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财政部、教育部联合发文下达了2018年“三区”人才计划教师专项工作补助经费预算,共计3.458亿元。据悉,2018年义务教育阶段支教教师工作补助经费预算专项用于向支教教师发放工作补助、交通差旅费用及购买意外保险费等补助。
据了解,两部门要求在继续实施“三区”人才支持计划教师专项计划的同时,从2018年秋季学期起,将启动实施第一期银龄讲学计划,在部分省份开展试点工作,鼓励支持乐于奉献、身体健康的退休优秀教师到“三区三州”、连片特困地区县、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省级扶贫开发重点县等贫困地区(含兵团困难团场)支教讲学,并向深度贫困地区倾斜。中央财政对支教退休教师按照相关文件规定给予工作补助。
两部门要求,各地要按照规定落实地方应承担的工作补助经费,加强对支教教师的服务工作,落实各项优惠政策和支持措施,做好日常管理和考核工作,确保工作顺利实施。要进一步加强资金使用绩效管理,对于挤占、挪用、虚列、套取资金等行为,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