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网讯(记者 王淑娟)3月11日,记者从省水利厅获悉,“十三五”期间,全省巩固提升了1963.1万农村人口的饮水安全保障水平,其中建档立卡贫困人口280.5万人。农村集中供水率从2015年底的83%提高到96.7%,自来水普及率从2015年底的77.7%提高到95.5%。全省农村饮用水水质合格率明显提升。
近年来,我省把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扛在肩上,当成头等大事抓在手上,列为水利第一民生工程放在心上。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作稳步推进,农村饮水安全保障水平逐步提高,有力助推全省打赢脱贫攻坚战。
“十三五”期间,省水利厅印发工作方案,对农村饮水安全实施挂牌督战。厅领导分片挂联16个州(市)和16个督战重点县,先后派出77个工作组、271人次分别到16个州(市)46个县(市、区)开展了农村饮水安全挂牌督战工作,对督战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予以全省通报,责成整改。截至目前,通报问题已经全面完成整改。此外,省水利厅对贫困人口中饮水安全问题人口超过1000人的14个县(市、区)实行责任厅领导牵头负责、责任处室或厅直属单位挂联帮扶机制。
经省政府同意,省水利厅印发了《云南省农村饮水安全脱贫攻坚推进方案》,并先后制定了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专项巡视整改方案、脱贫攻坚百日总攻、百日提升等一系列实施方案,为精准推进农村饮水安全脱贫攻坚工作提供了行动指南。
针对农村饮水安全的制约因素,我省因地制宜,精准施策。对水量不足的采取新建水源工程、联网供水、改扩建水厂等措施,增加供水和输配水能力的方式予以解决;对水质不达标的采用更换水源或是配套净水消毒设备等措施予以解决;对用水方便程度不达标的采取配套供水管网、新建分水建筑物等措施予以解决;对供水保证率低的采取增加水源、更新改造管网、完善配套设施等措施予以解决。
应对2020年新冠疫情和旱情叠加的严峻复杂形势,我省开展“六个专项行动”,巩固提升农村饮水安全脱贫攻坚成果。农村饮水安全管理“三个责任”“三项制度”也已全面落实到县并向乡村推进。截至目前,全省1364个乡(镇)已全部将农村饮水安全管理责任延伸至乡镇政府并建立了乡(镇)和村级管水负责人员名单和联系方式台账。全省168个单村供水工程已全部将管理责任延伸至村委会。同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公布农村饮水安全监督举报电话,在全省5000余万手机用户上公示水利部12314和地方水利部门监督电话。截至目前,省级共收到反映和举报问题300余件,按照规定时限已基本办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