医疗费用和门诊医疗费用,由民政部门按照规定给予补助。综合考虑患病家庭负担能力、个人自负费用、当地筹资情况等,分类分段设置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比例和最高救助限额。


134.对农村贫困残疾人有哪些扶持政策?


农村贫困残疾人实用技术培训、贫困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助盲脱贫”行动盲人技能培训、盲人保健按摩机构规范化建设量化分级扶持、为贫困残疾人提供辅具适配、为肢体残疾儿童提供康复救助。


135.什么是扶贫小额信贷?


扶贫小额信贷是专门为建档立卡贫困户获得发展资金而量身定制的扶贫贷款产品。主要是为贫困户提供5万元以下、3年以内、免担保免抵押、基准利率放贷、财政贴息、县级建立风险补偿金的信用贷款。


136.扶贫小额信贷的主要用途有哪些?


支持有意愿贷款的建档立卡贫困户用于发展产业,增加收入。不能用来盖房子、娶媳妇、还债以及用于吃喝等与增收脱贫无关的支出。


137.扶贫小额信贷的特点是什么?


申报手续简便,贫困户不需要向银行提供抵押或担保;成本低,按基准利率放贷,享受财政贴息;还款期限长,贷款最长期限可达3年。


138.扶贫小额信贷是救济款吗?


不是。扶贫小额信贷是银行发放的贷款,是要还的。银行的钱是老百姓的存款,有贷有还、再贷不难。


139.什么条件的人能获得扶贫小额信贷呢?


已录入建档立卡信息系统的贫困户,凡有发展愿望、生产能力、发展项目和还款能力的,都有资格申请贷款。支持鼓励金融机构从实际出发,适度放宽申请贷款的年龄条件。


140.需要通过什么程序才能得到扶贫小额信贷?


一般可参照“五步法”申请放贷。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具体操作流程。


(1)贫困户提出贷款申请(选择适合项目,填写申请表,提交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或证明、银行卡号等);


(2)村级组织初审(对贫困户家族及社区信用评价、对项目能力规模市场等初审、村委会签署意见、盖章);


(3)乡级审核客户经理实地调查(看项目与实际及扶贫规划相符否、确定项目可行性、贷款规模、期限);


(4)县扶贫部门复核(贫困户身份信息核准);


(5)银行审定放款(符合条件,与农户签订协议并贷款)。


141.乡、村怎么审查扶贫小额信贷申请?


村级组织(村委会或为扶贫小额信贷设立的村级管理机构)根据贫困户申请,对该建档立卡贫困户及其家庭的社区信用度、发展能力和劳动技能以及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评价,可“一次核定、按年升(降)级”。对申请的贷款,要结合本村产业发展规划、市场需求、贷款人家庭实际,看其发展项目是否合适,发展规模、贷款额度和期限是否恰当,并提出初审意见。乡级政府相关部门,主要查看项目是否符合实际和扶贫规划,并提出审核意见;基层金融机构客户经理根据要求进行实地调研审查。


142.贫困户申请扶贫小额信贷的额度和期限是多少?


不一定。村级组织除对申请人审查外,还要对申请发展的项目进行评判,根据项目规模和生产周期初步审查其贷款金额或贷款期限。银行对申请人情况进行复核,如情况基本属实,原则上满足贫困户提出的贷款申请额度和使用期限,但贷款额度不超过5万元,期限不超过3年。


143.在银行有不良信用记录的贫困户还能申请扶贫小额信贷吗?


凡不是主观恶意拖欠造成的不良记录,贷款银行应仔细甄别,区别对待,原则上不影响其贷款的发放。


144.可以在哪些银行申请扶贫小额信贷?


凡是在农村有经营(服务)网点,并与政府合作签订相关协议的银行业金融机构,贫困户均可就近在其网点办理贷款业务。


145.如何确保建档立卡贫困户扶贫小额信贷专款专用?


贷款资金原则上只能用于申请的即贷款合同规定的项目,并且应专款专用。在使用过程中,村级组织、帮扶责任人、驻村干部等要对贷款贫困户进行经常性走访,了解他们的生产生活状况、经营状况,监督贫困户将贷款用于申请发展的项目,对没有按贷款约定发展项目和更改贷款用途的,及时上报。


146.如何确保扶贫小额信贷回收?


在贫困户贷款本(息)到期前1个月,贷款发放银行通过信贷员或由村级组织通知贷款户,提醒其按时还本付息。对逾期的,贷款发放银行和村级组织采取公示、广播、到户等方式,催促逾期贷款户偿还贷款本(息)。


147.贫困户扶贫小额信贷偿还是否有宽限期?


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确因特殊原因暂时不能偿还时,要提前书面申请延期,经村级组织核实后报贷款银行审定,原则上可以给贫困户适当宽限期。


148.财政资金怎样贴息?


一般采取两种方式:一种方式是补贴到户。即先结后贴、应贴尽贴。就是贷款贫困户按照贷款合同约定,先按期偿还银行的本息,财政再按规定程序和办法给予贴息。对未按期还款及其它违约行为不享受贴息。另一种方式是直接贴息到银行。为了简化程序,根据本地规定,按照贫困户贷款额度,直接将贴息资金补贴到银行。


149.贫困户不偿还扶贫小额信贷有什么后果呢?


如果不偿还贷款,主要有五种后果:一是得不到财政贴息;二是会有不良信用记录上银行“黑名单”;三是影响本人及家庭成员以后的贷款;四是影响所在村的信用等级评定和贷款;五是要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150.县级怎样建立风险补偿资金?


县级运用财政资金,建立扶贫小额信贷风险补偿资金。同时,结合本地实际,建立银、保、政三方共担坏账损失的机制,制定出《扶贫小额信贷风险补偿资金管理办法》,并按规定对不良贷款进行补偿和分摊。鼓励村级将帮扶单位捐赠的资金用于风险补偿。


151.扶贫小额信贷贫困户如何通过保险方式防范风险?


鼓励获得扶贫小额信贷的贫困户,通过参加政策性农业保险、家庭财产保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以及保证保险等,以防范生产发展中的意外风险,弥补损失。县级政府可安排财政资金给予适当保费补助或建立保险基金,也可依托合作的担保机构购买。


152.如何弥补扶贫小额信贷发放银行的坏账损失?


