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高贫困生
今秋起每年补助2500元
《普高补助方案》中明确:为保障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接受普通高中教育的机会,从2017年秋季学期起,对普通高中全日制在校生中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除享受其他政策外再给予每人每年2500元的生活费补助。
9月30日前省教育厅将省扶贫办精准扶贫大数据与省教育厅在校学生学籍数据比对,确定应受助名单并下发各地各校。各地各校收到省教育厅下发的受助名单后,核实学生在校情况,对因遗漏、身份变化、跨区域入学、信息存疑等情况,经学生向学校提出申请,学校报送上级教育行政管理部门,经同级扶贫部门审核后于10月30日前汇总上报省教育厅。学校根据最终确定的符合条件学生名单,向学生发放助学金,做到应助尽助,一个都不能少。
《普高补助方案》还要求:普通高中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补助资金通过普通高中资助卡发放给受助学生,一律不得以实物或服务等形式抵顶或扣减补助资金。为学生办理资助卡,不得向学生收取卡费或押金等费用,也不得从学生享受的补助资金中抵扣。
覆盖全学段
学前到研究生都有补助
而在《精准资助方案》中也明确要求:全省各地从政策上实现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资助所有学段全覆盖,所有区域全覆盖,所有民族全覆盖,公办与民办全覆盖。整合已出台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资源,统筹协调各项资助措施,确保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获得精准资助。而针对每一学段的助学、生活费等补助,在《精准资助方案》中也有了明确标准。
■学前教育
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经济困难学前教育儿童按每生每年300元标准给予省政府助学金资助,资助面由现行的10%扩大到30%(已享受14年免费教育生活费补助政策的怒江、迪庆学前2年家庭经济困难在园儿童和“镇彝威”学前2年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经济困难在园儿童不再重复享受此政策)。
■义务教育
对农村义务教育中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仍按每生每年800元标准给予营养改善计划补助;同时,对义务教育寄宿制学校中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经济困难寄宿学生按小学每生每年1000元、初中每生每年1250元标准补助生活费。
■普通高中教育
1.国家助学金。对普通高中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按每生每年2500元标准给予一等国家助学金资助。
2.免学杂费。免除公办学校普通高中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学杂费。对民办学校,按照当地同类型公办学校免学杂费标准给予补助。
3.生活费补助。对普通高中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按每生每年2500元给予生活费补助。
■中等职业教育
1.国家助学金。对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在校一二年级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仍按每生每年2000元标准给予国家助学金资助。
2.免学费。对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在校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免除学费。对民办学校,国家按每生每年2000元标准给予补助,学费收费标准高出2000元补助标准的部分可以按规定继续向学生收取。
3.生活费补助。对中等职业学校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的生活费补助按照《国务院扶贫办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加强雨露计划支持农村贫困家庭新成长劳动力接受职业教育的意见》(国开办发〔2015〕19号)贯彻落实,即按每生每年3000元的标准给予生活费补助(已享受每生每年2500元的迪庆、怒江中等职业教育农村学生全覆盖生活补助试点政策的学生不再重复享受此政策)。
■普通本专科教育
1.国家助学金。对普通高校本专科、民族预科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按每生每年3500元标准给予一等国家助学金资助。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优先享受新生入学资助、勤工助学、校内奖助学金、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等资助政策。
2.学费奖励。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考取一本院校本科(含预科)的(“直过民族”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考取专科(含预科)以上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考取中央部属院校本科(含预科)的(迪庆藏族自治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考取本科(含预科)的),按每人每年5000元标准给予学费奖励,在预科和本专科学习期间连续获得资助。
3.助学贷款。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就读普通本专科(含预科)或研究生的,无需提交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材料即可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最高贷款额度本专科每生每年8000元、研究生每生每年12000元,学生在校就读期间的贷款利息全部由政府贴息。
■研究生教育
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就读研究生的(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普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按每生每年6000元标准给予国家助学金资助,普通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按每生每年13000元标准给予国家助学金资助。
■临时教育
各学校应建立应急救助机制,确保因病、因灾以及突发性事件等导致生活困难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及时得到救助。
新闻多一点
什么是建档立卡贫困学生?
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是指符合国务院扶贫办发布的《扶贫开发建档立卡工作方案》有关规定,在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中建立电子信息档案,持有《扶贫手册》的在校学生。
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的认定以“云南省精准扶贫大数据管理平台”数据为依据。各级教育部门定期对比建档立卡贫困户信息和在校学生信息,对有疑问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身份,会及时与同级扶贫部门进行认定和核实。在两个《方案》实施期间,省扶贫办与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应定期沟通,交换数据,保证数据及时、准确。
相关资助政策可咨询:
省教育厅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0871-65103140
省财政厅教科文处 0871-65181074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0871-67195722
省扶贫办项目处 0871-65137325
春城晚报记者 罗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