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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网讯云南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扶贫办联合印发《云南省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实施以奖代补的工作方案》,2019年至2023年,省财政每年统筹预算安排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等5000万元,连续安排5年。奖补标准按照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搬迁规模大小,实行分类奖补。
每年评选搬迁规模在200~699人的安置点30个,每个安置点一次性奖补50万元;评选搬迁规模在700~1999人的安置点15个,每个安置点一次性奖补100万元;评选搬迁规模在2000人以上的安置点10个,每个安置点一次性奖补2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