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云南出台了《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产业扶贫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明确了要把产业扶贫作为稳定脱贫的主要依托和根本措施,坚持产业进村、扶持到户,找准优势主导产业。同时,云南将以产业发展为载体,积极引导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专业大户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对龙头企业,每带动1户最高可给予3000元奖补,奖补总额不超过100万元。
据悉,该《意见》的目标是为全面提升云南贫困地区的产业竞争力,加快由“输血”式扶贫向“造血”式扶贫转变。《意见》指出了政府、基层组织、社会各界、新型经营主体、贫困户合力推进,基地建设、精深加工、品牌培育、市场开拓全产业链打造,实施贫困地区“一村一品”“一乡一业”“一县一特”产业推进行动,促进贫困地区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夯实贫困地区持续稳定发展基础。《意见》提出到2020年,云南将培育打造一批贫困人口参与度高、能带动贫困户长期稳定增收的特色优势产业,建成适合贫困地区发展实际的产业体系,建立完善企业、合作社与贫困户联动发展机制,新型合作经济全面覆盖建档立卡贫困户。
《意见》还指出,云南将积极引导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专业大户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通过生产合作、股份合作、劳务合作等多种形式,与贫困户建立紧密利益联结机制。积极推进该省建档立卡贫困户新型农村合作经济全覆盖,力争实现每个贫困户至少与1个以上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立经营合作关系。对带动建档立卡贫困户脱贫的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等给予适当奖补,对龙头企业,每带动1户最高可给予3000元奖补,奖补总额不超过100万元;对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专业大户等可按照带动脱贫30户以下、30-50户、50户以上等划分标准,最高给予20万元奖补。
同时,云南还将推出各项优惠政策,鼓励和支持企业在贫困地区开厂增业。在贫困地区建立生产基地的企业,可享受土地、税收、水电等优惠政策,获得金融机构优惠贷款,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可优先承担实施产业扶贫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