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示指出:易地扶贫搬迁是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补齐贫困地区发展短板、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重要抓手。各地区各相关部门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在规划建设、搬迁安置、就业安排、后续发展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已完成一半以上搬迁建设任务,成绩应予肯定。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进一步增强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充分发挥基层干部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合理安排搬迁规模和进度,严格抓好工程质量,规范资金项目管理,实现精准搬迁、安全搬迁、阳光搬迁;聚焦培育内生动力,结合各地实际下大力气解决搬迁群众后续产业发展和就业增收问题,确保搬迁一户、稳定脱贫一户,为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更大贡献。
国务院副总理、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组长汪洋出席会议并讲话。他强调,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扶贫开发重要战略思想,落实李克强总理重要批示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严格执行搬迁政策,强化后续帮扶举措,着力防控风险隐患,切实提高易地扶贫搬迁工作质量。
汪洋充分肯定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取得的积极进展。他强调,易地扶贫搬迁进入啃硬骨头的关键期,必须认真解决好倾向性问题,防止出现后遗症。要将有搬迁意愿、符合条件的贫困户全部纳入搬迁范围,因人因户落实产业、就业、社会保障等后续帮扶措施,确保精准搬迁、稳定脱贫。要严格控制住房面积和建设标准,合理确定建档立卡贫困户和同步搬迁户补助标准,努力化解政策的“悬崖效应”。要科学规划安置点选址,规避灾害隐患,狠抓建设质量,改进户型设计,打造“安全工程”“放心工程”。要建立完善项目还款机制,着力推进拆旧复垦,用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等政策。要总结推广四川等地好经验好做法,强化领导责任,加强资金项目监管,较真碰硬开展考核评估和专项稽察,加大对深度贫困地区倾斜支持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