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良县认真贯彻中央、省、市学生资助政策,严格按照标准对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职业教育、本专科教育的建档立卡贫困学生进行资助,确保从政策上实现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资助所有学段全覆盖,实现了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就学应助尽助的目标。
该县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经济困难学前教育儿童按每生每年300元标准给予省政府助学金资助;对农村义务教育中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按每生每年800元标准给予营养改善计划补助,同时,对义务教育寄宿制学校中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经济困难寄宿学生按小学每生每年1000元、初中每生每年1250元标准补助生活费;对普通高中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按每生每年2500元给予生活费补助,按每生每年2500元标准给予一等国家助学金资助。同时,免除公办学校普通高中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学杂费,对民办学校,按照当地同类型公办学校免学杂费标准给予补助;对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在校一二年级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仍按每生每年2000元标准给予国家助学金资助并免除学费。对民办学校,国家按每生每年2000元标准给予补助,学费收费标准高出2000元补助标准的部分可以按规定继续向学生收取;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考取专科(含预科)以上、一本院校本科(含预科)的,按每生每年5000元标准给予学费奖励,在预科和本专科学习期间连续获得资助。同时,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就读普通本专科(含预科)的,无需提交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材料即可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最高贷款额度本专科每生每年8000元,学生在校就读期间的贷款利息全部由政府贴息。
王彬彬 黄立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