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3月1日,国土资源部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关于用好用活增减挂钩政策积极支持扶贫开发及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的通知》的相关内容,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副巡视员夏俊主持新闻发布会,国土资源部规划司副司长周建春介绍了《通知》的背景和主要内容,并回答记者提问。国土资源部扶贫办主任郑子敬、规划司计划处处长吴淑章参加了发布会。
“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简称为增减挂钩。增减挂钩,对扶贫开发及易地扶贫搬迁工作而言,是一项含金量十足的重要措施。”周建春介绍,《通知》的起草思路,是按照在精准施策上出实招、在精准推进上下实功、在精准落地上见实效的要求,着重从加大挂钩指标支持力度、拓展挂钩指标使用范围、保障农民权益、明确具体操作路径等方面,提出增减挂钩支持扶贫开发及易地扶贫搬迁的政策规定,最大限度发挥政策效应。
《通知》提出,增减挂钩指标安排向贫困地区倾斜,按照应保尽保的要求,加大对扶贫开发及易地扶贫搬迁地区增减挂钩指标支持,并自上而下明确了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落实的要求,确保增减挂钩指标切实保障到贫困地区。同时落实扩大节余指标使用范围的要求,连片特困地区、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和开展易地扶贫搬迁的贫困老区可将增减挂钩节余指标在省域范围内流转使用。
对于如何加强增减挂钩资金收益管理,《通知》指出,结余指标价格可采取省级国土资源部门制定指导价格,由产生指标方和使用结余指标方协调确定节余指标价格;有条件的地区,可探索竞争方式确定节余指标价格。为了保证增减挂钩资金收益合理安排使用,《通知》提出,要根据不同的安置方式,按照“钱随人走、同等受益”的原则分配和使用,对集中安置的,可将增加挂钩收益返还集体经济组织,由村民自主安排用于新居和基础设施建设等;对分散安置的,可以货币形式足额将增减挂钩收益返还当事农户。
夏俊表示,为了保证扶贫实效,国家鼓励将贫困地区增减挂钩节余指标用于房地产开发、旅游等能产生较大收益的用途上去。当然对于一些房地产市场过热的地区,会严格控制建设用地指标流向,防止本应用于公共设施或者基础设施建设的土地,被吸引向房地产开发领域。“我们有专门的安排,增加挂钩的指标流转会与市场行情的调控相结合”,周建春告诉记者。
增减挂钩是一项国土资源超常规政策,一些地方通过对分散的农房进行重新整合、建新拆旧,以及土地整理复垦等措施将节约出来的少部分农村建设用地以指标调剂的方式按规划调整到城镇使用。但是,为了防止滥用政策侵害农民权益,国家对增减挂钩的操作有着非常严格的规定。
记者了解到,在运用增减挂钩政策支持扶贫开发和易地扶贫搬迁中,国土资源部将采取有力措施,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一是充分尊重农民意愿,保障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受益权;二是拆旧复垦腾出的建设用地必须优先满足农民新居和基础设施建设,并留足农村非农产业发展建设用地;三是群众可因地制宜地自主选择搬迁安置方式,并为农民提供多样式、多户型住房选择;四是项目完成后及时进行土地变更调查和确权登记,保障农民土地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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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扶贫
编辑:王健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