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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不手软 云南也积极响应!
  • 发布日期:2017-12-21
  • 来源:曲靖乡村振兴网
  • 阅读量:548

内容提要

今年以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中央纪委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要求,严肃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日前,中央纪委公开曝光了8起典型案例;中央纪委办公厅印发通知,决定从明年到2020年持续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我省也积极贯彻落实中央纪委要求,明确提出第三轮巡视重点检查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


中央纪委公开曝光8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今年以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中央纪委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要求,严肃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


日前,中央纪委公开曝光8起典型案例,分别是:江苏省徐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大庙镇李庄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李兵昌故意刁难困难群众问题;湖北省武穴市水产局渔政船检港监管理局船检股副股长、驻石佛寺镇孙福二村第一书记刘素兵等人弄虚作假,使尚未脱贫户“被脱贫”问题;湖南省绥宁县民政局、县社会救助管理局挪用低保资金等问题;广东省遂溪县洋青镇原古村村委会原委员麦志伟骗取低保资金等问题;重庆市奉节县兴隆镇六垭村党支部原书记任茂宪骗取危房改造补助资金问题;四川省叙永县民政局工作人员刘国成篡改五保户、低保户补贴名单,涉嫌贪污社会救助资金问题;贵州省铜仁市万山区下溪乡政府在低保工作中失职问题;青海省海东市化隆县原县委副书记、县长罗文祥等人擅自决定将贫困搬迁群众安置到高档小区,以发放购房补贴形式帮助某房地产公司促销商品房等问题。


中央纪委有关负责人强调,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按照中央纪委《关于2018年至2020年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的工作方案》部署,结合各地区各部门实际,扎实开展专项治理工作,把监督执纪问责往实里抓、向深处做。要针对突出问题,精准发力,把农村低保、危房改造、易地搬迁、产业扶贫、对口帮扶以及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建设等项目资金作为监督检查重点,对扶贫领域贪污侵占、行贿受贿、虚报冒领、截留挪用、挥霍浪费、吃拿卡要、优亲厚友的严惩不贷。要严肃处理和坚决纠正在脱贫攻坚工作中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盲目决策、弄虚作假、数字脱贫,扶持对象、措施到户、脱贫成效不精准,以及贫困县、贫困村、贫困户虚假“摘帽”等问题。对性质恶劣、情节严重、较为典型的腐败和作风问题,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可直接立案审查。以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全面推开为契机,各级监委特别是县级监委要对扶贫领域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加强监察,优先立案调查扶贫领域涉嫌犯罪问题。


中央纪委办公厅印发通知 决定从明年到2020年持续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

中央纪委办公厅近日印发通知,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的系列重要讲话、批示精神,中央纪委决定从2018年到2020年持续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促进各级党委、政府以及相关职能部门认真履行脱贫攻坚的重大政治责任,为确保到2020年我国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提供坚强有力的纪律保障。


从专项治理工作方案中看到,此次治理重点既有扶贫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也有相关责任落实不力的问题。如,扶贫领域贪污侵占、行贿受贿、虚报冒领、截留挪用、挥霍浪费、吃拿卡要、优亲厚友等突出问题;地方党委、政府在脱贫攻坚工作中履行主体责任不力,态度不坚决、工作不扎实、敷衍应付等问题;相关职能部门履责不力、监管不严、推诿扯皮,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纪检监察机关履行监督责任不力等问题,等等。


值得一提的是,在脱贫攻坚工作中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盲目决策、弄虚作假、数字脱贫、虚假“摘帽”等问题,也将成为治理重点。


我省贯彻落实中央纪委要求 第三轮巡视重点检查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

我省贯彻落实中央纪委要求,十届云南省委第三轮巡视工作动员部署会明确指出,要重点检查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以“零容忍”的态度,严肃查处扶贫领域损害群众利益、损害党的形象问题,努力实现廉洁扶贫、阳光扶贫,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