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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宗县财政局驻村工作队践行党史教育学习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
  • 发布日期:2022-01-21
  • 来源:曲靖乡村振兴网
  • 阅读量:470

自2019年驻村工作队人员调整来,师宗县财政局重新安排人员到五龙乡保太村委会驻村在岗履职,按照脱贫攻坚总体部署,驻村工作队全力以赴会同村委会聚焦“两不愁、三保障”“,使保太村委会稳定脱贫,2021年6月以来,在脱贫攻坚巩固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过度期过程中。围绕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体方针,师宗县财政局驻村工作队严格按照驻村工作的五项工作职责,积极调动村三委人员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绘好民族团结“同心圆”,切实做到“我为群众办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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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党建引领—驻村走访”机制,驻村工作队反复深入村组家家户户,听民声、会民意、多方位倾听民声诉求,努力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做到矛盾排查到位、纠纷化解到位。用入户走访取代群众上访,切实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化解在基层。目前,已排查出16桩陈年矛盾纠纷,已解决14个历史遗留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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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入户走访过程中,驻村工作队了解到当事人李某某,一直主张师宗县五龙壮族乡保太完全小学于 2000 年 5 月建设学校时,征用其地名“箐山上”的土地,没有得到任何补偿。并于 2020 年 4 月 13 日向师宗县人民法院提起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之诉,经师宗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并作出民事判决书,判决“驳回李小四之起诉”;法律文书送达后,李小四不服,向云南省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提起上诉,经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并审理后作出民事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法律文书送达后,李小四任然不服,向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提起上诉,经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受理并审理后作出民事裁定书,“驳回李小四的再审申请”,法律文书送达后,李小四还是不服。此后又多次到上级相关部门上访,甚至擅自到本村王朝华老师,现任保太村委会总支书记(原保太完小校长)的田里种植农作物,鉴于此矛盾纠纷,驻村工作队主动与李某某及家属交流沟通,深入了解其家庭情况,站在李某某的角度,为了彻底解决矛盾纠纷,为避免矛盾恶化,经驻村工作队请示党委政府同意,安排驻村工作队员、村三委干部、李某某及家属、村民代表共同协商调解,经调解,鉴于李某某家庭经济困难,无稳定的经济收入,且其次子又属精神障碍残疾人这一特殊情况,由五龙壮族乡保太村委会遵循法定程序及民主评议原则,将其次子纳入低保供养人员对象。另由五龙壮族乡保太村委会筹资,给予李某某一次性人道主义帮扶救助9000元,当事人李某某承诺同意调解处理意见,就学校征用土地及损毁青苗补偿问题纠纷一事,本人及家属坚决服从省、市、县三级人民法院的判决,不再到任何部门进行信访及反映,不再以任何理由诋毁和损害相关人员的切身利益,若出现该情况属违约行为,自行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最终在派出所、司法所、乡信访办,村三委人员、驻村工作队的共同见证下达成共识,自愿签订协议,李某某与王朝华的关系得以缓和,调节方式也收获了好评。

师宗县财政局驻保太村工作队,严格按照工作职责开展驻村帮扶,采取相应的措施,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民族团结找到了一剂“良方”,为探索矛盾纠纷多元调处化解机制提供了“新路子”,在践行新时期群众工作路线的征程上交出了一份人民满意的“答卷”,为乡村振兴战略提供有力的保障。

作者:师宗县五龙乡保太村委会副主任  刘彦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