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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五措并举强化脱贫攻坚帮扶工作
  • 发布日期:2018-03-14
  • 来源:曲靖乡村振兴网
  • 阅读量:516

春节收假第二天,市委召开五届五次全会,专题部署脱贫攻坚工作,研究制定关于进一步采取超常规举措打好精准脱贫攻坚的实施意见。3月2日,市委、市政府召开全市脱贫攻坚年度任务安排部署会议,同时出台《中共曲靖市委办公室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不忘初心促攻坚、三包一帮助脱贫”先锋行动的通知》(曲办发〔2018〕5号)、《关于认真做好2018年度驻村扶贫工作队调整选派工作的通知》(曲组通〔2018〕7号),对定点帮扶、选派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等工作作出具体安排,要求全市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党员干部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抽出人力、拿出精力、挤出财力,落实承包责任、帮扶责任、帮扶措施,充分发挥表率、先锋、模范作用,全面形成“干部围着脱贫转、党员带着群众干、群众不等不靠往前赶”的强大合力,坚决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


一、完善机制,压实责任一是建立“三包一帮”责任体系。

在全市开展“不忘初心促攻坚、三包一帮助脱贫”先锋行动,建立“市领导包县、县领导包乡、乡干部包村、党员干部帮扶到户到人”“三包一帮”责任体系,立下军令状,确保如期实现承包贫困县脱贫摘帽,贫困乡、贫困村脱贫出列,贫困人口脱贫退出。二是实行脱贫摘帽承包责任制。变“挂包”为“承包”,对市、县、乡、村和驻村干部的工作职责作出明确规定。各级承包责任人负责抓好承包区域内的脱贫攻坚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将更多精力用到脱贫摘帽承包责任落实上,对承包区域内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负责,承担承包区域内脱贫攻坚工作连带责任。三是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每月由承包各县(市、区)的总负责人召集承包责任人和市直承包单位主要负责人召开一次联席会议,研究问题、解决困难、推动工作。四是实行承包责任报告制。实行年初建账、季度核账、半年对账、年终交账的承包责任报告制,各级承包责任领导每季度向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汇报一次工作。


二、严格选派,配齐配强

为确保选派的驻村扶贫工作队员质量,选派后能真正发挥作用,坚持“五优先”“五不派”的原则,认真做好驻村扶贫工作队员调整选派,重点选派政治素质好、工作作风实、综合能力强、健康具备履职条件的干部,注重兼顾年轻后备干部和有经验干部,优化工作队结构。驻村扶贫工作队员从省、市、县(市、区)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中央和省驻曲单位挂县包村部门(单位)中选派;驻村扶贫工作队长由县级党委组织部、政府扶贫办统筹研究安排,由县级以上挂县包村部门(单位)选派的党员干部担任,同时担任村党组织第一书记,新选派的第一书记(工作队长)原则上要求是处科级干部或处科级后备干部;深度贫困乡扶贫工作队长,由市委组织部从市直单位选派副处级后备干部担任,是中共党员的挂任乡镇(街道)党(工)委副书记,不是中共党员的挂任副乡(镇)长、街道办事处副主任,并兼任1个贫困村第一书记(工作队长),任期2年;总队长原则上从省级挂县牵头部门(单位)正处级以上且党龄满3年的干部中选派,挂任县(市、区)党委副书记;副总队长原则上从省、市级挂县部门(单位)处级干部中选派,挂任县(市、区)党委常委或副县长。确保全市1203个贫困村(含423个深度贫困村、647个贫困村、133个2016年底已脱贫出列的贫困村)一村一队,实现全覆盖。要求各部门各单位认真落实好下派队员的工作经费和食宿补助,为工作队员驻村帮扶创造良好条件,不给基层增加负担。同时,将驻村扶贫工作队调整选派情况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挂包帮”定点扶贫成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对不落实选派任务、工作不力、帮扶效果不好的部门(单位)主要领导,按干部管理权限进行约谈、诫勉谈话、严肃问责。进一步加强扶贫系统工作力量。抽调精兵强将和业务骨干调整充实各级扶贫系统力量,确保市扶贫办工作人员达50人左右,贫困县扶贫办工作人员达30人左右,贫困乡扶贫办由科级干部担任主任并有工作人员10至15人左右。非贫困县、非贫困乡扶贫办工作人员要合理满足工作需要,做到专职专人专干。


三、专项督查,促进履职

强化督查巡查,整合督查力量,组建脱贫攻坚专项督查巡查组,采取明察暗访、随机抽查、交叉检查、定期督查等方式,定期不定期督查帮扶干部在岗、履职、作用发挥等情况,推动政策举措落地,督促整改问题,坚决杜绝挂名走访、出工不出力等现象。强化执纪问责,对脱贫攻坚推进不力的,严肃追责问责,该调整的坚决调整,该处罚的坚决处罚,确保脱贫攻坚的纪律更硬、标准更严、措施更实、成效更明显。


四、严格考核,强化监管

建立考核激励机制,制定“稳、准、严、硬”的《驻村扶贫工作队管理考核办法》,强化监督管理,纳入责任制考核,严格奖惩。干得好的,给予奖励、重用、提拔;干不好、完不成任务的,进行职务调整并严肃追责问责。从培养使用、表彰奖励、待遇保障、人文关怀、抚恤救助、能力提升、创新创业、容错纠错等方面强化正向激励,巩固脱贫攻坚基层队伍和基层基础工作,确保驻村工作队“下得去、蹲得住、干得好”,充分发挥驻村扶贫工作队在脱贫计划的制定和各项帮扶措施落实中的积极作用。坚持按季度组织测评,实行末5位通报制。坚持从脱贫攻坚一线培养选拔干部,对特别优秀的挂职干部、驻村扶贫工作队队员,可就地提拔转任实职。严格“挂包帮、转走访”工作考核,挂包部门的考核由2016年的10分提高到20分,对当年考核不合格的单位和责任领导进行通报批评,启动约谈和问责。


五、组织培训,提升素质

认真落实习总书记“打好脱贫攻坚战,关键在人,在人的观念、能力、干劲。要突出抓好各级扶贫干部学习培训”的指示,制订计划,精选内容,举办脱贫攻坚专题培训班将有扶贫任务的村干部、驻村扶贫工作队员、第一书记、乡镇副科以上干部通过轮训一遍。举办脱贫攻坚业务能力提升班将扶贫系统副科以上干部轮训一遍。组织各县(市、区)党政主要领导、分管领导、扶贫办主任,市扶贫办科级以上干部分批到脱贫攻坚干得好的地方实地学习一遍。通过培训,深刻领会把握脱贫攻坚的重要性严肃性,增强责任担当;深刻领会把握脱贫攻坚战已取得决定性进展的重大判断,坚定信心决心;深刻领会把握脱贫攻坚面临的艰巨任务,增强忧患意识;深刻领会把握解决存在突出问题的紧迫性,保持脱贫攻坚的正确方向,做到政策熟、标准熟、业务熟,提升党员干部履职能力。

( 通讯员: 赵明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