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5日,《云南日报》头版头条刊发《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结合云南实际,从推进高原特色农业现代化,促进乡村绿色发展,提高乡村社会文明程度,构建乡村治理新体系,提高农村民生保障水平,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强化乡村振兴支撑保障,坚持和完善党对“三农”工作的领导等方面对促进乡村全面振兴进行全面部署。
乡村振兴取得重要进展,制度框架和政策体系基本形成。
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有效提升,“绿色食品牌”打造初见成效;农民持续稳定增收,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美丽宜居乡村建设扎实推进,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深入推进,人居环境明显改善,生态环境明显好转;农村社会事业加快发展,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进一步提高;以党组织为核心的农村基层组织建设进一步加强,乡风文明持续提升,民族团结进步全面加强,乡村治理体系进一步完善。
乡村振兴取得决定性进展,农业农村现代化基本实现。
农业结构得到根本性改善,“绿色食品牌”基本建成,农民生活更为宽裕,相对贫困进一步缓解,共同富裕迈出坚实步伐;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基本实现,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更加完善;乡风文明达到新高度,乡村治理体系更加完善;农村生态环境根本好转,美丽宜居乡村基本实现。
乡村全面振兴,与全国同步全面实现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
推进高原特色农业现代化
罗平县阿岗镇恒鑫牧业带动周边农村种植青贮饲料和发展养殖增加收入 资料图
坚持质量兴农、绿色兴农,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大力打造世界一流“绿色食品牌”,提高农业创新力、竞争力和全要素生产率,促进我省由农业大省向农业强省转变。
夯实农业生产能力基础。
实施大产业新主体新平台建设工程。
实施质量兴农战略。
推进农村产业融合发展。
提升农业对外开放水平。
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
促进乡村绿色发展
坚持以绿色发展引领乡村振兴,坚决打赢农业农村污染防治攻坚战,推进乡村绿化,提升人居环境,建设美丽宜居乡村。
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
加强农村突出环境问题综合治理。
提供更多更好的绿色生态产品和服务。
持续推进美丽宜居乡村建设。
提高乡村社会文明程度
鹤庆县六合乡麦地村村民采红花 资料图
坚持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一起抓,传承优秀传统乡土文化,推动移风易俗,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
加强农村思想道德建设。
传承发展提升农村优秀传统文化。
加强农村公共文化建设。
开展移风易俗行动。
构建乡村治理新体系
坚持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创新村民自治有效实现形式,建设充满活力、和谐有序、民族团结的乡村社会。
健全和创新村民自治机制。
建设法治乡村。
提升乡村德治水平。
建设平安乡村。
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乡村建设。
提高农村民生保障水平
围绕农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统筹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发展,加快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
优先发展农村教育事业。
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和农民增收。
推进健康乡村建设。
加强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
推动农村基础设施提档升级。
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
采取更加有力的举措、更加集中的支持、更加精细的工作,切实做好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与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的有机衔接,把提高脱贫质量放在首位,坚决打好精准脱贫这场对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有决定性意义的攻坚战。
聚焦精准帮扶和深度贫困地区集中发力。
实施产业精准脱贫行动。
强化脱贫攻坚责任和监督。
强化乡村振兴支撑保障
坚持完善农业农村经济体制,深化产权制度改革,优化要素市场化配置,激发内生动力,健全乡村振兴保障制度。
创新乡村振兴体制机制。
健全乡村振兴财政投入保障制度。
提高金融服务乡村振兴水平。
保障农村新产业新业态发展用地。
强化乡村振兴人才支撑。
坚持和完善党对“三农”工作的领导
坚持党管农村工作,把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摆在优先位置,落实乡村振兴战略领导责任制,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确保乡村振兴战略有效实施。
完善党的农村工作领导体制机制。
加强“三农”工作队伍建设。
全面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
强化乡村振兴规划引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