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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38年减贫之路
  • 发布日期:2016-02-22
  • 来源:曲靖乡村振兴网
  • 阅读量:374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省级党委和政府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办法》,并且提出考核结果作为对省级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这是中国扶贫道路上又一次的前进。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高瞻远瞩、深谋远虑,以高度的政治感、使命感和责任感,把扶贫开发工作提升至治国理政新高度,广泛凝聚社会各界力量,推进实施精准扶贫方略,为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坚实基础。
 
  作为拥有十几亿人口,且因地理、社会等各种原因所造成的发展不平衡的中国,扶贫是一项艰巨的任务。自从新中国成立以来,扶贫之战便开始打响,改革开放的进行更是将扶贫带入制度性时代,此后又经历贫困县划定、八七脱贫攻坚以及新的扶贫开发纲要等阶段,贫困正在中华大地上逐渐缩小着它的势力范围。
 
  回顾过去,扶贫开发的“中国经验”享誉全球。展望未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中国正向贫困“堡垒”发起最后“冲锋”,向着所有群众一道迈入全面小康社会的伟大目标奋勇前进!
 
  1978—1985
  市场解禁、人口流动限制松动
根据1986—2003年版的《中国统计年鉴》,截至1978年,我国农村贫困人口有2.5亿,占比超过全国总人口的四分之一。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推行极大地解放了农村的生产力,也客观上促进了改革开放后第一次大规模扶贫的成功。
 
  政府对农村生产、分配以及收购也进行了大的变革,市场逐步解禁,对农产品的收购价格进行调整,同时还松动人口流动的限制、促进农村劳动力非农化转移以及发展乡镇企业。从1978年,国家开始松动农村劳动力流动的限制,逐渐从控制到允许转变。从1984年起,政府开始允许农民自筹资金、自理口粮,进城务工或经商。
 
  按照国家统计局贫困线算,1978年—1985年,我国农村绝对贫困人口平均每年减少1786万人,数量从2.5亿减少到1.25亿,相应贫困发生率下降到14.8%。
 
  虽然取得了巨大的扶贫成就,但是由于地理以及历史等因素,有些地方短时间内仍然难以快速脱贫,比如宁夏的西海固地区、四川的大凉山地区等。因此,针对这些特殊贫困地区的扶贫工作也同时在开展,主要内容就是以工代赈、“三西”地区农业建设等内容。
 
  1983年国务院开始针对甘肃的河西、定西,宁夏西海固地区的47个县实施以“三西”农业建设,提出“五年解决温饱,两年巩固提高”的目标,每年拨款2亿元。“三西”农业建设,拉开了中国区域性扶贫开发的序幕。
 
  1984年国家实施的以工代赈,即是救济对象的赈济金或赈济物通过参加必要的社会工程建设获得,也即贫困人口要通过出工投劳来获得救济。以工代赈的项目专为扶贫帮困设计,其项目内容主要涉及贫困地区的公路、通讯设施、人畜饮水工程等基础设施。
 
 
  1986—1993
  确定贫困县,再向贫困县投资
在20世纪80年代中期,农村地区特别是老少边远地区的经济、社会和文化发展水平开始较大幅度落后于沿海发达地区。
 
  在大量调查研究、汇集有关情况的基础上,据统计,1985年我国农村的贫困人口大多集中分布在东部的沂蒙山区、闽西南、闽东北,中部的怒鲁尔虎山区、太行山区、吕梁山区、秦岭大巴山区、武陵山区、大别山区、井冈山区和赣南地区,西部定西干旱区、西海固地区等,因此,政府在扶贫的过程中,确定了18个集中连片贫困地区,针对其地区贫困特点展开相应有效的扶贫。
 
  1986年,国务院扶贫和开发领导小组正式成立,致力于协调大型的农村扶贫计划。研究中国扶贫政策的资深专家吴国宝对南方日报记者说,之前多是以救济为主的输血式扶贫,后来主要是造血式的开发性扶贫,“标志着中国扶贫已经从道义式扶贫进入制度性扶贫时代”。
 
  与此同时,大部分贫困省、市、县也相应成立扶贫领导小组,进而全力推进农村扶贫。自此,我国农村扶贫开始转入有计划、有组织的大规模开发式扶贫,包括确定开发式扶贫方针、成立专门扶贫机构、制定专门优惠政策、安排专项扶贫资金、核定贫困县、目标瞄准特定地区和人群等。
 