坏帐发生后,可按以下顺序对坏账进行弥补:一是启动村级风险互助金补偿。若村一级建立了村级风险互助金,当出现贷款本(息)逾期,宽限期内经催收无果时,贷款发放银行扣收村级风险互助金,村级组织保留依法追偿的权利。二是保险赔付。贫困户参加的相关保险,原则上可以指定贷款发放银行为优先受偿人,在本(息)未偿还完毕前,若发生保险理赔,首先赔付贷款发放银行,冲抵贫困户贷款本金。三是启动县级风险补偿。贷款发放银行可依据本县建立的风险补偿机制和《扶贫小额信贷风险补偿资金管理办法》,从县级风险补偿资金中予以扣收,并保留依法追偿的权利。


153.什么情况下可以启动风险补偿资金?


对于经贷款银行和县级扶贫部门审查认定,确属无法收回的贷款损失,县级按照制定的《扶贫小额信贷风险补偿资金管理办法》进行补偿,并保留对未还款贫困户依法追偿的权利。但不能因为启动风险补偿,而设置苛刻条件影响扶贫小额信贷发放规模。


154.扶贫小额信贷的哪些内容需要公示公告?


扶贫小额信贷公示公告的内容主要有四个方面:一是扶贫小额信贷的相关政策,让老百姓知道扶贫小额信贷是什么,什么条件的人能申请;二是贷款申报流程,让贫困户知道怎么获得贷款;三是村产业发展相关信息,让贫困户在贷款项目选择上及相关服务有参考的依据和方向;四是贫困户贷款、使用和偿还的相关信息,让大家清楚哪些人贷到款了,贷款做什么,什么时候应该偿还,哪些人逾期不还等,便于大家监督,营造诚信环境。


155.扶贫项目贷款贴息资金重点扶持哪些企业?


扶贫项目贷款贴息资金主要用于加大对处于成长期、增收致富带动力强的中小型扶贫企业(包括成立1年以上、社员30户以上的农业专业合作社、协会等)的扶持力度,重点支持提升贫困地区传统产业、新兴产业发展的龙头企业。


156.扶贫龙头企业如何申请扶贫项目贴息贷款?贴息标准是多少?


扶贫龙头企业向所在县扶贫办申报扶贫贴息贷款项目,经县(市、区)扶贫办、财政局对项目进行认定推荐,纳入扶贫贷款贴息项目库,据实拨付贴息资金。


贷款期限由借贷主体按生产经营周期与金融部门自主商定。贴息标准按年利率3%的标准给予贴息。


157.什么是扶贫再贷款?


再贷款是指中央银行为实现货币政策目标而对金融机构发放的贷款。扶贫再贷款是人民银行支持改善扶贫金融服务的重要政策措施,实行比支农再贷款更优惠的利率,合理延长扶贫再贷款使用期限,为地方法人金融机构支持脱贫攻坚提供成本较低、期限较长的资金来源。人民银行要求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将扶贫再贷款优先支持建档立卡贫困户和带动贫困户就业发展的企业、农村合作社,积极推动贫困地区发展特色产业和贫困人口创业就业,促进贫困人口脱贫致富。


158.贫再贷款的支持范围和发放对象是哪些?


扶贫再贷款的支持范围是连片特困地区、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以及未纳入上述范围的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发放对象是上述贫困地区的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社和村镇银行等4类地方法人金融机构。


159扶贫再贷款用途是什么?


优先和主要支持带动贫困户就业发展的企业(含家庭农场、专业大户、农民合作社等经济主体)和建档立卡贫困户,积极推动贫困地区发展特色产业和贫困人口创业就业,促进贫困人口脱贫致富。


160.再贷款有哪些优惠政策?


扶贫再贷款的利率比支农再贷款更优惠,目前扶贫再贷款利率水平分别为3个月1.45%、6个月1.65%、1年1.75%。扶贫再贷款期限分为3个月、6个月和1年三个档次,借款合同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累计展期次数最多可以达到4次,通过展期,实际使用期限最长可以达到5年。


161哪类“公司+农户”企业可享受减免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采取“公司+农户”经营模式从事牲畜、家禽的饲养,即公司与农户签订委托养殖合同,向农户提供畜禽苗、饲料、兽药及疫苗等(所有权〈产权〉仍属于公司),农户将畜禽养大成为成品后交付公司回收。公司虽不直接从事畜禽的养殖,但系委托农户饲养,并承担诸如市场、管理、采购、销售等经营职责及绝大部分经营管理风险,公司和农户是劳务外包关系,可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十六条的有关规定,享受减免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162贫困地区企业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有何优惠政策?


对注册地和主要生产经营地均在贫困地区且开展生产经营满三年、缴纳所得税满三年的企业,或者注册地在贫困地区、最近一年在贫困地区缴纳所得税不低于2000万元且承诺上市后三年内不变更注册地的企业,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适用“即报即审、审过即发”政策。


163贫困地区企业申请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有何优惠政策?


对注册地在贫困地区的企业申请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实行“专人对接、专项审核”,适用“即报即审、审过即挂”政策,减免挂牌初费。


164对贫困地区企业申请发行债券有何优惠政策?


对注册地在贫困地区的企业申请发行公司债、资产支持证券的,实行“专人对接、专项审核”,适用“即报即审”政策。


165对贫困地区的上市公司并购重组项目有何优惠政策?


涉及贫困地区的上市公司并购重组项目,优先安排加快审核;对符合条件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并购重组项目,重点支持加快审核。


166农业保险的享受标准和办理流程是什么?


按照投保人与保险机构订立的保险合同,属于保险责任的,由保险机构按照双方约定的金额赔偿。我省政策性农险的承保公司在大部分乡镇设有网点,同时还委托政府农业畜牧部门协助办理农业保险业务,有投保意愿的农户可到村委会、农业畜牧部门或者当地保险机构咨询办理。农业保险可以由农民、农业生产经营组织自行投保,也可以由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村民委员会等单位组织农民投保。


167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分配的因素有哪些?


