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紧紧围绕脱贫攻坚目标,强化精准监督, 深入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 为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了坚强纪律保障。
(图为陆良县纪检监察干部在板桥镇马军营村委会平山口村走访群众)
工作中,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制定工作方案,强化工作措施,全面构建职责清晰、各负其责、合力攻坚的责任体系,着力在责任落实、协作机制、帮扶成效等方面开展监督检查,不断加大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力度,深入推进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将各级党委(党组)落实脱贫攻坚主体责任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社会评价、党委(党组)书记向上级纪委常委会专题报告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重要内容,层层压实责任。曲靖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以“四项监督”为主导,“互联网+监督”“新乡贤、民情观察员+监督”“群众代表+监督”为补充,构筑全方位立体式监督网络,累计发现和纠正问题3576个,整改和追缴资金1000余万元。在强化日常监督检查的同时,深入开展“蹲点式”监督,配合省纪委省监委对宣威、会泽开展蹲点监督,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634个。整合发改、财政、审计、扶贫等部门力量,聚焦扶贫资金项目落实、扶贫开发公司运行、易地扶贫搬迁等重点,对9个县(市、区)、11个市直脱贫攻坚主责部门开展综合监督检查, 共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617个,对1个单位、30人进行了责任追究。此外,纪检监察机关聚焦党的惠农利民政策落实情况、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民生领域突出问题,组织9个县(市、区)和曲靖经开区开展5轮交叉巡察,共巡察村(社区)1666个,发现问题15283个、问题线索832件,实现对村(社区)党组织巡察全覆盖。
对扶贫领域的腐败和作风问题,纪检监察机关严肃追责问责,2020年以来,共对在扶贫领域中失职失责的4个单位、134人进行严肃追责问责。同时, 紧盯扶贫资金管理、项目实施、政策落实等重点环节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持续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仅2020年查处各类问题343个,处理718人。此外,为提升案件查办“附加值”,纪检监察机关突出以案促改,强化警示教育,以身边事警醒身边人,持续巩固深化专项治理成果。
来源/曲靖市广播电视台
通讯员/瞿萱(曲靖市纪委监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