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市认真落实“治贫先治愚,扶贫先扶智”要求,围绕义务教育有保障,重点抓实抓好控辍保学工作,努力做到“人人有学上,个个有交代,一个都不少”,决不让一个学生因贫失学辍学,让贫困家庭孩子都能接受公平而有质量的义务教育。
提高义务教育保障水平,让学生“进得来”。通过认真实施“全面改薄”等教育项目,加强教师队伍和学校基础设施建设,完善教师补充机制,落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政府依法组织入学责任。目前,全市义务教育学校建筑面积达283.82万平方米,较“十二五”末增加56.83万平方米;有义务教育学校1114所,教职工17775人,学生288062人。
加强义务教育控辍保学,让学生“留得住”。首先,摸清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底数,做到“一口清”。从县到乡(镇)村,均建立辖区《文化户口册》,对3岁至22岁人口信息进行全面录入,特别是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实行“一户一卡”全面梳理跟踪;开展“四查三比对”,做到扶贫大数据平台信息与学籍信息精准闭合;在做好信息高质量闭合工作的基础上,澄清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就学情况,完善“一生一档”“一人一案”“一校一策”,建立台账,做到精准施策。其次,严格落实控辍保学联保联控责任制,确保“一个都不少”。加强学生理想信念教育,开展德育控辍;因材施教,抓好职业技能教育,让学生学得进去、学有所得,开展质量控辍;加强留守儿童、学习困难学生的关心关爱,开展爱心控辍;落实好宣传教育、责令改正、行政处罚、提起诉讼或申请强制执行“四步法”,开展依法控辍。按照每生每年300元的标准,对全市所有建档立卡贫困户学前教育在园幼儿给予补助;全面落实义务教育阶段“两免一补”政策、人口较少民族学生补助和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全面免除建档立卡贫困户高中阶段在校生学费,并给予一等国家助学金补助,从2017年秋季学期起,给予建档立卡普通高中在校生每生每年2500元的生活补助;全面保障建档立卡贫困户高等教育阶段在校生生源地助学贷款,符合条件的给予每年每生5000元的学费资助,并帮助他们申请社会资助;免除中职教育建档立卡贫困户在校生学费,并给予一、二年级在校生每年每生2000元的国家助学金资助;落实职业教育“雨露计划”,从2017年秋季学期起,按照每生每年3000元至5000元的标准,给予就读中、高等职业教育学校的建档立卡贫困学生补助。2019年,全市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97.88%,较“十二五”末增加了7.86百分点。
提高义务教育质量,让学生“学得好”。认真落实临沧市教育质量“22项制度”,积极开展以“质量校园”为引领的“六大校园建设”,加强教育科研,建立和完善市、县、乡、校四级教研网络,教育质量检测落实到村小学并实行质量通报制度,健全对口支援边境民族地区和乡村教育发展机制,加快义务教育城乡一体化发展。持续深入开展好教育系统党员干部驻校蹲点工作,通过市、县(区)、乡(镇)、学区(中心校)党员干部四级联动,做到各级各类学校驻校蹲点工作全覆盖、党建与立德树人深度融合,义务教育质量全面提升。全市8县(区)在实现义务教育基本均衡的基础上加速向优质均衡发展,高中教育质量大幅提升,全市普通高考成绩连续7年位居全省前列。
来源:临沧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