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麒麟区81户困难家庭入住祥达花园小区公租房
  • 发布日期:2017-07-26
  • 来源:曲靖乡村振兴网
  • 阅读量:422




 

7月11日下午,麒麟区举行“以购代建”祥达花园小区公租房第二批现场抽签选房会,106户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抽签选取了新房。 

  7月12日至14日,82户选了新房的家庭签订了《云南省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书》,截至7月19日,已有81户办理了相关物业手续,领取了房子钥匙准备入住。其他20余户将陆续办理手续入住公租房。 

  据悉,本次分配的房源为麒麟区2016年“以购代建”310套祥达花园小区公共租赁住房当中的部分住房,位于曲靖市珠江源大道与建宁东路交叉口祥达花园二期。本次签订公共租赁住房资格的住户,需严格遵守《曲靖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和《麒麟区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实施细则》等涉及的相关配租、退出管理机制。
 

  为规范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工作,改善城镇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职工、外来务工人员的住房条件,2013年,曲靖市出台了《曲靖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对申请公租房条件作了明确规定:
 

  1.年满18周岁,具有本地城镇常住户口的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单身人士、新就业职工;在城镇具有稳定职业1年以上的云南省籍或在城镇有稳定职业3年以上的非云南省籍农业转移人口或外来务工人员。
 

  2.在曲靖市无住房或住房困难人员。
 

  3.符合城镇中低偏下收入标准,即月收入不高于国家规定的“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标准”的85%的人员,单身人士月收入不高于2970元,多人合租的平均月收入不高于2970元。2人(含)以上家庭月收入按照不高于5940元/月的标准计算。
 

  4.未租住公有住房且未享受承租廉租房和购买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