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主要按照因素法进行分配,主要包括贫困状况、政策任务和脱贫成效等。


贫困状况主要考虑各省贫困人口规模及比例、贫困深度、农民人均纯收入、地方人均财力等反映贫困的客观指标。


政策任务主要考虑国家扶贫开发政策、年度脱贫攻坚任务及贫困少数民族发展等工作任务。


脱贫成效主要考虑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结果、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评价结果、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工作成效等。


168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支出范围有哪些?


按照国家扶贫开发政策要求,结合当地扶贫开发工作实际,围绕培育和壮大贫困地区特色产业、改善小型公益性生产生活设施条件、增强贫困人口自我发展能力和抵御风险能力等方面,因户施策、因地制宜确定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范围。


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医疗、社保等社会事业支出原则上从现有资金渠道安排。各地原通过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用于上述社会事业事项(“雨露计划”中农村贫困家庭子女初中、高中毕业后接受中高等职业教育,对家庭给予扶贫助学补助的事项除外)的不再继续支出。


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贫困县,由县级按照试点工作有关文件要求,根据脱贫攻坚需求统筹安排。


169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是否可以列支项目管理费?


各省可根据扶贫资金项目管理工作需要,从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中,按最高不超过1%的比例据实列支项目管理费,并由县级安排使用,不足部分由地方财政解决。项目管理费专门用于项目前期准备和实施、资金管理相关的经费开支。


170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含项目管理费)不得用于哪些支出?


(1)行政事业单位基本支出;


(2)交通工具及通讯设备;


(3)各种奖金、津贴和福利补助;


(4)弥补企业亏损;


(5)修建楼堂馆所及贫困农场、林场棚户改造以外的职工住宅;


(6)弥补预算支出缺口和偿还债务;


(7)大中型基本建设项目;


(8)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城市扶贫;


(9)其他与脱贫攻坚无关的支出。


171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范围的财政涉农资金如何下达?


对纳入统筹整合使用范围的财政涉农资金,中央和省、市级有关部门仍按照原渠道下达,资金项目审批权限完全下放到贫困县。


172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的实施主体是谁?


贫困县是实施主体,应根据本地脱贫攻坚规划,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并承担资金安全、规范、有效使用的具体责任。


173可以统筹整合使用的涉农资金有哪些?


(1)中央层面主要有: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和水土保持补助资金、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农业技术推广与服务补助资金、林业补助资金、农业综合开发补助资金、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安排的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补助资金、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资金、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用于一般公路建设项目资金(支持农村公路部分)、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扶贫资金、产粮大县奖励资金、生猪(牛羊)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省级统筹部分)、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对农民的直接补贴除外)、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新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工程部分)、江河湖库水系综合整治资金、全国山洪灾害防治经费、旅游发展基金,以及中央预算内投资用于“三农”建设部分(不包括重大引调水工程、重点水源工程、江河湖泊治理骨干重大工程、跨界河流开发治理工程、新建大型灌区、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大中型病险水库水闸除险加固、生态建设方面的支出)。教育、医疗、卫生等社会事业方面资金,也要结合脱贫攻坚任务和贫困人口变化情况,完善资金安排使用机制,精准有效使用资金。


(2)省级层面主要有:财政扶贫专项资金、以工代赈(含示范工程)资金、民族宗教专项资金(发展类资金)、水利专项资金、农业发展专项资金、林业补助资金、农业综合开发补助资金、农村综合改革专项资金、新农村建设及城乡统筹专项资金、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安排的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补助资金、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资金、农村危房改造与抗震安居工程专项资金、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对农民的直接补贴除外)、江河湖库水系综合整治资金、山洪灾害防治经费、小型农田水利设施运行管护资金、水资源保护专项资金、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补助资金、旅游发展资金、供销综合改革与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农村现代流通网络体系建设部分)、省级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用于“三农”建设部分资金。


174统筹整合的财政涉农资金如何使用?


纳入统筹整合使用的中央和省级专项资金按照因素法切块下达,实行任务、目标、资金、权责四到县。


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要与脱贫任务挂钩,以规划引领投入,结合各部门政策目标和工作任务,区分轻重缓急,由县级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确定好重点扶贫项目和建设任务,统筹安排好相关涉农资金,交由县级相关部门具体落实。将脱贫成效作为衡量资金统筹整合使用工作成果的主要标准。年度计划的建设任务应在接到上级转移支付后一年内完成,确保不出现资金滞留问题。


有关部门和地方不得限定资金在贫困县的具体用途。干扰统筹整合使用资金的,要严肃追究责任。


175财政涉农资金使用管理情况如何监督?


贫困县负首要责任,贫困村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村委会要深度参与涉农资金和项目的管理监督。各级审计、财政等部门要加大对贫困县的审计和监督检查力度,对地方探索实践资金统筹整合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给予大力支持。探索引入第三方独立监督,引导贫困人口主动参与,构建多元化资金监管机制。


176什么是社会扶贫?


企业、个人或社会组织等为帮助贫困地区和贫困户开发经济、发展生产、摆脱贫困的一种社会工作,旨在扶助贫困户或贫困地区发展生产,改变穷困面貌。


177如何动员社会力量参与脱贫攻坚?


(1)针对不同主体的性质、特点、责任和工作要点,分别搭建参与平台。


(2)建立和完善相应的组织动员、考核考评和激励等机制,给予社会力量参与脱贫攻坚必要的政策支持,提升管理服务质量,为社会力量参与脱贫攻坚提供保障。


(3)利用各类宣传窗口等平台,加大宣传力度,让社会各界了解当地贫困群众的现状和需求,主动对接。


(4)加大对社会扶贫先进典型的宣传报道,加强舆论引导,营造扶贫济困浓厚社会氛围。


178全国“扶贫日”是哪一天?


经国务院批准,从2014年起,将每年的10月17日设立为“扶贫日”。


179“万企帮万村”精准扶贫行动的目标任务是什么?


“万企帮万村”精准扶贫行动是全国工商联、扶贫办和光彩会统一组织的,为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重要举措之一。我省的“万企帮万村”精准扶贫行动,以民营企业为帮扶方,以贫困村为帮扶单元,以贫困人口为帮扶对象,以签约结对、村企共建为主要形式,动员全省民营企业参与,帮助贫困村加快脱贫进程。


180万企帮万村”的帮扶途径主要有哪些?


