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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亿元!曲靖今年将着重解决这4类对象的住房安全问题
  • 发布日期:2018-03-05
  • 来源:曲靖乡村振兴网
  • 阅读量:409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策部署,曲靖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全面加强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和贫困残疾人家庭4类重点对象的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及时下达2018年改造计划任务72000户及补助资金77731.2万元。

指标分配
按照“优先补足罗平县2017年退出贫困县提前实施的差额指标、足额保障2018年师宗和富源县退出贫困县4类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指标、优先解决4类重点对象农村危房存量少于1000户的县(区)、继续向危房存量大的会泽县倾斜支持”的原则,科学统筹、合理分配,力争在2018年基本完成师宗县、富源县、马龙县、麒麟区和沾益区危房改造工作。

农村危房改造模式
严格遵循“农户申请→现场调查→制定方案→签订协议→组织施工→竣工验收→建立档案”的流程,大力推广修缮加固改造,严格控制D级危房拆除重建后的新房建筑面积,落实拆除重建农房“厨卫入户”、修缮加固农房具备卫生厕所等基本建设要求,全面实行“五个基本”(基本的质量标准、基本的结构设计、基本的建筑工匠管理、基本的质量检查、基本的管理能力),加强监督检查,层层压实责任,确保2018年4类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圆满完成,切实解决好4类重点对象的住房安全问题。

据相关资料显示,去年该市4类重点对象按照“一户一方案”的要求,修缮加固改造比例必须达到50%以上。

C级危房原则上采用加固改造方式,D级危房通过加固改造可以达到抗震要求的,应当采用加固改造方式;通过加固改造达不到抗震要求的,应当拆除重建。

D级危房拆除重建后的新房建筑面积原则上1至3人户控制在40-60平方米内,且1人户不低于20平方米、2人户不低于30平方米、3人户不低于40平方米;3人以上户人均建筑面积不超过18平方米,不得低于13平方米。

兜底解决的特困户改造房屋的建筑面积按下限标准控制,可通过建设农村集体公有住房、利用闲置农房和集体公房置换、提高补助资金额度等方式,兜底解决住房安全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