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党委、政府,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县委及县级国家机关各部委办局,各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央、省、市驻罗单位:
根据《中共云南省委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举全省之力打赢扶贫开发攻坚战的实施意见》(云发〔2015〕14号)、《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脱贫攻坚“领导挂点、部门包村、干部帮户”长效机制扎实开展“转作风走基层遍访贫困村贫困户”工作的通知》(云办通〔2015〕38号)、《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级领导脱贫攻坚挂片联县方案>和<省级部门(机关)、企事业单位和中央驻滇单位脱贫攻坚挂联县方案>的通知》(云办通〔2015〕45号)文件精神和市委、市政府相关工作要求,县委、县政府决定对近年来开展的新农村建设驻村帮扶、干部联系和服务群众、定点挂钩扶贫、选派第一书记等涉及县直机关、企事业单位和中央、省、市驻罗单位的到乡到村工作进行统筹安排、优化调整,以脱贫攻坚为重点,对县级领导脱贫攻坚联乡包村帮户和县级机关企事业单位及中央、省、市驻罗单位脱贫攻坚包村帮户责任进行统筹安排(详见附件1、附件2)。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建立县级领导脱贫攻坚挂乡包村帮户和县级机关企事业单位脱贫攻坚包村帮户责任制,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及习总书记扶贫开发战略思想和考察云南时重要讲话精神,及国家、省、市关于扶贫开发的决策部署,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确保2017年实现脱贫摘帽,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举措,是深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专题教育的重要内容,对坚决打赢扶贫开发攻坚战具有重要意义。全县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中央、省、市驻罗单位必须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市县的决策部署上来,集中人力、物力、财力,切实落实帮扶责任和帮扶措施,增强脱贫攻坚合力,打赢脱贫攻坚战。
二、快速落实“挂包帮”。县级机关、企事业单位和中央、省、市驻罗单位要按照联系贫困乡镇(街道)、挂包贫困村、帮扶贫困户的安排,认真落实帮扶责任和帮扶措施,努力做到“一挂二包三帮四实现”。“一挂”即县级领导及县级机关、各企事业单位、中央和省市驻罗单位至少挂联一个贫困村或村(居)委会。“二包”即对帮扶对象包脱贫、包增收。“三帮”即帮助理清发展思路,制定增收计划;帮助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争取金融支持,落实产业发展资金;帮助群众完成危房改造。“四实现”即实现每户至少有1人在岗就业;实现智力、产业对脱贫增收的长效支撑;实现住房、卫生、教育、养老的有力保障;实现党建加强、设施改善、村风文明、社会和谐。全县各级干部职工必须包保帮扶到村到户到人,确保2017年底脱贫摘帽。各乡镇(街道)要及时确定县直单位、企事业单位、中央省市驻罗单位及乡镇(街道)机关、站(所)挂包贫困村及有贫困人口的非贫困村名单。各挂包单位要为本单位所联系的行政村所在乡镇(街道)提供本单位干部职工名单。各乡镇(街道)、各行政村要共同研究确定各级各部门干部职工帮扶的贫困户名单,统筹安排乡镇(街道)机关、站(所)干部职工、村(居)委会干部等全面参与帮扶贫困户,与帮扶单位共同分担帮扶任务。
三、及时开展“转走访”。各级各部门各单位的领导和干部职工要及时深入挂包村入户走访,面对面了解情况。要在2015年8月启动“转走访”工作,2015年10月底前完成第一轮走访,以后每年不少于1次回访,并形成制度。要认真填写机关访谈问卷,访谈完成后,及时将问卷报县联席会议办公室和县政府扶贫办。
四、认真沟通衔接。各乡镇(街道)、村(居)委会要主动与挂包的领导和部门、单位沟通联系,做好相关衔接工作,确保全县脱贫攻坚“挂包帮”和“转走访”工作顺利开展。
本通知自发文之日起执行,《中共罗平县委办公室 罗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罗平县建立精准扶贫工作机制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罗办发〔2015〕2号)文件中《罗平县机关企事业单位定点挂钩帮扶责任安排表》不再执行,严格按本《通知》安排执行。
附件:1.县级领导脱贫攻坚联乡包村帮户责任安排表
2.县级机关企事业单位及中央省市驻罗单位扶攻坚挂乡包村帮户责任安排表
3.罗平县遍访工作操作办法
4.罗平县遍访贫困村访谈问卷
5.罗平县遍访贫困户访谈问卷
