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2日至13日,全省脱贫攻坚推进会议在昆明召开,总结分析前一阶段脱贫攻坚工作,研究部署今年并下一阶段重点任务。
会议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脱贫攻坚摆到前所未有的高度来抓,习近平总书记亲自挂帅、谋划、督战,从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的战略高度,提出了一系列关于扶贫开发的重要思想并已经深入人心,为我们打赢打好脱贫攻坚战提供了思想武器、根本遵循。全省上下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扶贫开发重要战略思想上来,切实增强打赢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会议强调,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省委、省政府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基本方略为指导,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脱贫攻坚决策部署,坚持以脱贫攻坚统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建立健全组织动员、责任落实、政策支持、资金投入、合力攻坚、监督检查、考核评估等体系和机制,扎实推进精准扶贫,脱贫攻坚取得决定性进展,2017年省级党委和政府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云南省为“综合评价较好”,为夺取脱贫攻坚战全胜打下扎实基础。
但云南仍然是全国贫困人口和贫困县最多、贫困面最广、贫困程度最深的省份之一,脱贫攻坚面临的困难挑战依然巨大,需要解决的突出问题依然不少,必须清醒认识打赢打好脱贫攻坚战面临的艰巨性、严峻性、紧迫性,坚决应对和战胜各种困难挑战。
陈豪强调,2018年,要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脱贫攻坚各项决策部署,把全面提升扶贫精准度和脱贫质量放在首位,向深度贫困地区聚焦发力,贯彻精准方略,坚持目标标准,强化责任担当,改进工作作风,以更加顽强的意志品质打赢打好脱贫攻坚战,确保完成145万贫困人口净脱贫,实现1841个贫困村出列、27个贫困县摘帽。
要突出问题导向,以国家和省考核通报指出的问题为重点,全力实施好“转作风大调研抓精准促落实”专项行动。
要贯彻精准方略,在强化精准施策、提高脱贫质量和成效上狠下功夫,做到目标标准、扶贫对象、帮扶措施、攻坚重点难点、巩固脱贫成果、统筹衔接乡村振兴与脱贫攻坚等方面更加精准。
要深入推进东西部扶贫协作和定点扶贫,进一步完善大扶贫工作格局,形成全党动员、全社会参与,齐心协力攻坚局面。
要牢牢抓住人这个关键,对全省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扶贫第一线干部持续进行分级培训,切实增强脱贫攻坚能力。
要充分发挥贫困群众的主体作用,注重激发内生动力,立起奋斗之志,补齐“精神短板”。
要完善扶贫资金管理,提高使用效率和效益。
要夯实基层基础,深入实施脱贫攻坚与基层党建“双推进”,基层党建重点抓农村、重中之重抓贫困村,打通脱贫攻坚政策落实“最后一公里”。
陈豪指出,脱贫攻坚是一场必须打赢的硬仗,而且越往后任务越艰巨、骨头越难啃,越需要强化体制机制,压实攻坚责任。
要认真落实“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和“党政一把手负总责、五级书记抓扶贫”的责任制,层层较真碰硬,层层压实责任,以硬要求落实硬任务,以硬措施实现硬目标。
要实行最严格的考核评估制度,完善督战机制,强化考核结果运用,严肃追责问责,把求真务实的导向立起来,把真抓实干的规矩严起来,让真干假干不一样、干多干少不一样、干好干坏不一样。
要抓好产业扶贫,结合“大产业+新主体+新平台”发展路径和全省打造世界一流“三张牌”的部署,因地制宜通过发展“一县一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民专业合作社、电子商务、订单农业、特色小镇及康养小镇等,提高产业组织化程度,实现产业扶贫全覆盖;
要抓好就业扶贫,加强宣传动员、做到主动就业,千方百计创造就业岗位、做到有业可就,提高培训针对性、做到人岗相适,做好服务保障、做到安心务工,全力推动贫困劳动力有组织、成建制转移;
要加强扶贫资金管理使用,从省级源头开展涉农资金整合,加强扶贫资金项目公示公告,抓实扶贫项目前期工作,提高扶贫资金管理时效,健全常态化全过程监督机制,确保扶贫资金在阳光下运行、用出效益;
要合理确定贫困退出标准,按照脱贫攻坚目标要求,正确处理贫困退出指标和发展指标的关系,切实消除绝对贫困、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问题;
要加强制度设计,消除“悬崖效应”,实现贫困户到非贫困户的平滑过渡,保证稳定脱贫、长期脱贫;
要加强政策措施统筹协调,提供准确、权威、及时的政策指导,确保政策解读规范统一,为全面打赢精准脱贫攻坚战营造干事创业的良好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