(1)产业扶贫,引导民营企业通过投资兴办企业,开发结对村的资源、提高生产力、提升附加值,带动贫困村经济发展;


(2)商贸扶贫,发挥民营企业的市场开拓能力以及渠道和信息优势,通过采购、代销、委托加工、农企直通车等形式,帮助结对村对接外部市场,带动农民增收;


(3)就业扶贫,引导民营企业采取多种形式,通过本企业或上下游企业为结对村提供就业岗位,加大培训力度,提高就业质量,增强劳动力的可持续就业能力;


(4)捐赠扶贫,引导民营企业发扬中华民族扶危济困传统美德,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通过捐款捐物、助学、助老、助残、助医等形式,改善结对村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


(5)智力扶贫,引导民营企业借助人才优势开展智力帮扶,向结对村群众教授实用技术,帮助结对村群众更新生产生活观念,提高生产技能和生活质量。


181企业进行扶贫捐赠在纳税上有哪些优惠政策?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通知》相关规定,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用于公益事业的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182企业结对帮村有哪些优惠政策?


(1)“贷免扶补”创业担保贷款、“两个10万元”微型企业培育工程,可以向当地工商联咨询、办理;


(2)当地政府统筹支配的扶贫贴息贷款,创业园区扶持、优惠财税政策、组建农村专业合作社等,可以向当地扶贫办咨询、办理。


183人扶贫的主体和渠道主要有哪些?


个人扶贫的主体主要是广大社会成员和在滇港澳同胞、台湾同胞、华侨及海外人士等;主要通过爱心捐赠、志愿服务、结对帮扶等多种形式,开展助教、助学、助医等扶贫活动。


184建立扶贫荣誉制度的目的是什么?


2016年9月21日,“全国脱贫攻坚奖”正式设立,“十三五”脱贫攻坚期间,每年开展一次表彰活动。我省也建立了扶贫荣誉制度。目的在于树立脱贫攻坚先进典型,引领社会风尚,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积极参与脱贫攻坚,为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营造浓厚氛围,凝聚精神动力。


185全国脱贫攻坚奖奖项分为几类?


“全国脱贫攻坚奖”设奋进奖、贡献奖、奉献奖、创新奖四个奖项,每个奖项不超过10名。


奋进奖从脱贫主体中产生,表彰光荣脱贫和带领群众脱贫的先进典型。


贡献奖从扶贫工作主体中产生,表彰各级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军队和武警部队、民主党派和工商联、人民团体中的扶贫先进典型。


奉献奖从社会帮扶主体中产生,表彰各类社会组织、非公有制企业和公民个人中的扶贫先进典型。


创新奖从扶贫脱贫主体中产生,表彰在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方略中理论与实践创新的先进典型。


186全国脱贫攻坚奖评选的基本条件是什么?


基本条件是: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认真践行习近平总书记扶贫开发战略思想,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脱贫攻坚决策部署,真抓实干、成效显著,群众认可、社会公认。


各奖项具体条件是:


奋进奖:自力更生、艰苦奋斗,光荣脱贫勤劳致富;积极作为、勇于担当,带领群众摆脱贫困。


贡献奖:认真履职尽责,深入调查研究,倾心用力真扶贫扶真贫,出色完成扶贫任务。


奉献奖:认真履行社会责任,热心扶贫济困,乐于奉献爱心,帮扶效果显著。


创新奖:聚焦脱贫攻坚,创新扶贫理论,改革方式方法,取得重要成果。


186全省脱贫攻坚奖奖项分为几类?评选具体范围是什么?


分为光荣脱贫户、扶贫好村官、优秀驻村扶贫工作队员、扶贫明星企业、扶贫先进工作者、社会扶贫模范6类,各类奖项评选具体范围为:


(1)光荣脱贫户:精神面貌好、产业发展好、在精准扶贫过程中不等不靠、自强不息、艰苦创业、增收致富、脱贫退出,并通过自身脱贫经验和优势资源带动周边贫困群众共同富裕成效显著的脱贫户。


(2)扶贫好村官:艰苦奋斗、自力更生,积极作为、勇于担当,积极带领群众创业致富、摆脱贫困,推动贫困地区发展,有典型先进事迹,具有鲜明时代特征的村组干部(含大学生村官)。


(3)优秀驻村扶贫工作队员:思想政治素质高,心系群众,坚守岗位,团结协作。工作务实主动,方法得当,实绩突出,开展精准识别工作实,激发群众内生动力能力强,严于律己,群众公认的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的驻村扶贫工作队员。


(4)扶贫明星企业:社会责任感强,以捐资助学、产业扶持、吸收就业、定点帮扶等形式,精准施策、点面结合、分类扶持,增强贫困户持续增收能力,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实现稳定脱贫,受到社会广泛好评的帮扶企业。


(5)扶贫先进工作者:履职尽责,爱岗敬业,为创新政策措施、方式方法起到重要作用,产生积极影响。在脱贫攻坚工作中,成绩突出,事迹典型,能发挥示范带头作用的各级各部门从事扶贫工作的先进个人。


(6)社会扶贫模范:热心扶贫开发事业,致力创新创业,以各种形式积极参加脱贫攻坚、扶贫济困等活动,成绩突出,事迹典型,社会反响好,影响面大的社会各阶层模范个人。


187“挂包帮”的总体要求是什么?


组织省、州(市)、县(市、区)机关、单位领导、干部,以严的精神、实的作风,到村到户精准扶贫。每一个贫困县都有领导挂联,每一个贫困村都有领导和部门、单位挂包,每一个贫困村都有驻村扶贫工作队,每一户贫困户都有干部职工结对帮扶,做到不脱贫不脱钩,坚决打赢扶贫开发攻坚战。


188部门包村的主要任务是什么?


主要是帮助贫困村制定脱贫发展规划和实施计划,并配合村“两委”组织实施,帮助贫困村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加强基层组织建设。


189结对帮扶的主要任务是什么?


