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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财政:“三个持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
  • 发布日期:2021-03-29
  • 来源:曲靖乡村振兴网
  • 阅读量:527

一是持续保持财政资金规模总体稳定。严格落实“四 个不摘”要求,积极筹措资金,优化支出结构,合理安排财政投入规模;积极争取中央和省级专项扶贫资金,继续实行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试点政策,为做好巩固 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提供资金保障。2021年1-2月共下达扶贫资金5.8亿元,从土地出让收入中暂按10%的比例提取预留安排乡村振兴 预算,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着力争取专项债券支持,加强扶贫项目资产管理,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夯实乡村振兴基础。

二是持续调整优化支出结构。支持实施“一 平台、三机制”建设,落实好教育、医疗、住房、饮水等普惠性和兜底救助类政策,防止出现规模性返贫。建立以现有社会救助和社会保障体系为基础的农村人口分 类帮扶机制,对农村低保对象、特困人员、易返贫致贫人口,以及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人员,分 类进行帮扶救助。聚焦脱贫地区产业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发帮扶,支持基础设施建设提档升级,公共服务保障水平有力提升,增强脱贫地区整体发展水平。

三是持续加强扶贫资金监管。进一步完善制度,建立健全以结果为导向的涉农资金绩效管理机制,持续规范和加强扶贫资金监管,不断提升资金使用效益。依托动态监控平台,完善扶贫资金总台账和实时动态监控机制,对扶贫资金实行精细化管理,确保资金安全。深入执行扶贫项目资金公示、公告、公开制度,让群众依法享有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提高资金“阳光化”运行水平。

【来源:云南省财政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