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昆明3月6日电 (缪超)2018年云南省民政工作会议6日在昆明召开,云南农村年人均低保标准提高至3305元,高于国家扶贫标准。
集边疆、民族、山区、贫困四位一体的云南是中国脱贫攻坚的主战场之一,贫困人口数量和片区县、重点县数量均居中国前列。过去五年,云南省累计投入省级以上财政专项扶贫资金380.8亿元,累计减少贫困人口556万人。
在云南脱贫攻坚中,农村低保对象约有400万人左右,社会保障“兜底”脱贫任务繁重。会上,云南省民政厅厅长孙青友介绍,“2017年云南省农村低保平均保障标准达每人每年3305元,最低每人每年3175元,均高于上年度每人每年2952元国家扶贫标准。”
其中,云南贫困程度较深的昭通市,该市2017年完成61.23万人农村年人均低保提标工作,保障标准从2016年的2716元提高到3197元,增长17.71%。普洱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也从2016年的年人均2700元提高到现年人均3252元,增幅20%。
孙青友称,2018年继续聚焦深度贫困地区,加强农村低保与扶贫开发有效衔接,确保农村低保标准动态、稳定并高于扶贫标准,助力贫困村脱贫振兴。
年,云南省民政厅还将把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纳入医疗救助范围,积极配合做好农村C、D级危房户核查认定工作,加强农村低保对象、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安全住房保障。(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