  据吴国宝介绍,为了使各种扶贫资源有效地传递到贫困人口,提高扶贫工作效率,促进贫困地区的发展,我国政府开始通过确定贫困县来确定贫困人口。1985年,把全县人均纯收入低于150元的县确定为贫困县,少数民族自治县和革命老区的贫困标准则扩大到200元,个别有重大影响的革命老区标准则放宽到300元。在1986—1993年间,我国的国定贫困县共有331个。“这一时期,国家把这些地区没有解决温饱问题、生存存在绝对困难状态的贫困人口作为扶贫工作的主要目标。”吴国宝说。
 
  此阶段扶贫工作主要是坚持以项目为中心的扶贫,国家的扶贫资金跟着项目走,扶贫工作的中心便是项目的申报和审批,为此,政府针对贫困县安排了多种专项扶贫投资。
 
  随着农村改革的深入和国家扶贫开发力度的不断加大,我国农村贫困人口数量上在逐年减少。但是,新的贫困特征也随之出现,主要表现为贫困发生率明显倾斜于中西部地区,比如深山区、石山区、荒漠区、高寒山区、黄土高原区、水库库区等,且这些地带多为革命老区或少数民族聚居区,而这些地区自然条件恶劣、基础设施薄弱和社会发育落后等原因致使扶贫工作难度更为加大。
 
 
  1994—2000
  “八七脱贫攻坚计划”完成
  为实现共同富裕,1994年3月,国务院公布实施《国家八七脱贫攻坚计划》,并把其当作未来7年扶贫开发工作的纲领。计划决定,从1994年—2000年,国家集合人、财、物三力,动员社会各界力量,力争用7年左右时间,到2000年底基本解决农村8000万贫困群众的温饱问题,实现绝大多数贫困户的人均年纯收入达500元以上。
 
  鉴于上一阶段区域瞄准中出现的偏离以及当时贫困人口分布状况的变化,1994年,我国重新确定了贫困县的划线标准,凡是1992年人均纯收入高于700元的原定贫困县,一律划离国家扶持范围。
 
  而且,根据八七扶贫计划,从1994年起,以工代赈资金再增加10亿元,扶贫贴息贷款再增加10亿元。并且随着今后财力的增长,国家还将继续加大扶贫资金的投入。
 
  此外,八七脱贫攻坚计划明确规定,党政机关及有条件的企事业单位,都应利用自己的资源优势积极与贫困县定点挂钩扶贫,民主党派利用其人才众多、技术密集、联系广泛的优势,开展智力支边活动,东部沿海发达省市对口帮扶西部贫困省(自治区)发展。
 
  在八七计划实施的进程中,据官方统计,按照官方贫困线标准,在这一扶贫阶段,农村尚未解决的贫困人口从8000万减少到3000万,农村贫困发生率从30.7%下降到3%左右。按照大约每天1美元的基本需求贫困线标准,贫困人口的总数从1993年的2.37亿下降到2000年的1.08亿,年均下降速度达到11%。从统计数据来看,到2000年底,国家八七脱贫攻坚目标基本达成。
 
  2001—2014
  贫困村成为扶贫瞄准对象
在20世纪90年代末,中国农村贫困人口规模进一步缩小并集中于西部地区。但是,西部的剩余贫困人口相对分散于不同村庄而非集中于贫困县。如果继续以贫困县为扶贫开发的主要单位,则有将近一半的农村贫困人口不能享受到政府的扶贫资源。
 
  因此,2001年中央颁布了《中国农村扶贫和开发纲要(2001-2010年)》,重新调整扶贫工作重点县,进一步将中央扶贫重点放在西部集中连片地区,贫困县依然保留,贫困村成为扶贫的瞄准对象。同时,扶贫资金的投放将覆盖到非贫困县中的贫困村。
 
  “相较于以往的扶贫计划,新的扶贫纲要更加注重贫困地区的科教文卫事业的发展,强调人力资本的投资。”吴国宝说。
 
  据官方监测数据统计,纲要实施的10年,贫困发生率从2000年的10.2%下降到2010年的2.8%。
 
  为进一步加快贫困地区脱贫,促进社会共同富裕,2011年底,中共中央发布了《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就未来10年的扶贫开发工作做全面的统筹部署,以便坚决打好新一轮的脱贫攻坚战。而如今,中国的贫困人口已经大规模减少,扶贫也随之进入精准扶贫时代。
 
  党的十八大以来,对于“今年再减少农村贫困人口1000万人以上”等年度扶贫目标清晰可见。据了解,从2012年到2014年,全国农村贫困人口减少5221万人,年均减少1740万人,贫困地区农民收入增幅连续3年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据新华社报道,截至2014年底,全国还有2948.5万个贫困户、7017万贫困人口。预计2016年,我国将第三次制定年度千万减贫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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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南方日报
 
编辑:王健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