主要是了解掌握贫困户家庭情况及致贫原因等,根据贫困户的实际情况,帮助制定帮扶计划,落实帮扶措施,解决发展生产、增加收入等方面的实际困难和问题,使其尽快脱贫致富。每年至少对结对帮扶的贫困户回访1次。


190些干部职工可以作为帮扶责任人,最多帮扶多少贫困户?


省、州(市)、县(市、区)、乡(镇)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及中央驻滇单位的干部职工,原则上要在本部门本单位所挂包的村内确定帮扶对象,采取“一帮一”“一帮几”“几帮一”或“支部帮”等形式,结对帮扶所有建档立卡贫困户。


村干部、乡镇中学、村级完小等学校的教师不担任帮扶责任人,乡镇中心学校没有教学任务只从事管理工作的教师可以作为帮扶责任人。


建档立卡贫困户超过3万户的8个县(市、区),1名帮扶责任人最多结对帮扶8户贫困户;建档立卡贫困户不足3万户的县(市、区),1名帮扶责任人最多结对帮扶5户贫困户。


191领导干部每年住村不少于多少天?


省直单位及中央驻滇单位领导干部每年住村不少于5天,州市直单位领导干部不少于7天,县(市、区)单位领导干部不少于10天。


191驻村扶贫工作队员如何选派?


驻村扶贫工作队员主要从省、州(市)、县(市、区)机关和企事业单位、中央驻滇单位挂县包村部门选派,由各级党委组织部门牵头,“挂包帮”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具体负责,主要派往贫困县、贫困村。扶贫工作队队员任期一般为2年,鼓励连任;总队长、副总队长任期一般为2年。各单位对下派人员履职情况每季度至少跟踪了解1次,每半年进行1次研判,对不胜任工作、基层反映大的,坚决按有关规定调整撤换。


193驻村扶贫工作队的主要职责有哪些?


(1)宣传党委、政府关于扶贫开发的重大方针政策,帮助落实好各项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和扶贫措施。


(2)协调落实“挂包帮”工作,配合村“两委”完成贫困村、贫困户建档立卡和动态管理工作。


(3)逐村逐户分析致贫原因,帮助制定村级脱贫发展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找准发展思路、制定脱贫措施、增加农民收入。


(4)引导贫困村发展特色产业和村级集体经济。帮助协调解决贫困户住房、就学、就医等实际困难。


(5)组织开展实用技术培训、劳动力转移技能培训等工作,提升贫困群众能力素质,拓宽农民增收渠道。


(6)推进扶贫开发与基层党建“双推进”工作,协调解决各种矛盾纠纷,监督村务公开、账务公开,促进基层干部依法办事。


194驻村扶贫工作队队长的职责有哪些?


(1)负责对工作队队员的管理,制定工作队年度工作计划。


(2)组织收集扶贫工作推进情况,分析存在问题,总结工作经验,每月30日前分别报送派出单位、包村单位、乡(镇)党委政府、县级“挂包帮”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协调争取相关部门的支持。


(3)牵头落实村级脱贫发展规划和年度扶贫计划,以及单位包村的各项帮扶措施,参与所驻村扶贫项目的组织实施和管理,协助做好“挂包帮”工作,及时总结上报驻村扶贫工作情况。


(4)督促检查各类项目资金到位和实施情况、建档立卡数据更新情况、队员在岗和工作开展情况等。


(5)落实第一书记“建强基层组织、为民办事服务、提升治理水平”等职责。


195驻村扶贫工作队如何管理?


驻村扶贫工作队日常管理,以县(市、区)为主,由驻村扶贫工作队总队长和副总队长负总责,乡镇党委、第一书记(队长)具体落实,派出单位配合,分级负责,统一管理。驻村扶贫工作队队长及队员一经选派,必须全脱产驻村工作,吃住在村,不得在其他地方食宿,不得参与工作无关的活动,严禁挂名帮扶、“走读”式帮扶,每年在岗时间不少于200天(含因公出差)。工作队员是党员的,必须将关系转到村,参加所联系村民小组党支部(党小组)的组织生活。驻村期间,必须严格遵守“八必须”“八严禁”纪律要求,与村干部一起轮流值班。


196驻村扶贫工作队队员主要有哪些保障?


驻村期间由派出单位原则上给予每人每月900元食宿补助。省、州(市)、县(市、区)派出单位每年分别为本单位驻村扶贫工作队每人安排不少于2万元、1万元和0.5万元的工作经费,主要用于为当地困难群众办实事好事的补助费、办公费、培训费、差旅费等。到实行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县(市、区)的驻村扶贫工作队员,工作期间可按照所在县(市、区)标准享受艰苦边远地区津贴。


197驻村扶贫工作队队长及队员如何考核?


驻村扶贫工作队队长及队员的年度考核,由县级“挂包帮”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统筹,乡镇党委具体负责,会同派出部门(单位)综合日常考勤、工作实绩等方式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考核结果存入个人档案。年度考核等次视同其在派出单位的年度考核等次,其中优秀等次名额不超过考核总数的20%。


198对驻村扶贫工作成绩突出的工作队员如何奖励?


年度考核优秀的驻村扶贫工作队队长及队员,每年由各级“挂包帮”联席会议办公室予以通报。


省“挂包帮”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牵头,每年从年度考核优秀的驻村扶贫工作队长及队员中,评选100名先进工作者,纳入社会扶贫表彰。州(市)级和县级视情给予一定数额表彰。


驻村扶贫工作队队长及队员任期考核情况作为培养和选拔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据之一。对驻村期间工作任务完成好、帮扶成效明显、受省级表彰的驻村扶贫工作队队长及队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提拔任用,在职称评审、岗位聘用中给予优先。


199在哪些情形下驻村扶贫工作队员应召回?


(1)因工作调动、自动离职或辞职辞退的;


(2)因健康原因不能正常履职的;


(3)能力素质不高,不能胜任脱贫攻坚任务的;


(4)作风不实,履职不力,造成不良影响,干部群众意见大的;


(5)无正当理由不在岗的;


(6)季度综合测评排名所在县(市、区)末5位的;


(7)每季度在岗工作时间(含因公出差)少于50天的;


(8)违纪违法受到处理的;


(9)各级主管部门认为不适宜继续担任的;


(10)其他原因需召回的。


200回的驻村扶贫工作队员如何处理?


