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马龙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大决策部署,继续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摆在重要位置,确保财政支持政策落地见效,赋能乡村振兴。今年,全区将落实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3734万元,其中中央资金2680万元、省级资金1054万元。
该区围绕促进脱贫人口增收目标,将产业发展资金用于重点支持充分发挥带动作用的产业项目,并优先形成经营性固定资产,100%建立联农带农利益联结机制。重点扶持脱贫人口,特别是监测帮扶对象,安排资金足额保障到人到户补助事项,提取衔接资金优先支持跨省稳定就业3个月以上的一次性往返交通补助。同时,根据乡村振兴“百千万”示范工程总体部署,结合全区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要求,安排部分衔接资金补齐示范村基础设施短板,提升全区示范乡镇、精品示范村、美丽村庄创建能力。
该区按照产业发展项目、就业项目、乡村振兴建设项目等进行规划编制,其中,落实50万元中央资金实施脱贫人口小额信贷贴息项目,用于2023年脱贫人口和三类监测对象小额信贷贴息补助;落实1568万元中央资金用于马鸣乡大龙树乡村振兴农旅产业示范园、王家庄街道土官寨乡村振兴旅游产业示范村、通泉街道杨官田社区金丝皇菊种植等项目建设;落实548万元省级资金用于大庄乡玉米籽种培育、王家庄街道扯度社区生态旅游业发展、马鸣乡咨卡村委会大地打村养殖产业发展等项目建设;落实中央、省级财政资金1038万元用于马鸣乡水涧河美丽村庄示范工程建设,旧县街道大松树、赵家箐、海子等居民小组基础设施补短板项目建设,马过河镇鲁石村委会黄泥塘、黑石头村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和通泉街道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
在衔接资金管理上,该区紧盯重点领域,抓好资金日常监管,确保项目资金安全高效使用。各部门密切配合,掌握项目的施工进度,定期对衔接资金支出情况进行分析,督促相关单位加快项目实施进度,确保衔接资金及时支付。同时,定期或不定期开展监督检查,重点检查资金下达、拨付、使用管理及公示公告等情况,确保资金使用规范,发挥最大效益。
记者:尹路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