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顶部
首页 > 正文
云南开展2022年乡村振兴科技专项申报,要求及流程→
  • 发布日期:2021-09-03
  • 来源:曲靖乡村振兴网
  • 阅读量:509

为组织动员全省科技资源聚焦服务乡村振兴主战场,支撑打造世界一流“绿色食品牌”,推进高原特色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近日,云南省科学技术厅发布《关于开展2022年乡村振兴科技专项申报工作的通知》,明确2022年云南省“乡村振兴产业关键技术集成示范”项目、科技特派团、科技特派员和“三区”科技人才申报及储备等工作事项。 



一、申报流程

(一)网络填报


1.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可登录云南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在线申报,截止时间为2021年9月13日19:00,过期不予受理。


2.申报类别请选择“创新引导与科技型企业培育计划”项下“乡村振兴科技专项”中对应项目。没有注册云南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账号的申报单位及参加单位,请先完成注册。


(二)推荐部门审核


申报材料由推荐部门在线审查、签署推荐意见后提交省科技厅(在线申报不需提交纸质材料)。推荐部门在线审核时间为申报主体提交申请后3个工作日之内。





二、申报要求

(一)所有申报单位和参与人应符合科研诚信管理要求。申报单位应对申请人的申请资格负责,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


(二)“乡村振兴产业关键技术集成示范”项目、科技特派团、科技特派员、“三区”科技人才申报及储备等申报具体要求见附件。


(三)“乡村振兴产业关键技术集成示范”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应是在云南省县域设立、登记、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农业新型经营主体,鼓励产学研联合申报,多家联合申报的,须附合作协议或合同。


具体项目要求如下

↓↓↓



2022年“乡村振兴产业关键技术集成示范”项目


一、支持方向和内容

围绕县域具有优势和竞争力的农业产业,加快转化应用一批新品种、新技术、新产品、新模式等先进适用的科技成果,打造知名品牌,提升农业生产能力,提高县域经济的核心竞争力。由州(市)科技局结合县域农业重点产业发展情况组织农业新型经营主体申报,单项项目科技经费支持额度150—200万元,实施周期不超过3年(2022年1月—2024年12月)。项目实行“四个优先”支持,即优先支持经营主体联合县科技成果转化中心申报;优先支持27个国家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优先支持经营主体已建立基层党组织或项目主要实施人员是中共党员;优先支持已经建立“双绑”机制的项目。


二、项目申报要求

项目申报单位、参加单位以及项目负责人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牵头申报单位应是在云南省县域设立、登记、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农业新型经营主体,鼓励产学研联合申报,多家联合申报的,须附合作协议或合同。


(二)申报项目的新型经营主体(包括牵头或参与)财务状况良好,上一年度的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0%,有相应科技投入。


(三)牵头或参与的申报单位须将科技项目经费纳入单位财务统一管理,科技项目按财政科技经费、自筹经费分别单独核算,专账管理。自筹资金比例不低于1:1。


(四)项目负责人应为新型经营主体中具有一定科研组织与管理能力的法人或技术负责人。


(五)牵头单位选择任意选题范围的实施内容中的一个对象进行申报,须达到或高于基本指标。



2022年云南省科技特派团选派工作


一、科技特派团组建条件


(一)科技特派团由省、州(市)、县三级科技人员构成,服务期三年,实行团长负责制。科技特派团要以科技创新支撑乡村振兴为主线,以“一县一业”为突破口,开展“一团一业”科技服务,着力突破一批关键核心技术,集成应用一批先进实用科技成果,示范推广一批农业可持续发展模式,培育壮大一批新型农业生产主体,打造一批科技示范乡镇和村。


(二)科技特派团在自愿的基础上进行组建,每个团设团长1名,总人数不少于10人。团长原则上应具有正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具有较强的统筹和协调的能力,具有丰富的科技服务实战经验。团员专业结构需合理,且分工明确,由省、州(市)、县三级人员组成,州(市)、县科技人员占比应不低于50%,县科技人员占比应不低于20%,以确保服务工作时间和质量;团员可扩大至省外科技人员,但需有正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且所占比重不超过团总人数的20%。


(三)科技特派团团员政治立场坚定,身体健康,科技诚信情况良好。


二、科技特派团选派要求


(一)省科技厅支持科技特派团以科技项目方式开展科技服务,实行项目制管理。项目由团长所在单位牵头申报,围绕“绿色食品牌”重点产业,支撑服务的产业要具体,要有明确、可量化的考核指标和绩效目标。


(二)项目周期与服务期限为三年,项目经费支持额度为200万元/项。项目经费预算和使用应征得全体团员的认可,责权利清晰。


(三)团员同期不能参与多个科技特派团的选派服务。科技特派团团员服务应获得所在单位同意推荐(须附推荐书),各推荐部门需审查核实本单位人员提交材料的真实性。


(四)原则上每个县同期只支持1个科技特派团开展服务,已有科技特派团服务的县不再选派新的科技特派团。优先支持具备县级配套经费的团队(须附相应证明材料)。


(五)以往年度已被认定为特技特派团团长的人员,不得再以团长身份申报。


(六)省科技厅按照云南省科技项目立项程序,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专家立项评审、社会公示、厅务会议审定等程序,形成年度科技特派团选派名单。



2022年度科技特派员和“三区”科技人才申报及储备工作


一、科技特派员的申报工作


(一)申报的基本条件和具体条件


1.云南省科技特派员申报的基本条件


(1)坚定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作风正派,工作扎实,乐于奉献。


(2)专业素质强,至少掌握一门以上专业技术且技术优势明显,具有良好的知识传授、信息传播和综合协调能力,能够运用多种手段、途径传播和推广新技术。


(3)自愿为农业、农村、农民服务,在服务和创业过程中与服务对象风险共担、利益共享,规范经营。


(4)服从科技特派员管理机构工作指导,按时完成工作任务,自觉维护科技特派员形象。


2.云南省科技特派员申报的具体条件


(1)创业型科技特派员:创办(领办)以及以技术(知识产权等)入股企业或者农村经济合作组织的负责人,其登记注册时间均在1年以上,上年度实现盈利。


(2)服务型科技特派员:原则上应具有中职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从事科技服务时间不低于2年,服务期间针对帮助服务对象解决技术难题2项以上。


(3)带动型科技特派员:科技意识强,具有一技之长和较好科技服务能力,直接从事种植、养殖和农产品加工且服务及带动农户不少于10户。


(二)申报流程


1.符合以上申报条件的人员登录云南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在线申报。项目类别请选择乡村振兴科技专项。


2.省科技厅受理申报后,按照“成熟一批、选派一批”的原则开展评审认定和选派工作,自通知发布日起申报,申报窗口期不少于21天。


二、“三区”科技人才储备


为做好我省2022年“三区”科技人才的申报工作,减轻科技人员申报负担,省科技厅拟将服务89个“三区”县的科技特派员,纳入“三区”科技人才储备库。根据国家2022年有关“三区”人才支持计划的具体下达情况(政策导向、选派人员数量、经费等),从我省“三区”人才储备库择优选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