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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宁对全省乡村振兴工作作出重要批示
  • 发布日期:2021-11-29
  • 来源:曲靖乡村振兴网
  • 阅读量:512

 11月19日,云南省委书记王宁对全省乡村振兴工作作出重要批示,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和乡村振兴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实施乡村建设行动,切实把优先发展农业农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落到实处。

  批示指出,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我们历史性地解决了绝对贫困问题,与全国一道迈入全面小康社会,全省上下特别是乡村振兴系统付出了艰辛努力、做出了积极贡献。

  批示要求,下一步,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和乡村振兴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学习交流先进经验和做法,坚持典型引路、示范带动,全面实施乡村建设行动。要突出抓好产业和就业帮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牢牢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这条底线。要把乡村特色产业培植好,把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配置好,把环境改善好,把乡风文明培育好,把乡村治理好,把基层组织建设好,让广大农民过上更加美好的生活。要坚持政府引导、市场主导、群众主体,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形成乡村振兴的强大合力。

  批示强调,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任务繁重。各级党委和政府一把手要扛好这个政治责任,切实把优先发展农业农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落到实处。县委书记要当好乡村振兴的“一线总指挥”,一年接着一年干,一件接着一件办,把乡村建设得更加美丽宜居。

  云南省乡村振兴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