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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村(社区)党组织第一书记任职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15-12-08
  • 来源:曲靖乡村振兴网
  • 阅读量:650
  因人事变动和工作需要,市委组织部根据《省委组织部 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省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选派机关优秀干部到村任第一书记工作的通知》(云组通〔2015〕29号)和“挂包帮”“转走访”工作有关要求,对村(社区)党组织第一书记的任职作出调整(调整情况见附件)。各乡镇(街道)党(工)委要按有关程序规定,做好新任第一书记的任命工作和离任第一书记的免职工作,并将任免职文件报市委组织部备案。派出单位、乡镇(街道)要及时沟通衔接,督促第一书记9月25日前到村报到开展工作。原则上,离任第一书记挂钩帮扶的贫困户由接任的第一书记挂钩帮扶,如无人接替的,由乡(镇、街道)统筹安排。如因本次职务调整、人事变动,导致在两个乡(镇、街道)都安排了挂钩帮扶贫困户的,由乡(镇、街道)按照新农村建设指导员、驻村扶贫工作队员、村(社区)党组织第一书记、村民小组党支部第一书记的优先顺序,统筹安排挂钩帮扶对象。组织、农办、扶贫、派出单位、乡镇(街道)等有关部门(单位)要严格按照《关于认真做好选派第一批机关优秀干部到村任第一书记工作的通知》(宣组通〔2015〕27号)要求,加强对第一书记的管理。
 
  附件:1.村(社区)党组织第一书记情况表
     2.村民小组党支部第一书记情况表
     3.离任村(社区)党组织、村民小组党支部第一书记情况表
 
 
 
中共宣威市委组织部                                  
2015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