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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个一批”助力云南脱贫人口持续增收!
  • 发布日期:2022-06-23
  • 来源:曲靖乡村振兴网
  • 阅读量:1045

近日
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印发了
《云南省脱贫人口持续增收
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
(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紧紧围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这个主题,以脱贫人口(含纳入防止返贫监测帮扶的边缘易致贫户和突发严重困难户)增收为主线,不断培育壮大市场主体,建立健全联农带农机制,引导脱贫人口进一步融入产业就业发展格局,精准制定到户增收计划,实现收入持续快速增长,力争到2024年底全省脱贫人口收入超过全国脱贫人口收入水平,牢牢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为实现乡村振兴奠定坚实基础。

结合云南省实际
《方案》提出“六个一批”重点任务
推动脱贫人口帮扶全覆盖
促进脱贫人口收入持续增长

  01通过农业产业提档升级带动增收一批

  围绕各地优势特色农业产业,帮助补齐技术、设施、营销短板,把科技资源引向乡村、引向农户,省级每年安排资金建设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冷链物流示范基地、电子商务示范点各100个,精心打造“一县一业”“一村一品”和特色产业基地。

  02发展乡村旅游增收一批

  引导有条件的脱贫村、脱贫户融入乡村旅游产业体系,全方位带动脱贫人口增收。

  围绕大滇西旅游环线、沿边跨境旅游、茶马古道等旅游经济带,打造1000个山美、水美、田园美、村庄美、庭院美的乡村振兴旅游示范村。

  03提升劳动力技能增收一批

  以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和巩固就业为抓手,突出实作实训和就业服务,确保有劳动力的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

  全省每年计划培训60万以上脱贫劳动力,确保培训后每人掌握1项劳动技能、获得1项职业技能认定,就业率达90%以上。

  提高脱贫人口“两后生”、易地扶贫搬迁新增劳动力接受职业教育覆盖面,确保90%以上脱贫人口“两后生”接受职业教育,完成职业教育后90%以上实现稳定就业;易地扶贫搬迁新增劳动力100%接受中等以上职业教育。

  04促进分工分业增收一批

  推动乡村之间、农户之间分工分业,培育壮大市场主体,造就一批有专业技能的劳动力,力争3年内全省扶持10万名致富带头人,每个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至少引进50家东部民营企业等市场主体。

  以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区为重点,做实帮扶车间,发展劳动密集型加工业及家政服务、物流配送、养老托育等生活性服务业,促进搬迁脱贫户就地就近就业。

  稳定16.8万生态护林员规模。

  05盘活资产增收一批

  引导到户扶贫项目资产和集体资产与市场主体合作,建立联农带农机制,拓展资产增值空间。

  盘活村集体资产,壮大村集体经济,实现行政村村集体经济收入10万元以上。

  全面盘点利用易地扶贫搬迁人口在迁出地的承包地、山林地等资源,扩大搬迁人口收入来源。

  06加大政策性转移支付力度增收一批

  保持各项强农惠农富农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建立健全各项保障性转移支付收入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联动增长机制,确保政策兜底保障的脱贫人口生活水平稳步提高。

发布会还有哪些亮点?
接着往下看↓

  问:云南省在发展乡村特色产业促进脱贫人口增收方面具体有些什么措施?

  一是着力巩固提升脱贫地区特色产业。坚持产业优先发展政策导向,统筹脱贫县财政整合涉农资金投入产业项目不低于50%,并在此基础上逐步提高比重,重点支持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和全产业链开发。实施特色种养业提升行动,培育优势产业,指导脱贫县编制实施特色产业发展规划,支持脱贫地区开展“一县一业”示范创建,建设生产基地,布局加工产能和流通设施,强化技术服务和人才培育,参加展示展销活动,加快补上技术、设施、营销等短板,带动提高脱贫人口家庭经营性收入。

  二是着力推进农村一二三产融合发展。在做优做强种养业的基础上,以建设现代农业产业园、农业产业强镇和“一村一品”专业村镇为抓手,积极拓展农业多种功能和增值增效空间,推动加工业布局向脱贫地区有条件的重点乡镇、村或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延伸。培育休闲农业,大力发展特色种养、手工、农村电商等县域富民产业,推动以农业为基础的新业态新模式加速形成,促进有劳动能力的脱贫人口就地就近就业增收。

