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特约记者郭燚 通讯员陈慧)近年来,富源县老厂镇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在城乡低保、医疗救助、五保供养、抗灾救灾、临时救助等工作中投入近千万元,15070个贫病受灾群众直接受益。
该镇严格执行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操作规程,城乡低保工作实现动态管理、应保尽保,做到评审程序化、公示规范化、发放社会化、管理动态化、监督多元化、建档标准化。截至2016年底,全镇共有低保对象3374人,共发放低保资金6207758元。2012年以来,累计发放大病医疗救助资金572110元,救助140人。认真落实农村五保孤儿、城乡低保人员、贫困精神病人等对象的“参保和参合”工作,参合医疗费用由县级部门全额代缴,县民政部门代缴五保孤儿、城乡低保人员等参合医疗3465人,代缴金额254390元;县残联代缴残疾人员参合医疗732人,代缴金额109800元。
认真贯彻落实《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对符合条件的五保供养对象全部纳入供养保障范围。截至2016年底全镇纳入供养的五保对象129人,其中分散供养103人,敬老院集中供养26人。集中供养标准从2012年每人328.2元/月提高到2016年的每人532元/月,分散供养标准从2012年每人144元/月提高到2016年的每人442元/月。认真开展查灾、报灾、救灾工作,并对受灾群众进行及时救助。截至2016年底,累计发放救助大米36890公斤、被子914床、衣服759件,涉及1676户5962人;累计发放救助资金83600元,其中:残疾人建房补助24户57600元、因灾倒损房屋4户16000元、火灾户补助2户10000元。
积极主动为城乡低保和低收入家庭救急救难,四年来累计发放临时救助资金714200元,救助1238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