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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通报多起扶贫领域典型案例
  • 发布日期:2017-07-18
  • 来源:曲靖乡村振兴网
  • 阅读量:442

就在上周,昆明市纪委、市监察局通报了4起扶贫领域典型案例。

 

非法占有抗震补助资金
 

东川区阿旺镇木多村原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张顺富非法占有抗震安居修缮加固补助资金问题。张顺富在协助阿旺镇政府实施木多村2014年抗震安居修缮加固过程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占有抗震安居修缮加固补助资金90000元用于个人开支。2017年1月,张顺富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并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单独建账违规管理集体资金

 

禄劝县翠华镇红石岩村委会大石板村小组长高正奎等人违规管理集体资金问题。2008年至2015年,时任大石板村民小组组长高正奎、副组长陈发银、村民小组文书陈加福三人,未按规定将小组收到的引水补偿费、出租集体山林等集体资金109529.8元交镇“三资”代理监管服务中心统一管理使用,而是单独建账保管,用于村小组其他支出。2017年5月,高正奎、陈发银、陈加福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骗取宜居农房建设补助款

 

寻甸县功山镇尹武村委会原党总支书记任建荣、主任李文金、副主任毛吉忠合伙骗取宜居农房建设补助款问题。2013年至2014年,时任尹武村委会党总支书记任建荣、主任李文金、副主任毛吉忠,在协助功山镇政府实施宜居农房建设及农村危房改造中,合伙虚报就地重建户,骗取宜居农房建设及危房改造补助款146000元。2017年4月任建荣、李文金、毛吉忠分别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骗取征地补偿款

 

倘甸和轿子山两区倘甸镇白章村原党总支书记舒海军骗取征地补偿款问题。舒海军在2014年协助倘甸镇政府进行东倘公路倘甸段征地工作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在丈量其自家被征土地面积时,通过同一地块重复测量,虚报地上附着物的方式,骗取征地补偿款44796.48元。舒海军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对于这些腐败的“老虎”和“苍蝇”们来说,扶贫领域无疑是一块“香饽饽”,今年以来,云南省对扶贫领域的腐败问题加强了监督执纪问责力度,通报了一批扶贫领域的违规违纪问题。

 

一起来看看有哪些案例:

 

保山
5起
 

截留、冒领他人低保资金

 

隆阳区瓦房乡党西村原副主任周树杨截留、冒领他人低保资金问题。2012年10月至2015年12月期间,隆阳区瓦房乡党西村副主任周树杨,利用负责农户低保业务的便利,以欺骗的手段截留他人低保卡并冒领他人低保资金共计7100元。周树杨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截留、挪用项目资金

 

隆阳区蒲缥镇黄泥村私自截留、挪用爱心水窑项目资金和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项目资金问题。2014年,隆阳区蒲缥镇黄泥村改变爱心水窑项目实施中的53口爱心水窖补助款66250元用途,用于部分村、组人畜饮水池的维修支出;在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项目资金的使用上,该村将应分配到户(人)的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项目资金43451.55元,用于村组公益事业和其他支出。黄泥村私自截留、挪用项目资金的行为,该村党支部书记熊升作为集体决策的第一责任人,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套取、私分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

 

施甸县姚关镇姚关社区党总支书记兼姚关社区第一支部书记谢寿祥等人套取、私分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问题。2013年,谢寿祥与吴某某等7人套取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14000元入村集体法定账簿后进行私分,谢寿祥分得2000元。谢寿祥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其他6人均受到相应处分。

 

收取非法“手续费”

 

腾冲市界头镇界明社区原副主任陈立友在危房改造项目中收取农户“手续费”问题。2014年至2015年期间,腾冲市界头镇界明社区原副主任陈立友在危房改造项目中收取农户“手续费”共计24500元。陈立友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骗取、私分危房改造补助金

 

龙陵县象达镇邦工村原支部书记杨家常、村委会主任郑定发、副主任郑周全合伙骗取、私分危房改造补助资金问题。2010年至2011年期间,龙陵县象达镇邦工村原支部书记杨家常、村委会主任郑定发、副主任郑周全等3人合伙骗取、私分危房改造补助资金32750元。杨家常、郑定发、郑周全还存在利用个人或他人名义套取危房改造补助资金问题。杨家常、郑定发受到留党察看两年处分,郑周全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红河
3起
 

