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提高财政扶贫资金使用效益,使扶贫资金真正用在刀刃上,今年以来,营上镇始终把加强扶贫资金监管作为扶贫工作的重中之重,多措并举,切实加强扶贫资金监管。
一是加强和完善扶贫资金专户管理和报账程序。严格实行资金专账管理。设立财政扶贫资金专账,坚持先审批后使用,实行专款专用。并严格报账资料审核。对于完工的项目,镇扶贫办专项小组及时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方能报账提款,所有报账凭证必须由镇党委政府负责人及项目实施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方可报账。
二是健全和完善扶贫项目公告、公示制。坚持扶贫资金项目到村到户的原则,发挥群众的扶贫工作主体作用,充分尊重群众的知情权、选择权、管理权,项目的选择、立项、实施、监督、管理必须有群众参与。所有扶贫开发的基础设施项目,都实行招投标,杜绝“暗箱操作”和“人情工程”。招投标由镇政府主持,镇纪委、镇扶贫办等部门监督,中标单位或个人与项目单位签订项目实施合同书,明确双方的责任与权利。项目确定后全面公示项目实施单位、建设内容、资金来源等等,充分发挥义务监督员效用,实行阳光操作,增强财政扶贫项目实施的透明度。
三是加快扶贫资金支付进度。为进一步加快扶贫项目实施,减少资金滞留,更好地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财政分局采取多种措施加快资金拨付进度。按照县政府要求,根据项目施工进度支付资金,按照县财政扶贫项目资金报账内容和要求,一次性告知项目工程所需的报账申请单、项目报告及正式发票等各种资料,避免因报账资料不全影响资金支付进度。到目前,财政扶贫资金和统筹整合涉农资金年度支出进度均达到98%以上。
四是加大监管部门联动协查。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在加大扶贫资金项目主管部门督促检查和跟踪管理力度的基础上,建立、完善和落实由镇扶贫办、财政分局以及村义务监督员组成的巡查小组制度。定期与不定期地对重点扶贫资金项目的监督检查,加大联合检查力度,切实提高扶贫资金项目管理使用和实施效果。
五是完善档案资料管理。指派专人负责项目档案和痕迹资料的收集和管理,并分类建档,财务档案资料统一保管在镇财政分局,确保资金账簿、原始凭证、照片、录像、表册、文件、领导批示和讲话等痕迹资料不流失,档案管理接受检查、监督和询问,做到有证可查。
六是落实责任追究,建立扶贫资金监督考核长效机制。由镇纪委牵头,扶贫办、财政分局等部门参与,对每项扶贫资金的发放、使用和落实情况进行跟踪问效,确保每一笔资金都能够顺利安全拨付到位。对发现的问题依法依纪严肃处理,对擅自截留、挪用、骗取、贪污扶贫资金等行为,将追究责任单位和个人的责任。
(营上镇宣传办 何剑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