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曲靖市全面提升易地扶贫搬迁的质量和成效,坚决打赢易地扶贫搬迁攻坚战。“十三五”时期,曲靖市在全面完成纳入国家规划建档立卡贫困人口94754人搬迁任务的基础上,新增搬迁建档立卡贫困人口62069人,同步搬迁23681人。
该市精准聚焦资源承载力严重不足地区、公共服务严重滞后且建设成本过高地区、地质灾害频发易发地区等6类区域,并鼓励集中居住30户以下、贫困发生率50%以上、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尚未达到脱贫出列条件的自然村实施整村搬迁。对识别后的搬迁对象在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中标注,签订搬迁协议、搬新拆旧协议和脱贫就业协议。在安置点的选择上,全市综合考虑城镇资源环境承载能力、产业发展潜力、就业吸纳能力和公共服务保障能力,鼓励城镇集中安置、盘活政府投资公租房,按照“缺什么补什么”和“适当留有余地”的原则,同步规划建设一批教育、卫生、文化体育及商业网点等公共服务设施。通过合理利用省级统筹落实的易地扶贫搬迁资金,充分发挥土地增减挂钩结余指标收益,调动贫困群众和贫困地区的积极性,该市加强资金监管,提升资金使用效益。
在搬迁过程中,全市按照“先人后房、先岗后搬、先产后搬”原则,实行“交钥匙工程”。住房户型设计遵循“保障基本、安全适用”的原则,确保建筑、建材安全,体现地域特色和文化特色。同时严格标准,建档立卡贫困搬迁人口人均住房面积不超过25平方米,最大户型面积不超过150平方米。在发展致富上,全市将多渠道、多方式、多途径增加搬迁农户收入,通过技能培训就业一批、就近就地就业一批等“五个一批”,确保有劳动能力的贫困家庭每户有1人以上就业。同时,通过盘活资源促财产性增收,确保搬迁对象在城镇进得来、住得下、融得进、能就业、可创业。(记者 谭雅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