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圆满完成2017年陆良县4785位脱贫出列人员需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任务,陆良县采取“三步走”切实做好脱贫出列人员参保工作。
第一步沟通协调,获取基础数据。要求各乡镇(街道)社保中心积极主动与当地扶贫办对接,及时获取脱贫出列人员第一手资料,并对数据信息的真实性进行核查比对,做到脱贫出列基础数据准确无误。
第二步分门别类,核实参保数据。要求根据基础数据,精准识别是否符合参保条件(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方可参保),同时核实60周岁以上领取待遇人员及已参保人员情况,并分类统计上报县级经办机构进行反复比对核实,从而做到脱贫出列人员各类人员情况明、底子清。
第三步采取措施,引导参保缴费。各乡镇(街道)依据统计核实符合条件未参保的人员信息,及时明确任务、入户宣讲政策,动员引导其参保缴费,确保符合参保条件人员在2017年9月30日前,“一个不少,一个不漏”全部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陆良县人社局 杨媛祺)
第一步沟通协调,获取基础数据。要求各乡镇(街道)社保中心积极主动与当地扶贫办对接,及时获取脱贫出列人员第一手资料,并对数据信息的真实性进行核查比对,做到脱贫出列基础数据准确无误。
第二步分门别类,核实参保数据。要求根据基础数据,精准识别是否符合参保条件(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方可参保),同时核实60周岁以上领取待遇人员及已参保人员情况,并分类统计上报县级经办机构进行反复比对核实,从而做到脱贫出列人员各类人员情况明、底子清。
第三步采取措施,引导参保缴费。各乡镇(街道)依据统计核实符合条件未参保的人员信息,及时明确任务、入户宣讲政策,动员引导其参保缴费,确保符合参保条件人员在2017年9月30日前,“一个不少,一个不漏”全部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陆良县人社局 杨媛祺)