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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明确脱贫农村饮水安全考核标准
  • 发布日期:2018-11-01
  • 来源:曲靖乡村振兴网
  • 阅读量:457

曲靖市水务局按照水利部、国务院扶贫办、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坚持打赢农村饮水安全脱贫攻坚战通知的要求,确定了全市脱贫攻坚农村饮水安全评价标准,规范了各地贫困户脱贫、贫困村退出、贫困县摘帽饮水安全达标核查认定工作。

水量和方便程度。每人每天可获得的水量不低于20升,人力取水往返时间不超过20分钟或人力取水半径不超过800米。水质评价。对于当地人群肠道传染病发病趋势保持平稳、没有突发的地区,微生物评价指标中的菌落总数和消毒剂指标可不纳入评价指标,集中式供水工程可仅将总大肠菌群列为微生物评价指标,有煮沸饮用习惯的分散式供水工程用水户可不评价微生物指标。对千吨万人以下集中式供水工程,可依据工程出厂水水质检测报告或釆用现场检测等方法进行水质评价,水质检测结果符合GB5749中的农村供水水质宽限规定为达标。对分散式供水工程,可采用“望、闻、问、尝”等简便适宜方法进行水质现场评价,饮用水中无肉眼可见杂质、无异色异味、用水户长期饮用无不良反应可评价为基本达标。 刘兴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