  三是着力健全完善利益联结机制。大力培育市场主体,规范提升合作社,持续推动新型经营主体与农户建立稳定利益联结。探索助农增收模式,通过订单生产、土地流转、就业务工、生产托管、股份合作、资产租赁等联结方式,进一步完善利益联结机制,形成产业链优势互补、分工合作的格局,让农民分享全产业链增值收益。

  四是着力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开展全省村组集体经济经营性收入摸底调查,实施村级集体经济强村项目和“四位一体”项目,推动全省村集体经济不断发展壮大,选树云南省集体经济百强村。探索建立稳定的村级集体经济帮扶救助机制,规范开展帮扶救助工作,确保集体经营性收入5万元以上的行政村占比达到90%以上。

  问:云南省发展乡村旅游在带动脱贫人口增收方面取得了哪些成效?有什么突出的亮点?

  近年来,全省大力推动乡村旅游发展,培育了一批生态美、环境美、人文美的乡村旅游目的地,打造了一批有特色、有内涵、有品位的乡村旅游精品线路,带动了一大批农村脱贫人口共享发展成果、实现增收致富,为脱贫攻坚、乡村振兴作出积极贡献。“十三五”期间,全省乡村旅游累计接待游客11.65亿人次,实现乡村旅游总收入8600亿元,全省具备旅游接待能力的脱贫村超1000个,乡村旅游累计带动80.85万人增收脱贫,占全省脱贫人口的12.3%。

  截至目前,全省共创建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43个、全国乡村旅游重点镇3个,推出省级旅游名村213个、旅游名镇101个。在各地探索基础上,全省形成了乡村民宿带动型、民俗文化依托型、景区发展辐射型、生态资源依托型、田园观光休闲型、旅游扶贫成长型等多种乡村旅游发展模式,成为可借鉴、可复制的旅游促进农民增收的经验。玉龙县甲子村、丘北县仙人洞村、澜沧县老达保村入选“世界旅游联盟2022年度旅游助力乡村振兴案例”;普洱市“世界茶源·养生养心”之旅、丽江市“柔软时光·亲近纳西”之旅、西双版纳州“热带雨林·梦回傣乡”之旅等3条乡村旅游线路入选“乡村四时好风光—春生夏长,万物并秀”全国乡村旅游精品线路;大理市古生村、元阳县阿者科村等入选文旅部与央视联合摄制的大型文旅乡村探访类节目《山水间的家》。依托云南特有的自然资源、民族文化,培育出元阳哈尼梯田、景迈山古茶林、世外桃源坝美、亚洲花都斗南、泸沽湖摩梭人家等在全国乃至全世界知名的乡村旅游品牌。随着云南省乡村旅游产品供给不断丰富,特别是在疫情防控常态化形势下,乡村旅游成为“云南人游云南”的首选,成为推动旅游市场复苏、带动旅游消费恢复的增长点和亮点。

  问:人社部门在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过程中,围绕脱贫人口稳就业促增收采取了哪些措施,下一步怎么办?

  一是坚持“一站式”转移就业。人社部门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关于脱贫劳动力转移就业“能转尽转、能转快转”的要求,加强与东部地区的沟通、协调和联系,优先提供就业岗位,优先保障交通出行,优先做好疫情防控,直达厂门等“全链条”转移服务,去年以来,共开行专列495列次、专车27320辆、包机266架次,“点对点”“一站式”输出,让102.72万人走出家门、上车门、进厂门,得岗位、有增收。