根据《中共云南省委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举全省之力打赢扶贫开发攻坚战的实施意见》(云发〔2015〕14号)、《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脱贫攻坚“领导挂点、部门包村、干部帮户”长效机制扎实开展“转作风走基层遍访贫困村贫困户”工作的通知》(云办通〔2015〕38号)、《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级领导脱贫攻坚挂片联县方案>和<省级部门(机关)、企事业单位和中央驻滇单位脱贫攻坚挂联县方案>的通知》(云办通〔2015〕45号)文件精神和市委、市政府相关工作要求,县委、县政府决定对近年来开展的新农村建设驻村帮扶、干部联系和服务群众、定点挂钩扶贫、选派第一书记等涉及县直机关、企事业单位和中央、省、市驻罗单位的到乡到村工作进行统筹安排、优化调整,以脱贫攻坚为重点,对县级领导脱贫攻坚联乡包村帮户和县级机关企事业单位及中央、省、市驻罗单位脱贫攻坚包村帮户责任进行统筹安排(详见附件1、附件2)。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建立县级领导脱贫攻坚挂乡包村帮户和县级机关企事业单位脱贫攻坚包村帮户责任制,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及习总书记扶贫开发战略思想和考察云南时重要讲话精神,及国家、省、市关于扶贫开发的决策部署,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确保2017年实现脱贫摘帽,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举措,是深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专题教育的重要内容,对坚决打赢扶贫开发攻坚战具有重要意义。全县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中央、省、市驻罗单位必须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市县的决策部署上来,集中人力、物力、财力,切实落实帮扶责任和帮扶措施,增强脱贫攻坚合力,打赢脱贫攻坚战。
二、快速落实“挂包帮”。县级机关、企事业单位和中央、省、市驻罗单位要按照联系贫困乡镇(街道)、挂包贫困村、帮扶贫困户的安排,认真落实帮扶责任和帮扶措施,努力做到“一挂二包三帮四实现”。“一挂”即县级领导及县级机关、各企事业单位、中央和省市驻罗单位至少挂联一个贫困村或村(居)委会。“二包”即对帮扶对象包脱贫、包增收。“三帮”即帮助理清发展思路,制定增收计划;帮助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争取金融支持,落实产业发展资金;帮助群众完成危房改造。“四实现”即实现每户至少有1人在岗就业;实现智力、产业对脱贫增收的长效支撑;实现住房、卫生、教育、养老的有力保障;实现党建加强、设施改善、村风文明、社会和谐。全县各级干部职工必须包保帮扶到村到户到人,确保2017年底脱贫摘帽。各乡镇(街道)要及时确定县直单位、企事业单位、中央省市驻罗单位及乡镇(街道)机关、站(所)挂包贫困村及有贫困人口的非贫困村名单。各挂包单位要为本单位所联系的行政村所在乡镇(街道)提供本单位干部职工名单。各乡镇(街道)、各行政村要共同研究确定各级各部门干部职工帮扶的贫困户名单,统筹安排乡镇(街道)机关、站(所)干部职工、村(居)委会干部等全面参与帮扶贫困户,与帮扶单位共同分担帮扶任务。
三、及时开展“转走访”。各级各部门各单位的领导和干部职工要及时深入挂包村入户走访,面对面了解情况。要在2015年8月启动“转走访”工作,2015年10月底前完成第一轮走访,以后每年不少于1次回访,并形成制度。要认真填写机关访谈问卷,访谈完成后,及时将问卷报县联席会议办公室和县政府扶贫办。
四、认真沟通衔接。各乡镇(街道)、村(居)委会要主动与挂包的领导和部门、单位沟通联系,做好相关衔接工作,确保全县脱贫攻坚“挂包帮”和“转走访”工作顺利开展。
本通知自发文之日起执行,《中共罗平县委办公室 罗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罗平县建立精准扶贫工作机制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罗办发〔2015〕2号)文件中《罗平县机关企事业单位定点挂钩帮扶责任安排表》不再执行,严格按本《通知》安排执行。
附件:1.县级领导脱贫攻坚联乡包村帮户责任安排表
2.县级机关企事业单位及中央省市驻罗单位扶攻坚挂乡包村帮户责任安排表
3.罗平县遍访工作操作办法
4.罗平县遍访贫困村访谈问卷
5.罗平县遍访贫困户访谈问卷
中共罗平县委办公室
罗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9月2日
中共罗平县委办公室 2015年9月2日印发
罗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9月2日
中共罗平县委办公室 2015年9月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