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云南省住建厅了解到,根据国务院要求,为保障农村住房安全,切实维护好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我省从2020年10月起启动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全省1.14万个行政村第一阶段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均已全面启动,对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的重点排查已完成,排查覆盖率达到100%。
临沧市永德县大雪山乡大平掌村安置点
为有效推进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我省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省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实行“省负总责、州(市)组织推动、县(市、区)抓落实”的工作机制,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自然资源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市场监管局、省消防救援总队等13个厅局统筹推进;按照国家住建部安排,结合我省实际,选取昆明市禄劝县开展经营性农房安全隐患排查试点工作;强化培训,动员全省2.8万人参与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并通过微信群、QQ群、视频等新型媒体,搭建了省-市-县-乡四级远程服务平台,有力保障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顺利推进。
德宏州陇川县景罕镇曼环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全省已基本完成用作经营的农村房屋安全隐患重点排查工作。下一步,我省将对用作经营以外的农村房屋进行全面的拉网式排查,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农村房屋组织力量集中开展专项治理,力争今年6月底前基本完成用作经营的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整治,利用3年左右时间基本完成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整治,并建立健全农村房屋建设标准规范,积极推进农村装配式建筑应用推广,完善农村房屋经营、改扩建和变更用途等全过程管理制度,加快建立农村房屋建设管理长效机制。建立动态排查和整治工作机制,重点对经营性自建房开展动态排查和整治,及时消除安全隐患,避免出现重大安全事故,切实维护好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
来源:云南扶贫热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