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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农村饮水安全脱贫攻坚成效显著
  • 发布日期:2020-11-03
  • 来源:曲靖乡村振兴网
  • 阅读量:575

 “十三五”以来,云南省水利厅党组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有关决策部署,把解决贫困人口饮水安全问题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列为水利第一民生工程,农村饮水安全脱贫攻坚和巩固提升工作稳步推进,取得了突出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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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饮水安全明白卡

  攻坚克难,提前完成“十三五”规划目标任务

  一是高位协调资金难题。云南省委、省政府在财力困难的情况下,通过财政补助、农发行融资贷款等方式筹集资金15.97亿元专项用于农村饮水安全,为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建设提供了资金保障,确保全省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饮水问题清零。除了地方各级财政投入外,整合补助资金、吸引社会投资和利用政策性金融贷款成为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资金来源的重要渠道。

  二是规划任务超额完成。2016—2019年,云南省累计完成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投资114.2亿元,提升了1861.3万农村人口的饮水安全保障水平,其中建档立卡贫困人口280.5万人。截至2019年底,全省农村集中供水率达88%,自来水普及率达82%。提前并超额完成了省政府批准的规划目标任务,有力提升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饮水安全保障水平,助推了脱贫攻坚。

  三是强化建后管理。全面落实农村饮水安全管理“三个责任”和“三项制度”。同时将“三个责任”向乡镇延伸,单村供水工程延伸至村委会。全省1364个乡镇已全部将农村饮水安全管理责任延伸至乡镇人民政府,并建立了乡镇和村级管水负责人员名单和联系方式台账。

image.png用水有保障

  全力推进,农村饮水安全脱贫攻坚成效显著

  一是明确标准,分类施策。省水利厅、省卫生健康委、省扶贫办联合制定并印发《云南省脱贫攻坚农村饮水安全评价细则》,并考虑水量、水质、用水方便程度和供水保证率四项指标,开展精准核查。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西南地区重点解决储水供水和水质达标问题的重要指示精神,分类施策。对水量不足的,采取新建水源工程、联网供水、改扩建水厂等措施,增加供水和输配水能力等方式予以解决;对水质不好的,采用更换水源或配套净化消毒设施设备等措施予以解决;对用水方便程度不达标的,采取配套供水管网,新建分水建筑物等措施予以解决;对供水保证率低的,采取增加水源、更新改造管网、完善配套设施等予以解决。

  二是制定方案,落实责任。在水利部指导下,制定了《云南省农村饮水安全脱贫攻坚推进方案》,经省人民政府同意印发,进一步明确了攻坚目标任务、工程举措和保障措施,制定了时间表、路线图,层层压实责任。

  三是盯住重点,多措并举。以上率下,尽锐出战,对贫困人口中饮水安全问题人口超过1000人的14个县(市、区)实行责任领导牵头负责、责任处室或厅直属单位挂联帮扶机制。抽调80名技术人员对脱贫攻坚任务较重的镇雄、会泽、宣威等37个县进行驻县技术帮扶,有效提升贫困地区农村饮水安全工作水平。同时资金、技术、力量向贫困地区倾斜,下达88个贫困县(市、区)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投资计划额度均超全省投资计划的90%。

  四是动态管理,上下联动。在全省广大干部群众的共同努力下,脱贫攻坚农村饮水安全工作有效推进。截至2019年底,全省全面解决17230户、71209名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饮水安全问题,并实现了动态销号。

  继往开来,进一步加大农村饮水安全保障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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饮水工程建设

  一是抓好责任落实。按照农村饮水安全保障地方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投资以地方为主负责落实。各级政府坚决扛起农村饮水安全保障主体责任,查缺补漏,保障饮水,决不因饮水保障问题影响脱贫攻坚工作。

  二是抓好机制建立。工程三分建,七分管。按照“先建机制、后建工程”的原则,不断完善水价机制,全力推进水费收缴,建立健全农村供水工程良性运行机制。昌宁县成立用水服务专业合作社68个、农民用水户协会769个,采取“专业合作社+协会”的管理方式,充分发挥群众在水利工程运行管理中的主体责任,通过加强管理实现农村供水提质增效。双柏县制定印发《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办法(试行)》,加强供水工程管理,2017—2018年全县共选聘100名农村水利管理员参与农村供水工程管护。

  三是抓好供水保障规划。根据乡村振兴战略的总要求,着力提高农村供水保证率和水质合格率,组织编制好“十四五”农村供水保障规划,以农村供水水源建设和解决水窖供水人口为重点,着力提升农村供水保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