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信息港讯 记者曹月4月25日,省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党组成员、副主任王思泽在“2020年云南省法治政府建设”新闻发布会上介绍,在2020年底,云南省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8502个贫困村全部出列、88个贫困县全部摘帽,11个“直过民族”和人口较少民族整体脱贫,脱贫攻坚战取得了全面胜利。在此过程中,通过推动脱贫攻坚迈入法治化轨道,提高贫困治理和乡村治理的法治化水平,维护和发展贫困群众的根本利益,增强贫困群众的法治观念,法治保障在脱贫攻坚战中发挥了关键作用。
“经过8年的精准扶贫、8年的脱贫攻坚,云南脱贫攻坚的伟大成就既充分体现了中国共产党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也充分体现了脱贫攻坚当中的法治保障作用。”王思泽介绍,党的十八大后,省委、省人大、省政府加快推动制定《云南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于2014年7月颁布实施,并根据脱贫攻坚形势任务的发展变化,于2017年3月进行了修订,成为全国为数不多有立法保障脱贫攻坚的省份之一。
在这其中,《条例》规定,省财政每年安排的专项扶贫资金不低于中央财政投入本省专项扶贫资金的30%。这几年,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从2015年的13.5亿元增加到2020年的76.48亿元,累计达259.76亿元。
通过“良法”与“善治”的有机结合,云南创新实践贫困对象家底、致贫原因、帮扶措施、投入产出、帮扶责任、脱贫时序“六清”和扶贫资金、计划、审批、公示公告、责任、督查考核定到项目“六定”的经验做法,建立起精准组织、精准指挥、精准落实、精准考核的攻坚机制,贫困群众对脱贫攻坚工作的满意度提高到90%以上。
通过脱贫攻坚,贫困群众出行难、饮水难、用电难、通讯难、上学难、就医难、住房难等问题得到普遍解决,人均纯收入从2015年的2787元增加到2020年的11740元,贫困群众的合法权益得到全面维护;云南还创新实践出依法控辍保学“四步法”,用法治方式确保了贫困群众义务教育有保障。
通过持续推进扶贫扶志行动,加强贫困群众思想、文化、道德、法律、感恩教育,规范村规民约,大力移风易俗,开展薄养厚葬、子女不赡养老人等问题的专项治理;强化脱贫攻坚法治宣传教育,20多万驻村扶贫工作队员充分发挥政策措施和法律法规“宣传员”、村情民意“调研员”、矛盾纠纷“调解员”等作用;开通12317扶贫监督热线、“云南扶贫通”,第一时间向群众讲解政策法规,回应关切,贫困群众法治观念明显增强。
【来源:昆明信息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