  二是坚持“量身式”培训。“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为了提高脱贫劳动力的技能水平和就业质量,人社部门从开发培训工种入手,针对性地开发了907个适应脱贫劳动力的培训项目,针对脱贫劳动力的培训需求,每人每年提供最高3次的免费职业技能培训,让他们通过培训提升劳动技能水平,增强就业能力,最终实现就业。为了鼓励和引导脱贫劳动力积极参加培训,在培训期间人社部门给予脱贫劳动力每人每天60元的生活费补助和20元的交通补贴。同时,实施培训奖补直达企业,支持了378户劳动密集型企业吸纳2.6万贫困劳动力就业。实施了“技工院校脱贫千校行动”,全省技工院校目前共招收1.9万名贫困家庭的子女就读,有效阻断了贫困的代际传递。今年1-5月,全省共培训脱贫劳动力7.12万人,发放培训补贴4465.8万元。

  三是坚持“兜底式”保岗。在全国率先出台了乡村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对于“无法离乡、无业可扶”的脱贫劳动力,结合就业意愿和劳动能力,人社部门共开发了17.29万个公益性岗位,帮助脱贫劳动力就近就便实现就业。联合相关部门认定了2508个就业帮扶车间,按照每名脱贫劳动力月工资15%的金额给予就业帮扶车间奖补,直接扶持到企业。坚持动态跟踪,帮助零就业家庭实现就业动态清零。同时,对有创业意愿的脱贫劳动力提供最长3年期、每位创业者20万元的贴息贷款支持。对创业成功人员每人给予1万元的创业奖补,通过创业实现就业,带动就业。

  四是坚持“全域式”服务。人社部门在省外建立了148个劳务工作站,让外出务工人员,特别是脱贫劳动力在省外也能找到“娘家”;在省内502个脱贫行政村建立了就业监测点,在800人以上的易地搬迁点建立了699个就业创业服务站(点)。线上,抓好政府救助平台“找工作、找培训”事项受理服务,让脱贫劳动力全部进系统、受监测。开通以来,累计受理40534项诉求申请,办结率达97.53%。开发云南求职服务平台、云南人才网、就业彩云南、一部手机找工作等,线上归集发布就业岗位450多万个,提供“不打烊”在线招聘服务。线下,持续开展“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民营企业招聘周”等系列招聘活动。两年来,累计举办招聘会7603场,提供各类就业岗位574.88万个,为脱贫劳动力提供了就业服务保障。

  五是坚持“跟进式”维权。为了做好脱贫劳动力务工收入等合法权益保障,人社部门连续开展了根治欠薪夏季、冬季专项行动,2021年以来,全省累计检查用人单位3.29万户,排查建设工程项目1.3万个,为1.28万个农民工(含脱贫劳动力)讨回工资1.24亿元,让这些脱贫劳动力能够及时拿到“血汗钱”。当前务工收入在脱贫户总收入中,占到了2/3,稳住了就业,就稳住了脱贫户收入大头,致富增收就有了希望。

  下一步,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将围绕落实《云南省促进脱贫人口增收三年行动方案》,按照“扩规模、调结构、促增收”的工作思路,通过劳务输出转移一批、项目建设促进一批、就业帮扶车间吸纳解决一批、返乡创业带动一批、公益性岗位安置一批,全力提高脱贫人口转移就业质量水平,把饭碗越端越牢、日子越过越好。重点从以下四个方面发力:

  一是转移输出再加劲。持续加大就业政策宣传、劳务协作、专场招聘等就业帮扶力度,推进脱贫劳动力转移就业,保持322万转移就业总量规模的基础上,不断调结构提质量增加脱贫劳动力转移就业的数量。

  二是结构分布再优化。转移到省外的收入和在省内的收入差别,每人每月在2000元左右,围绕脱贫劳动力稳就业、促增收的目标,不断加大脱贫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力度,把脱贫劳动力从乡内向乡外转,从县内向县外转,从县外向省内转,从省内向省外转,向经济发达地区、向高薪就业岗位转移,促进脱贫劳动力转移就业增收。

  三是技能水平再提升。开发与脱贫劳动力就业需求相适应的培训工种和培训项目,通过定单式、定向式、定岗式精准培训服务,帮助他们提高就业能力,增强就业稳定性,提高就业收入。

  四是服务保障再完善。强化政策支持、优化创业服务,通过“五个一批”途径做好就业帮扶,抓实根治欠薪行动,维护合法权益,切实增强脱贫劳动力就业的获得感、幸福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