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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民政工作会议:把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纳入医疗救助范围
  • 发布日期:2018-03-08
  • 来源:曲靖乡村振兴网
  • 阅读量:470

3月6日,记者从全省民政工作会议获悉,去年我省认真落实国务院162次常务会议精神,指导129个县(市、区)全部建立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协调机制,取得了全省15.06万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水平大幅提升的好成绩,2018年,省民政厅将严格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着力推进重点工作,深度聚焦贫困地区,把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纳入医疗救助范围。


去年全省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水平大提升


据悉,2017年,全省民政工作聚焦精准施保,结合全省脱贫攻坚专项行动和贫困对象动态管理,在全省开展了农村低保精准施保专项行动,依托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平台双管齐下提高对象精准度。同时推进农村低保与扶贫开发在对象、标准、政策、管理方面有效衔接,到2017年底,全省农村低保平均保障标准达3305元/人/年,最低的3175元/人/年,均高于上年度2952元/人/年的国家扶贫标准。城乡低保对象401.5万人,平均保障标准同比分别增长12.3%和18.6%。实施医疗救助575万人次、临时救助57.56万人次。全省15.06万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水平大幅提升。


今年困难群众生活保障兜底更精准


据了解,按照党的十九大提出的“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的要求。2018年,省民政厅将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统筹推进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积极推行政府购买服务,加强基层社会救助经办能力,健全基层社会救助一门受理协同办理、医疗救助“一站式”即时结算、救助对象动态管理、救助标准和补助水平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以及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等机制。持续推进精准施保,深化低保规范管理,强化监督管理,实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加强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加大医疗救助和临时救助力度,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同时,按照坚决打赢新时代第一场硬仗的要求,省民政厅将聚焦深度贫困地区,切实加强农村低保与扶贫开发有效衔接,确保农村低保标准动态、稳定地高于扶贫标准,助力打好贫困村脱贫振兴攻坚战;研究制定《云南省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办法》,对低保对象范围、申请受理、审核审批、资金发放等作出进一步规范;把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纳入医疗救助范围,助力打好健康脱贫攻坚战;积极配合做好农村C、D级危房户的核查认定工作,加强农村低保对象、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安全住房保障,助力打好农村危房改造攻坚战。


扶贫领域腐败问题绝不“手软”


记者从会议上获悉,2018年省民政厅将继续深入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严肃查处扶贫救助领域贪污侵占、行贿受贿、虚报冒领、截留挪用、挥霍浪费、吃拿卡要、优亲厚友等突出问题,严肃查处扶贫救助项目分配、审批、招投标、验收等环节违规操作、滥用职权、以权谋私问题,坚决斩断伸向农村低保、救灾备灾、福彩公益金等领域的黑手。全面开展巡察工作,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努力打造责任清、履责实、督责严、考责硬的责任落实链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