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是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收官之年,处于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的交汇转换期,如何做好二者的有机衔接和协同推进,成为省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的关注重点。去年下半年,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专题调研组,对全省推进全面脱贫与乡村振兴有机衔接工作进行了专题调研。调研报告显示,通过高质量完成脱贫攻坚任务,全省贫困地区生产生活条件明显改善,为“十四五”推进乡村振兴提供了坚实发展基础。
近年来,云南坚持以脱贫攻坚统揽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切实把脱贫攻坚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头等大事和第一民生工程来抓。经过多年艰苦奋斗,我省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8502个贫困村全部出列、88个贫困县全部摘帽,困扰云南千百年的绝对贫困问题历史性地得到解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取得历史性成就。
省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先后到省内临沧市、普洱市、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和省外宁夏回族自治区、安徽省等地,实地调研了各地脱贫致富村(寨)、特色小镇、电商村、农业生态示范园等。调研发现,通过高质量完成脱贫攻坚任务,我省农村绝对贫困问题得到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得到解决,农村发展不平衡的状况得到改善;农村贫困地区经济持续增长,特色产业培育和就业状况呈现良好势头;贫困群众行路难、饮水难、住房难、用电难等问题基本解决,生产生活条件不断改善。
调研报告指出,脱贫攻坚目标的实现,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奠定了坚实基础,随着乡村振兴战略的逐步实施,又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推动各地在小康基础上走向共同富裕,拓展出更加美好的前景。同时,我省在脱贫攻坚工作中,建立和积累了一套完整的减贫工作体系,包括组织领导、驻村帮扶、资金投入、金融服务、社会参与、责任监督、考核评估等,这些制度为下一步做好乡村振兴提供了有益经验借鉴。
调研报告指出,从调研情况来看,我省推进全面脱贫与乡村振兴有机衔接进展良好,成效显现,但也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需要引起重视,进一步从政策层面和实践层面加以解决。包括:持续稳定脱贫的机制还没有完全建立,长期有效支持保障性措施不够;产业扶贫短平快项目多,产业结构不优、带动性不强、融合度不够;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还有短板,与实现生态宜居目标还有差距;农村地区人才短板仍突出、治理水平亟待提高,部分群众内生动力仍不足等。
脱贫摘帽并不意味着可以“松气歇脚”“到站下车”。调研报告提出,开局“十四五”,做好相关工作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为指导,精准衔接、分类指导,稳固脱贫攻坚成果,推动全省乡村全面振兴。
针对工作短板和问题,省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建议,要把解决相对贫困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优先任务,以稳定农民增收致富和持续减贫为重点,推进相对贫困治理与乡村振兴有机结合,促进乡村可持续发展。要以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完善现代农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构建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体系,高水平推进农业现代化和乡村产业高质量发展。要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绿色发展理念,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促进生态扶贫与生态振兴有效衔接。要更广泛凝聚社会各方力量,强化工作队伍和人才支撑。要坚持把党的领导贯穿于乡村治理全过程,着力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为乡村振兴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要坚持“富脑袋”和“富口袋”并重,建立扶贫扶志扶智长效机制,全面激发群众发展内生动力。
云南网记者 瞿姝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