(1)因工作调动、自动离职、辞职辞退或健康原因不能正常履职的,正常调整。


(2)因能力素质不高,不能胜任脱贫攻坚任务的,组织培训。


(3)因作风不实,履职不力,造成不良影响,干部群众意见大的,视情况批评教育、书面检查或诫勉谈话。


(4)无正当理由或无请销假手续不在岗的,责令书面检查。


(5)季度综合测评排名所在县(市、区)末5位的,诫勉谈话。


(6)被召回组织培训、批评教育、书面检查、诫勉谈话处理后,继续担任驻村扶贫工作队员;再次被召回的,免职撤换。


(7)每季度在岗工作时间(含因公出差)少于50天的、违纪违法受到处理的、各级主管部门认为不适宜继续担任的、其他原因需召回的,免职撤换。


201各级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脱贫攻坚工作报告的内容分别有哪些?


各级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每半年向上一级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书面报告一次本区域的脱贫攻坚工作,主要报告落实脱贫攻坚责任和政策情况,脱贫攻坚年度工作计划和贫困退出进展情况,扶贫对象建档立卡、动态管理情况,实施精准扶贫情况,开展“挂包帮”定点扶贫和驻村扶贫工作队工作以及动员社会力量参与脱贫攻坚工作情况,落实扶贫目标、任务、资金、权责“四到县”制度,整合投入专项、行业、社会资金和管理使用情况,以及存在的主要困难问题和下步工作计划。当年计划脱贫摘帽县每季度书面报告一次。


202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应向本级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报告的工作有哪些?


每半年书面报告一次,主要报告4个方面的内容:组织本行业、本部门开展脱贫攻坚工作,落实行业脱贫攻坚责任和政策措施情况;年度行业扶贫工作计划和目标任务进展情况;开展“挂包帮”定点扶贫和派出驻村扶贫工作队队员工作情况;存在的主要困难问题和下步工作计划。当年计划脱贫摘帽县每季度书面报告一次。


203全省建立脱贫攻坚政策落实情况抽查工作机制的目标任务是什么?


通过建立抽查工作机制,督查各级党委(党组)和纪检监察机关切实担负起脱贫攻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及时掌握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关于脱贫攻坚的决策部署在基层落实情况,促进各地区各部门脱贫攻坚组织领导、工作责任、力量整合、政策措施落实到位,形成推动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强大合力,加快脱贫攻坚步伐。


204脱贫攻坚政策落实情况抽查工作的方式和重点内容是什么?


纪委牵头协调,省、州(市)、县(市、区)、乡(镇、街道)四级联动,以县级纪委为主,乡(镇、街道)纪委(纪工委)组织实施,依托全省精准扶贫大数据管理平台,由县(市)纪委、扶贫办确定抽查对象,乡(镇、街道)纪委(纪工委)实施实地抽查。省、州(市)、县(市、区)根据需要,对村“两委”、驻村工作队脱贫攻坚工作开展情况及贫困人口精准扶贫政策落实情况进行随机抽查。每月开展一次。


抽查工作采取随机抽查、实地调查、查阅资料、走访农户、听取村“两委”和驻村扶贫工作队汇报的方式进行。主要查看村“两委”落实脱贫攻坚工作任务情况、驻村扶贫工作队员在岗情况,以及帮扶措施、帮扶项目实施等情况;贫困户生产生活设施、住房环境、产业发展、家庭收入现状,询问贫困户帮扶责任人、扶持措施及进展情况等,听取贫困户的意见建议。


205全国检察机关、扶贫部门集中整治和加强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的重点是什么?


紧紧围绕下列重点,依法查办发生在扶贫领域的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案件。


(1)重点领域。围绕脱贫攻坚“五个一批”工程,依法坚决查办发生在发展生产脱贫、易地扶贫搬迁、生态补偿脱贫、发展教育脱贫、社会保障兜底工作中的职务犯罪案件。


(2)重点环节。坚决依法查办发生在扶贫资金分配、项目申报、审核审批、发放管理、项目实施、检查验收等环节的职务犯罪案件。


(3)重点案件。坚决依法查办发生在特色产业脱贫、劳务输出脱贫、易地搬迁脱贫、生态保护脱贫、教育脱贫、医疗保险和医疗救助脱贫、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兜底脱贫、资产收益扶贫、关爱服务体系中的职务犯罪、以及交通、水利、电力建设、“互联网+”扶贫、农村危房改造和人居环境整治中的职务犯罪案件。特别要依法严惩挤占挪用、层层截留、虚报冒领、挥霍浪费扶贫资金的职务犯罪。


(4)重点地区。突出查办发生在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连片特困地区脱贫攻坚过程中的职务犯罪案件。


对于扶贫开发相关的惠农领域发生的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一并纳入专项工作,依法予以查办。


206集中整治和加强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建立了哪些协作配合机制?


省、州(市)、县(市、区)三级检察院与同级政府扶贫部门建立了专项工作联席会议、扶贫领域基础数据联通、线索快速移送和案件查办协作配合、宣传警示教育4项协作配合机制,实现了扶贫开发信息共享,检察机关与扶贫部门12317举报平台有效衔接,促进案件线索快速移送。


207脱贫攻坚督查的重点有哪些?


脱贫攻坚责任落实情况,专项规划和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减贫任务完成情况以及特困群体脱贫情况,精准识别、精准退出情况,行业扶贫、专项扶贫、东西部扶贫协作、定点扶贫、重点扶贫项目实施、财政涉农资金整合等情况。


208脱贫攻坚巡查的重点有哪些?


干部在落实脱贫攻坚目标任务方面存在失职渎职,不作为、假作为、慢作为,贪占挪用扶贫资金,违规安排扶贫项目,贫困识别、退出严重失实,弄虚作假搞“数字脱贫”,以及违反贫困县党政正职领导稳定纪律要求和贫困县约束机制等。


209脱贫攻坚督查巡查工作主要采取什么形式进行?


