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网讯(记者 黎鸿凯)12月20日,云南省扶贫办回应云南网(微信公号:yunnancn)金碧坊论坛网友“走心泡沫”提问时表示,云南省把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公告公示纳入地方各级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及时向社会公开,接受群众和社会的监督,同时省内多部门联合开展执法检查、执纪问责、复查督导、执行审计等,多措并举加强扶贫资金监管。
为了能真正做到精准扶贫,是否制定了一些行之有效的手段和措施?云南省扶贫办回复称,云南认真贯彻落实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改革财政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机制、统筹整合涉农资金等要求,7月26日,省政府印发《云南省脱贫攻坚规划》,从省级层面进一步强化规划统筹和工作指导。及时修订《云南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实施办法》,从完善资金分配方法、改进资金支出范围、改革资金使用管理方式、强化资金监管4个方面进一步细化扶贫资金管理使用责任。
同时,云南省严格执行《云南省专项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实施办法》,把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公告公示纳入地方各级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及时向社会公开,接受群众和社会的监督。项目实施乡镇、行政村和其他项目实施单位在实施地点和项目受益范围内,对资金规模、来源、用途及项目实施结果进行公告,重点做好资金项目对建档立卡贫困户扶持情况的公告公示。
此外,在加强扶贫资金监管方面,云南省扶贫办还积极配合省人大《云南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执法检查,省政协脱贫攻坚专题协商议政,省纪委加强脱贫攻坚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省检察院开展集中整治和加强预防扶贫领域违法违纪职务犯罪专项工作。今年3至5月,省财政厅、省扶贫办组成45个检查小组,对全省70个贫困县开展了财政扶贫资金集中检查。6月,全省组成16个检查组对2015年和2016年中央财政扶贫资金,按照“双百”要求进行全面复查。7月,省财政厅、省扶贫办安排厅级领导带队,组成2个财政扶贫资金专项检查督导组,对保山市、红河州、文山州、德宏州等4个州市开展检查督导。省审计厅对全省16个州市、124个县市区扶贫系统进行 “一条线”预算执行审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