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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两会:扶贫要精准,法治护前行
  • 发布日期:2016-03-03
  • 来源:曲靖乡村振兴网
  • 阅读量:342
 
  改革开放以来,“扶贫”一直是传统而不断更新的议题。为了实现在2020年中国进入全面小康社会的目标,党中央和国务院一直在加大扶贫的力度,提升扶贫的质量,不断尝试和创新新的扶贫方式,改进扶贫理念。
 
  长期以来,中国经济增长虽有长足进步,经济格局在不断优化,但是因此导致的“富者更富,贫者更贫”的现状未能得到根本改善,东部、沿海经济发达地区和中西部、革命老区等经济落后地区的经济差距越发增大。虽然国务院每年都拨款扶贫,但“输血式”扶贫并未彻底改变落后地区的经济发展方式;许多市、县以能评上国家级、省级“贫困区”为荣,因为这意味着能获取大笔的国家扶贫拨款;国家扶贫拨款的逐级下拨,导致各级经手政府趁机“捞”一笔,最终发放至老百姓手上的扶贫款至少“腰斩”,寥寥无几;更有甚者,县、乡政府竟用扶贫款建造豪华办公大楼,遭人举报,东窗事发……
 
  上述现状,均是政府在扶贫工作开展过程中显露的各种问题。
 
  2016年3月3日,两会即将召开,“扶贫”这一议题将会被赋予新的内容和历史使命。此届政府非常关注“扶贫”议题,中央主席习近平自2013年起15此国内考察涉及扶贫,亲自对贫困乡镇进行实地考察,了解贫困原因,制定相关脱贫计划。同时,众多民间资本逐渐关注、通过各种渠道来帮助“脱贫”,例如宜信公司推出的“宜农贷”计划。
 
  两会召开前夕,“扶贫开发”这一话题被网民热议,各方意见归结为以下几点:
 
  1、帮助农村年轻人就业,防止人才流失是扶贫的关键点;
 
  2、根据不同地区的特特点进行精准扶贫
 
  3、扶贫不能简单给钱,需要帮助贫困人口找到可持续赚钱的模式;
 
  4、要把扶贫工作落到实处,
 
  5、防止官员贪污扶贫款或用政策之便谋私利。
 
  上述观点结合在扶贫工作实际开展中遇到的问题,我认为,扶贫实现方式应从“输血式”转变为“造血式”,由“粗放式”逐步过渡为“精准化”,通过为扶贫对象建档立卡,制定帮扶规划和具体扶持措施。完善相关法律法规,逐步规范扶贫的操作流程,建立相对稳定的考量和测评计划。对于贫困市县官员、扶贫办官员,要建立新的考核和奖励机制,促进其发挥带领当地民众脱贫的积极性,开拓思路,集思广益,制定因地制宜的脱贫发展方案并严格执行。同时,各级监督部门应加强监督力度,对于在扶贫过程中以权谋私、消极不作为的官员坚决予以打击、制裁。
 
  如此,方能推动扶贫工作积极有效开展。
 
微信:fp1017
 
来源:法制网
 
编辑:王健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