主要采取召开座谈会、查阅资料、实地调查、问卷调查、个别访谈和听取汇报、受理群众举报、随机访或者暗访等形式进行,同时适当运用第三方评估成果。


210主党派开展脱贫攻坚民主监督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为推动脱贫攻坚工作有序开展,中共中央统战部、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出台了《关于支持各民主党派中央开展脱贫攻坚民主监督工作的实施方案》,由农工党中央对口云南省脱贫攻坚民主监督工作。主要内容是:贫困人口精准识别情况,贫困人口精准脱贫情况,贫困县摘帽情况,落实脱贫攻坚责任制情况,重大政策措施执行情况,扶贫资金项目管理使用情况,健康扶贫情况,生态扶贫情况。


我省2016年启动了各民主党派省委开展脱贫攻坚专项民主监督工作,民革省委、民盟省委、民建省委、民进省委、农工党省委、致公党省委、九三学社、台盟省委等8个民主党派省委分别对口8个州(市),开展专项民主监督。


211对州市党委和政府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的内容有哪些?


(1)减贫成效。包括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数量减少、贫困村退出、贫困县退出的计划完成率,贫困地区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增长率。


(2)精准识别。包括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识别准确率、退出准确率。


(3)精准帮扶。包括因村因户帮扶群众满意度、受益到户项目资金覆盖率。


(4)扶贫资金。包括扶贫资金安排、使用、监管和成效等。


212对州市党委和政府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的步骤是什么?


考核工作于每年年底开始实施,次年2月底前完成,按以下步骤进行:


(1)州市总结。州市党委和政府对照年度减贫计划,就工作进展情况和取得成效形成总结报告,报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2)第三方评估。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委托第三方,采取专项调查、抽样调查和实地核查等方式,对相关考核指标,特别是群众满意度进行评估,对各州市扶贫开发工作成效的真实准确性进行评价。


(3)数据汇总。省扶贫办会同有关部门对各州市建档立卡动态监测数据、国家农村贫困监测调查数据、云南居民收支与生活状况调查数据、第三方评估和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考评情况等进行汇总整理。


(4)综合评价。省扶贫办会同有关部门对汇总整理的数据和各州市总结报告进行综合分析,形成考核报告,作出综合评价,提出建议,经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审议后,报省委、省政府审定。


(5)沟通反馈。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向各州市专题反馈考核结果,并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建议。


213对州市党委和政府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结果应用有何规定?


对完成年度计划减贫成效显著的州(市),予以一定奖励。


对未完成年度减贫计划任务的,违反扶贫资金管理使用规定的,违反贫困县约束规定、发生禁止作为事项的,违反贫困县退出规定、弄虚作假、搞“数字脱贫”的,贫困人口识别和退出准确率、帮扶工作群众满意度较低的,纪检、监察、审计和社会监督发现违纪违规等问题的,由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对州(市)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提出限期整改要求;情节严重、造成不良影响的,由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依纪依规进行追责问责。


考核结果作为对州(市)党委、政府领导班子和主要负责人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


214贫困县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经济社会发展实绩考核范围有哪些?


按照中央和省关于主体功能区规划等相关文件精神,将列入考核的88个贫困县分为两类,对限制开发区域和生态脆弱的贫困县(一类县11个)和其他贫困县(二类县77个),进行分类考核。从2016年到2020年,每年开展一次。


一类县有东川、永胜、宁蒗、屏边、泸西、西畴、麻栗坡、福贡、贡山、德钦、维西等11个县(区)。


二类县有禄劝、寻甸、昭阳、鲁甸、巧家、盐津、大关、永善、绥江、彝良、威信、镇雄、会泽、宣威、富源、师宗、罗平、武定、双柏、牟定、南华、姚安、大姚、永仁、砚山、隆阳、施甸、龙陵、昌宁、玉龙、宁洱、墨江、景东、景谷、镇沅、江城、孟连、澜沧、西盟、文山、马关、丘北、广南、富宁、石屏、元阳、红河、金平、绿春、勐海、勐腊、漾濞、祥云、宾川、弥渡、南涧、巍山、永平、云龙、洱源、剑川、鹤庆、芒市、梁河、盈江、陇川、临翔、凤庆、云县、永德、镇康、双江、耿马、沧源、泸水、兰坪香格里拉等77个县(市、区)。


215贫困县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经济社会发展实绩考核内容有哪些?


考核内容为经济社会发展、民生改善、生态环境和扶贫开发的减贫成效、贫困人口精准识别和退出、精准帮扶、扶贫资金使用管理成效等。


216贫困县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经济社会发展实绩考核指标有哪些?


考核指标设置为县域经济发展成效和扶贫开发工作成效。其中,一类县县域经济分类考核评价结果占40分,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结果占60分。二类县县域经济分类考核评价结果占50分,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结果占50分。


217贫困县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经济社会发展实绩考核结果评定为几个等级?


考核结果分为A、B、C三个等级:A级为优秀,B级为合格,C级为不合格。11个一类县中,考核得分排名1至20位为A级;排名5位以后的为B级或C级。77个二类县中,考核得分排名1至20位为A级;排名20位以后的为B级或C级。得分相同的列为同级次类别。


考核中发现下列任何一项问题的评定为C级:


(1)未完成年度减贫计划任务的;


(2)违反扶贫资金管理使用规定的;


(3)违反贫困县约束规定,发生禁止作为事项的;


(4)违反贫困退出规定,弄虚作假、搞“数字脱贫”的;


(5)纪检、监察、审计和社会监督发现违纪违规问题的。


218对贫困县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经济社会发展实绩考核的步骤是什么?


考核工作在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由省委组织部牵头,省级相关部门参与,省扶贫办负责具体的考核业务工作。考核方式和步骤如下:


(1)自检自查。各地对照年度减贫计划,将工作进展情况和取得成效形成总结报告,报省考核工作小组。


(2)省级抽查。组织省级有关部门人员对贫困县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经济社会发展实绩各项考核指标落实情况抽查考核。


(3)第三方评估。委托第三方对各贫困县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经济社会发展实绩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进行评价。


(4)扶贫开发大数据平台数据验证。通过扶贫开发大数据平台信息验证贫困县扶贫开发工作成效。


(5)数据汇总。省扶贫办汇总88个贫困县县域经济发展分类考核结果和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结果,按照权重进行计算得分。


(6)综合评价。省扶贫办对汇总整理的数据和各贫困县总结报告进行综合分析,形成考核报告,作出综合评价,提出建议,经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审议后,报省委、省政府审定。


(7)考核结果发布。考核结果经省委、省政府审定后,由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发文通报,并在省扶贫办网站上公布。


219贫困县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经济社会发展实绩考核结果如何运用?