私存集体土地征用补偿款

 

弥勒市西一镇攀枝村委会永益村民小组组长龙金辉优亲厚友和将集体土地征用补偿款存入个人账户问题。龙金辉利用职务便利,在2015年弥勒市移民局开展的大中型水库移民群众劳动技能培训项目(培训驾驶证)中,私自将其子确定为培训对象并领取培训补助金3000元。2016年1月,在未向群众宣传政策、未召开村小组会议研究的情况下,在弥勒市东风片区城镇化建设项目征地过程中,龙金辉故意将集体土地征用补偿款13860元存入个人银行卡达4个月。2016年9月12日,弥勒市西一镇党委给予龙金辉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违规为亲属谋利

 

泸西县白水镇果衣村委会副主任赵小其违规更改建档立卡贫困户建房贷款名单为亲属谋利问题。2016年8月25日,泸西县白水镇果衣村委会召开会议研究第二批建档立卡贫困户建房贷款名额时,赵小其利用整理上报贫困户建房贷款申请资料之机,受其堂弟媳红石岩村民小组金福囡请托,将不符合规定、未列入建房贷款名额的金福囡,顶替符合条件的所白村民小组建档立卡贫困户,于2016年9月底顺利申请到建房贷款6万元。2016年12月2日,泸西县纪委给予赵小其同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套取大量扶贫项目资金

 

元阳县马街乡党委书记牟垚履行主体责任不力导致扶贫项目资金损失等问题。2012年10月至2016年3月,牟垚在任元阳县马街乡党委书记期间,履行主体责任不力,导致马街乡人民政府从扶贫项目资金专户及森林抚育劳务费、社会抚养费等经费中套取资金399.91万元,用于接待费、工作经费、走访慰问、发放奖金等支出。2016年12月16日,元阳县纪委给予牟垚同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追回相关违规违纪资金。

 

弥勒
2起
 

虚报收入

 

江边乡小倮份村委会么哈底村小组在扶贫开发成效考核第三方评估过程中虚报收入问题。2017年1月4日,红河州扶贫开发成效考核第三方评估组到弥勒市江边乡小倮份村委会么哈底村小组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进行调查评估期间,村支部书记祁海山没有按要求参加当天的评估,未履行工作职责。村民何忠得、普玉得在调查评估中故意少报、漏报家庭收入。村小组长普云贵发现普玉得少报、漏报收入问题后,没有及时向评估组成员进行澄清。2017年3月2日,江边乡党委分别给予祁海山、普云贵、何忠得、普玉得党内警告处分。

 

优亲厚友违规享受低保

 

虹溪镇虹溪社区居委会村组干部优亲厚友违规享受低保问题。2013年至2016年期间,虹溪镇虹溪社区党总支虹溪二支部书记张洪勇、虹溪三支部书记王有明、东门三支部书记康金寿、东门一组组长王碧贤、虹溪片区联社会计唐志祥,利用职务之便和职务上的影响,在村小组扶贫工作农村低保评议会议过程中,主动提出将不符合享受低保政策的本人亲属纳入农村低保范畴,使张洪勇、王有明、王碧贤3人的母亲,康金寿、唐志祥2人的父亲先后于2013年9月、2014年4月、2016年3月起领取低保金,直至2017年4月全部停发。2017年5月8日,虹溪镇党委分别给予张洪勇、王有明、康金寿、王碧贤、唐志祥党内警告处分。虹溪社区党总支书记严政红、虹溪社区居委会主任黄政刚、虹溪社区居委会副主任李绍忠、虹溪社区居务监督委员会主任王振华,因监督不力、把关不严被诫勉谈话,并责令作出书面检查。

 

数据显示,2016年云南全省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884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117人,一大批扶贫领域侵害群众利益的害群之马被查处。

 

云南省坚决整治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通过集中交办、分级催办、跟踪督办,保持“拍蝇”力度不减、节奏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