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激发内生动力,在精神扶贫上“下猛药”
扶贫先扶智,再立志。坚持扶贫同扶智、扶志相结合,注重激发贫困党员脱贫致富的内在活力,注重提高贫困党员的自我发展能力。根据贫困党员实际,采用生产奖补、劳务补助等方式,教育和引导贫困党员通过自己的辛勤劳动脱贫致富。对有发展能力的贫困党员,由挂钩领导干部帮助制定帮扶计划,开展党内“强户带弱户”“先进帮后进”“年富力强帮老弱病残”帮扶行动,帮助解决生产生活中的问题和困难,提高贫困党员自我脱贫致富能力。
二、强化技术培训,在能力提升上“下功夫”
家有良田万亩,不如薄技在身。要求各级组织部门按规定从留存党费中安排一笔资金用于贫困党员专项培训,充分整合发改、科技、人社、农业、林业等部门的培训资源和资金,以乡镇为“主战场”开展培训。对贫困党员的培训每年不少于1次。在突出村(组)活动场所政治功能的同时,充分发挥其农村实用技术培训“主阵地”作用。确保贫困党员本人或者家庭成员至少掌握1门实用技术,增强“造血”功能。
三、落实帮扶政策,在产业带动上“找出路”
要拔掉“穷根”,须有产业“生根”。要求全州各级党组织认真落实好《关于举全州之力打赢扶贫开发攻坚战的实施意见》《州级领导、县市部分领导脱贫攻坚挂县联乡(镇)方案》《关于建立扶贫开发与基层党建整乡“双推进”工作挂钩联系点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由结对帮扶的领导干部牵头负责,根据贫困党员生产实际因地制宜发展致富产业,明确每个贫困党员户至少有一项长期稳定增收的致富产业,实现发展种植业的贫困党员户经济林果种植面积人均不少于1亩,发展家畜养殖的年出栏不少于5头,发展家禽养殖的年出栏不少于100只。并支持农村专业合作社发展,每个乡镇至少成立1个由致富能人牵头,吸收贫困党员参与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带动贫困党员发展致富。每个县市打造2个以上由贫困党员带头的农村电商示范点,带动农村土特产销售,增加致富门路。
四、加大投入保障,在帮扶资金上“做文章”
明确采取补缴党费支持、财政补贴、党内捐助、社会募捐等方式,设立贫困党员专项帮扶金,对建档立卡贫困党员进行帮扶。对部分有脱贫愿望和能力,因缺乏启动资金而无法起步的贫困党员,通过项目直补、以奖代补、扶贫贴息贷款、基层党员带领群众创业致富贷款等方式帮扶。每年基层党员带领群众创业致富贷款总金额50%以上向贫困党员倾斜,优先帮助贫困党员解决生产资金不足的问题。将特别贫困党员纳入社会救助体系,认真落实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受灾人员救助、医疗救助和临时救助等政策措施,实现党内帮扶与社会救助的有机结合。
五、开展社会帮扶,在统筹资源上“出新招”
统筹好社会各界力量帮扶贫困党员,积极引导企业、金融机构、专业合作社等社会力量参与贫困党员帮扶工作。鼓励有条件的企业认领帮扶对象,结对帮扶,结合企业产业优势、产品优势,带动贫困党员增收致富。每个县市至少组建1支有医疗服务、科技服务、法律援助等服务的志愿者队伍,主动上门为贫困党员提供免费体检、技能培训、法律援助等服务。针对因学致贫党员,由教育部门牵头,发动各行业、各界人士,搭建爱心助学平台,各县市设立不低于10万元的爱心助学金,帮助贫困党员家庭成员就学。
六、实施“送温暖”行动,在党员慰问上“强保障”
认真落实好老党员、贫困党员定补政策,适当增加定补名额,提高定补标准,其中州级不低于50元每月,县市配套不低于40元每月,通过党费定补支持60岁以上老党员、贫困党员改善生活、解决困难。坚持节日慰问贫困党员制度,利用重大节假日前后,认真开展走访、慰问老党员和困难党员活动,达到“慰问一人、温暖一户、带动一片”的社会效果。
七、提供“一站式”服务,在项目推进上“求突破”
建立扶贫项目管理“一站式”服务体系,从财政、交通、水利、农业、审计等部门抽调专业技术人员组成扶贫项目管理小组,统一做好扶贫项目业务指导、监督检查、考核验收等具体事务。在项目推进中,通过“保姆式”服务提供产业发展资金扶持、市场信息咨询、项目审批代理等帮助,坚持特事特办、快事快办,抢时间、抢进度,确保扶贫项目尽早“开花结果”,惠及贫困党员。
八、完善动态管理,在精准脱贫上“严把关”
建立州、县、乡三级建档立卡贫困党员台帐、结对帮扶台账,对贫困党员的脱贫工作进行动态化、精细化管理,完善贫困党员脱贫考核评价机制和贫困退出机制。每年6月、12月按照程序对贫困党员台帐进行更新调整,未达到脱贫标准的一个不能减、符合脱贫标准的一个不能漏,确保帮扶工作的真实性、针对性和精准性。
九、注重宣传引导,在舆论氛围上“造声势”
明确要求全州各级党组织大力宣传开展贫困党员率先脱贫帮扶行动的重大意义,引导广大党员群众增强帮扶贫困党员脱贫的积极性、主动性。总结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选树一批立得起、叫得响、推得开的先进典型,为全州推动精准扶贫工作提供借鉴。
十、加强组织领导,在贯彻落实上“严督导”
成立由州委常委、组织部部长担任组长,农委办、扶贫办、人社、教育、科技、民宗、民政、司法、财政、农业、林业、水利、审计、发改等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统筹抓好全州建档立卡贫困党员率先脱贫工作。压实县乡两级党委工作责任,将贫困党员率先脱贫帮扶行动纳入党建工作责任目标考核体系,作为各级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的一项重要内容。要求各有关部门充分发挥行业优势,关心和重视贫困党员帮扶工作,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齐抓共管的责任体系。强化监督检查。采取定期督查、实地走访、座谈交流等方式,全面掌握工作情况,解决突出问题。对贫困党员帮扶工作开展不力、进度滞后的党组织,将视情节给予通报,并对有关责任人进行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