(1)将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调整配备、干部选拔任用、年度考核等次确定和奖惩的重要依据。考核结果的评价运用,按干部管理权限由各级党委组织部门牵头负责。


(2)将考核等次作为财政扶贫资金竞争性分配的主要依据。考核等次为A级的贫困县,在下一年度财政扶贫资金分配上予以倾斜奖励;连续2年考核等次为A级的贫困县,加大资金倾斜奖励力度;考核等次为C级的贫困县,由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对贫困县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并限期整改;情节严重、造成不良影响的,由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依纪依规进行追责问责,并扣减专项财政扶贫资金。


220展贫困退出考核工作的步骤是什么?


为建立科学合理的贫困退出机制,推动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有序有效开展,2020年前,每年对当年退出的贫困县(市、区)、贫困村和贫困人口情况考核1次,把贫困退出年度任务完成情况作为省委、省政府对州(市)党委、政府考核和贫困县(市、区)党政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经济社会发展实绩考核的重要内容。考核步骤如下:


(1)实地考核。根据贫困县(市、区)脱贫报告和州(市)初审报告,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组织人员到各州(市)和县(市、区)进行考核。对贫困县随机抽查当年退出的3个贫困村,每个村随机抽查5户脱贫户;对部分非贫困县当年退出的贫困村进行随机抽查。


(2)第三方评估。在省贫困退出考核组实地考核之前或同时进行,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委托第三方评估,采取随机抽查的方式,对相关考核指标进行评估。对贫困县当年退出的建档立卡脱贫户按不低于10%的比例进行随机抽查,对部分非贫困县当年退出的建档立卡脱贫户按不低于5%的比例进行随机抽查。


(3)数据汇总。省扶贫办会同省级相关部门对认定的贫困退出考核指标数据、大数据平台建档立卡动态监测数据、贫困退出考核组考核情况和第三方评估等进行汇总整理。


(4)综合评价。省扶贫办会同省级有关部门对汇总整理的数据和县(市、区)的总结报告、州(市)初审报告进行综合分析,形成考核报告,经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审议后,报省委、省政府审定。


(5)通报结果。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向各州(市)和县(市、区)通报考核结果。


221第三方评估的重点有哪些?


采取专项调查、抽样调查和实地核查等方式,对相关考核指标,重点是贫困人口识别率、帮扶工作群众满意度(即:错退率、漏评率、综合贫困发生率、群众满意度“三率一度”)进行评估。


222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识别准确率如何计算?


错评是指将不符合贫困标准的农户评定为建档立卡贫困户的情况。


漏评是指符合贫困标准的农户没有评定为建档立卡贫困户的情况。


漏评率=调查的漏评人口数/调查的非贫困人口数×100%


223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退出准确率如何计算?


错退是指将未达到脱贫标准的贫困户实施脱贫退出的情况。


错退率=调查的错退人口数/调查的脱贫人口数×100%


漏退是指达到脱贫标准的贫困户未能及时实施脱贫退出的情况。


224综合贫困发生率如何计算?


综合贫困发生率=(建档立卡剩余贫困人口数+调查的漏评人口数+调查的错退人口数)/农村人口数×100%


分别是群众对驻村工作队工作“满意度”、对帮扶责任人工作“满意度”、对帮扶方式“满意度”和对帮扶工作成效“满意度”的权重。


226对部门行业扶贫的考核内容有哪些?


(1)组织保障情况。组织机构健全,有专兼职人员;制定行业扶贫总体规划、年度计划、帮扶措施等;有计划地开展调研督导,检查落实。及时报送工作推进信息和相关工作情况等。


(2)任务落实情况。全面落实国家部委关于行业扶贫有关政策措施、指导意见、行动计划;落实行业扶贫责任,全面完成年度工作目标任务。


(3)绩效评价情况。行业扶贫部门自检自查自评情况,扶贫大数据系统反映情况,脱贫退出第三方评估情况,审计监督检查情况,纪检监察情况,群众满意度情况。


227对部门行业扶贫的考核方式和步骤是什么?


(1)统筹考核。行业扶贫考核与州市县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贫困县摘帽、贫困村退出、贫困户脱贫相结合,各部门结合行业扶贫责任和年度扶贫计划,于当年10月份向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申报行业扶贫职能考核指标,经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后报领导小组审定。行业扶贫部门于每年11月25日前将行业扶贫工作自检自查自评情况书面报告报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考核工作由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统筹,于每年年底完成。


(2)综合评价。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对考核情况进行汇总,与扶贫大数据平台系统数据核对,并对相关数据和各部门自检自查自评报告进行综合分析评价,形成考核报告,经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审议后,报省委、省政府审定。


(3)沟通反馈。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向各成员单位反馈考核结果,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建议。


228部门行业扶贫考核结果如何运用?


考核结果由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予以通报。对完成年度计划成效显著的行业扶贫部门,在全市扶贫开发工作会议上通报表彰。对出现下列问题的,由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对行业扶贫部门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提出限期整改要求;情节严重、造成不良影响的,由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依纪依规进行追责问责。中央和省管单位结合“挂包帮”考核结果,一并报送上级主管部门。


229.曲靖市为国家和省级深度贫困县的有哪几个县?


会泽县、宣威市。


230云南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规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国有或者国有控股企业和国家工作人员有哪些行为的将依照有关规定给予问责或者依法给予处分?


(1)弄虚作假造成贫困识别、退出严重失实的;


(2)未在规定时限内完成脱贫攻坚任务的;


(3)不按照规定落实扶贫优惠政策或者待遇的;


(4)阻碍贫困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的;


(5)其他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扶贫工作职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